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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陕西汉中市政府获悉,关于印发汉中市土壤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已经印发。详情如下: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土壤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中市土壤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6日
汉中市土壤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汉政发〔2016〕34号)精神,有序推进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三市”建设总体目标,着眼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突出绿色循环发展,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原则,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严控增量、削减存量,优化产业结构,强化源头防控,促进土壤环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16年底,完成城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严格落实耕地和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土壤环境保护制度;编制完成相关土壤污染防治方案,明确土壤污染防控重点;因地制宜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试点示范工作,提供土壤污染治理技术支撑;不断提升土壤环境综合监管能力,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初步管控。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化土壤环境调查,编制相关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方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成立汉中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等工作;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主动承担土壤环境保护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各行业部门严格按照《汉中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
二是深化土壤环境调查,明确土壤污染防控重点监管企业和保护优先区域。在现有土壤调查和例行监测的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6年底前,制定我市详查实施方案,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确定全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以耕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汉江(嘉陵江)流域河道两岸以及其他需要保护的区域为主,确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明确其范围和面积,建立优先区域地块名册。各县区政府对优先区域及其周边污染源进行排查,禁止在优先区域内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医药、焦化、电镀、铅蓄电池制造、皮革等行业企业,依法清理无关设施及排污口,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排查与整治。2016年底前,完成我市城市(镇)周边基本农田划定和日供水规模在1000吨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上的乡镇(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见附件1)。
三是编制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方案。为确保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按照《汉中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各相关行业部门按照部门分工和行业资源认真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安排,编制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对土壤污染治理工作进行再量化、细化,聚合行业部门力量,着力破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制约瓶颈。(15个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方案见附件2)
四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宣传力度。各县区制定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结合环保主题宣传活动,组织举办多种形式的环保培训,对政府部门、企业和相关单位、学校、社区、农民等,进行土壤污染防治宣传和培训,普及土壤环境保护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为公众树立“保护土壤人人有责”的意识,营造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土壤环境管理力度,提升监测监察能力,防治新增土壤污染。
一是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有关政策,对规划环评和有色金属、皮革制品、石油煤炭、化工医药、铅蓄电池、印刷、危险废物、加油站等可能对土壤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要将土壤环境影响评价作为环评的重要内容,并监测特征污染物的土壤环境质量本底值,防止新建项目对土壤造成新的污染。
二是严格环境监管。以排放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污染物企业为重点,严格实施土壤环境监管,严禁工矿企业在废水、废气和废渣处置过程中将污染物向土壤环境转移,鼓励支持企业循环发展和清洁生产,全面排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10类严重污染生产项目。
三是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放射性废物集中处置监管,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倾倒、排放危险废物保障环境安全专项执法行动”,防止对周边土壤造成污染。按要求将“全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在市环保局网站和报纸等新闻载体予以发布。各县区工业聚集区(铺镇工业园区、褒河物流园区、老君食品产业园区、梁山工业园区、五郎工业园区、三合循环经济园区、汉中航空智慧新城、洋县现代材料产业园区、西乡县生物电子科技园区、西乡县食品工业园区、西乡县石材加工工业园区)应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现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禁止在农业生产中使用含重金属、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的污水以及未经检验和安全处理的污水处理厂污泥、清淤底泥、尾矿等。进一步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理,在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全过程中,严格遵循有关污染物控制标准及技术规范。
四是提升土壤环境监测监察能力。根据中省规定及要求,在我市辖区布设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建立我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网络。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的宁强、略阳、勉县三个重点防控区补充设置省控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同时,根据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充分利用环境监管网格,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不断改善基层环境执法条件,配备必要的土壤污染快速检测等执法装备,并对全市环境执法人员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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