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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国务院、发改委、财政部是如何为PPP“保驾护航”的?

2016-10-31 08:39来源:建筑管理微信关键词:PPPPPP项目PPP模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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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如雨后春笋,遍布全国。迄今为止,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的PPP项目数量达到了10000个,投资总额达到12万亿,至少还有18万亿在陆续申报。

为了便于建筑业朋友了解PPP,度川管理研究部(微信公众号:建筑管理)对国务院、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等政府部门近年来出台的政策进行了梳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PPP“出世”

1、2013年7月31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提出,“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同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利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经营性项目建设与运营”。

这被看作是启动PPP模式的一个信号。

2、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全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在第六章第23条中写到,“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

从此,PPP提升到政府决策的高度,PPP改革发展进入快车道。

PPP的“地盘”逐渐清晰

3、2014年9月23日,财政部印发《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金[2014]76号)。

文件提出,“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促进政府职能加快转变,尽快形成有利于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发展的制度体系”。

1)明确6个原则: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平等协商、风险分担、互利共赢。

2)确定示范项目范围:重点关注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如城市供水、供暖、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医疗和养老服务设施等,优先选择收费定价机制透明、有稳定现金流的项目。

3)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提供融资、保险等金融服务。

4、2014年11月26日,《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发布。

指明“迫切需要在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的积极作用”。

要求“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进一步鼓励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参与建设。

1)要求“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要求有关部门尽快制定管理办法,尽快发布标准合同范本;对PPP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完善合同设计,健全纠纷解决和风险防范机制。

2)市政基础设施: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城镇供水、供热、燃气、污水垃圾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城市综合管廊、公园配套服务、公共交通、停车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3)交通工程: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等基础设施建设。

4)明确各部委职责划分。

5、2014年12月2日,发改委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

1)圈定PPP适用范围:

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

燃气、供电、供水、供热、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

公路、铁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设施;

医疗、旅游、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项目;

水利、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项目;

各地的新建市政工程以及新型城镇化试点项目,应优先考虑采用PPP模式建设。

2)针对项目性质,限定3种操作模式:

经营性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等模式推进;

延伸阅读:

财政部及发改委两套PPP项目操作细则有不同 引市场担忧

原标题:国务院、发改委、财政部,是如何为PPP“保驾护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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