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南安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暂行规定》近日正式印发。昨日,记者采访了福建省南安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对暂行规定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延伸阅读:
为什么要印发此规定?
“主要是为了积极培育生态环境监测市场,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环境监测,规范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服务行为,促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良性发展。”市环保局监测站相关负责人表示,先前南安并没有这样的规定,这是首次对南安环境监测服务市场进行规范。该暂行规定进一步开放了环境服务监测市场,规范、简化了竣工验收审批程序,同时鼓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生态环境损害评估监测、清洁生产审核、企事业单位自主调查等环境监测活动。
验收监测有什么福利?
根据暂行规定,市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保障政府购买验收监测中介服务,由市环保局委托社会机构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市财政局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这意味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大部分资金将由政府买单,大幅度减少建设单位支出,每年可为企业节约监测资金500万元。”该负责人说,南安将在基础公益性监测领域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逐步形成政府环境监测力量与社会检测资源的良性互补,促进南安环境监测事业逐步实现规范管理。
监测单位要符合什么条件?
申请在南安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单位,应取得计量认证证书,在省内有从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境监测所必需的固定场所、工作环境和设施、仪器设备,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管理人员、检验人员等。
监测机构将如何规范?
市环保局将联合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照相应的指标考核体系对申请入驻的监测机构进行评分,择优筛选12家社会监测机构进驻南安开展竣工验收业务,并将其纳入中介机构库进行考核管理,实行动态化管理和末位淘汰制,每半年测评一次,排名最后一位退出中介机构库,由3家后备单位依次进行递补。该负责人表示,动态化管理和末位淘汰制,能维持环境服务监测市场秩序,指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工作有序开展。
服务对象如何申请受理?
按照暂行规定,服务对象应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并落实环保措施后,提供环保措施执行情况相关佐证材料以及相关信息公开证明,向市环境保护局提出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申请。该负责人表示,农林水利、交通运输、采掘、社会区域等以生态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申请验收调查;以排放污染物为主的建设项目申请验收监测。
审批需要几个工作日?
“监测单位完成相关报告后报送市环保局,市环保监测站对相关报告进行技术审查、质量评定,提出技术审查意见,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是否达到验收规范要求。”该负责人表示,如达到验收规范要求的,服务对象正式提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局窗口统一受理,并根据前期现场踏勘意见、验收调查(监测)报告结论及审查意见,一般5个工作日就可出具审批意见。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的,则另行处理。
南安市国家级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南安市环境保护局
联合主办
延伸阅读: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绿色工厂拔地而起,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加速布局……作为海南自贸港的重要窗口,海口国家高新区大力培育以绿色为底色的新质生产力,降碳、减污、扩绿与经济增长协同推进,展现出绿色发展新气象。绿色园区建设引领发展2023年12月,海口国家高新区成功入选生态环境部首批城市和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生态环境部4月15日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工作主要包含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制定、数据质量管理、配额分配与清缴等有关工作,对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年度直接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单位,应当列入重点排放单位名录,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日前,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了《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购买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一次)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显示淮南环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已28.2万元中标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包括拟采购环保预审、环评审核、排污许可审核、区域碳排放核算,协助污染源交
4月9日至11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赴湖北省武汉市、随州市、襄阳市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钢铁行业是大气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的重点行业。4月9日下午,孙金龙来到武汉钢铁有限公司,调研企业转型升级情况。他走进管控中心,查看智慧生态环保管控平台,现场了解环保设施运行状态,听取企业推进绿
4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近日组织开展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推荐工作。将聚焦工业领域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要求,强化创新驱动,突破环保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工艺以及配套零部件、材料、药剂等领域的技术瓶颈,加强先进适用环保装备在冶金、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工业园区碳排放核算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我省工业园区碳排放核算,助力园区绿色低碳转型,我厅组织起草了江苏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工业园区碳排放核算指南(征
日前,日照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日照市发电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录。日照市发电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录1日照新源热力有限公司2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3莒县丰源热电有限公司4日照华泰纸业有限公司5山东凯翔阳光集团有限公司6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建筑垃圾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建筑垃圾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
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时代号角声中,国家“双碳”战略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奋进蓝图正徐徐展开。作为全球综合性能源企业的领航者,国家能源集团以“无废集团”建设试点为笔墨,在这幅壮阔画卷上挥毫泼墨,书写着能源行业绿色转型的崭新篇章。一年来,从黄土高原到东海之滨,从井下采掘到云端数据,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文件提出,禁止审批不符合新污染物管控要求的建设项目。详情如下: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新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提到,降低用能成本。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鼓励发电企业降低年度、月度双边协商电价。研究降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业用电转供电加价幅度,引导园区在转供电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12月1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综合监管的实施方案》,其中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各自职责对在本市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机构进行监管。其中,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本市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活动的机构进行备案,对备案事项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生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执法大练兵|2024年上海市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详情如下::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办
为进一步加强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行为,推动提升全市第三方环保服务规范化水平,近年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法治意识,现公布四起第三方环保服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提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生态环境检验检测业务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及违法违规检验检测行为等实施监管
为不断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警示作用,成都市发布环保机构弄虚作假、非现场执法自动监测类典型案例01某环保技术公司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案【案情简介】2023年5月8日,接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组移交线索,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晋城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适用于在晋城市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及生态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以下简称社会监测机构)的管理。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晋城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宁波市社会信用条例》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扩大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改革试点范围和浙江省环境服务机构场景应用贯通使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社会环境监测服务市场,提高监测数据和服务质量,营造公平诚信、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研究起草了《宁
为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加强对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其监测质量管理,引导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积极、有序参与生态环境监测活动,促进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6月14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河南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
近年来,少数监测机构盲目追求经济利益,数据弄虚作假扰乱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秩序。为认真贯彻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面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的有关要求,苏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抽调执法骨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开展执法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以下简称“社会监测机构”)的管理,规范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行为,促进吉林省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市场健康、良性、有序发展,近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发的“吉林省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登陆“吉林省生态环
生态环境部公布第十三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监管领域):近年来,少数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盲目追求经济利益,弄虚作假,帮助排污企业蒙混“过关”,严重扰乱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秩序。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加大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会同相关部门依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日前,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做工作报告,其中涉及核电相关内容如下:2024年,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深入贯彻落实核安全观,召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核安全监管现代化国际研讨会。联合开展全面加强核电行业核安全管理专项行动。有效运转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地方标准《生态环境检测报告编制规范》(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文件规定了生态环境检测报告编制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报告编制、编排格式和版面及装订。本文件适用于有资质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检测)活动报告编制。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12月19日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其中规定,将(一)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二)在本市开展环境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包括从事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并完成备案的社会监测机构、从事环
12月1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条例》分为七个章节,共45条,分别为总则、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监测数据质量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重点建立了生态环境监测点位管理、污染源监测管理、监测数据质量保障、监测机构监督管理等制度。全文如下: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12月1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综合监管的实施方案》,其中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各自职责对在本市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机构进行监管。其中,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本市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活动的机构进行备案,对备案事项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生
安阳市政府11月22日发布《安阳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办法》将于2025年2月1日起施行。按照《办法》要求,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和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建设安装的排污单位,比如医疗废物处理厂这类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监控
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作出部分修改,详情如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为了保证法律、行政法规在我省的有效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适应我省高质量发展需要,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近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伪造监测数据案。【案情简介】根据执法检查计划,西青区生态环境局对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单位为天津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服务。经查,该单位提供的验收检测报告显示:采样当日现场采集样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11月27日发布《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监督管理规定》,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服务行为,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保障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性、准确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详情如下: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监督管理规定(2024年11月27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生态环境局11月18日印发《成都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合规经营指南》,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从主体机构合规、从业人员合规、经营场所合规、设施设备合规、管理制度合规、技术要求合规六方面做出详细规定。成都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合规经营指南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
展会主题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助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活动亮点国家级生态环境监测产业专题博览会国家权威部门指导策划全国省级监测协会协同举办全国省市体制内外专业观众国内唯一环境监测主题博览会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链接全球环境监测市场基本信息展会时间:2025年7月24-26日展会地点:深圳会展中心(福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