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大气治理综合政策正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的通知(附全文)

2016-11-22 09:46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官网关键词: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指数北京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北京市政府官方网站了解到,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以下是全文:

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2016年修订)

为进一步完善空气重污染应急机制,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切实减缓污染程度、保护公众健康,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统一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在对《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的基础上,制定《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一、预警分级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分级方法,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统一京津冀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有关规定,依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预警分为4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蓝色预警(四级)、黄色预警(三级)、橙色预警(二级)和红色预警(一级)。

(一)蓝色预警(四级):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4小时均值,下同)>200将持续1天,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二)黄色预警(三级):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三)橙色预警(二级):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日均值>300时。

(四)红色预警(一级):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时;或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达到500及以上,且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

二、应急措施

根据空气重污染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健康防护引导、倡议性减排和强制性减排措施。对因沙尘暴形成的空气重污染,按照《北京市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执行;对因臭氧引发的空气重污染,及时发布健康防护提示。

(一)蓝色预警(四级)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减少户外活动。

(2)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

2.倡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3)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拒绝露天烧烤。

(二)黄色预警(三级)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活动。

(3)环保、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和各区政府分别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延伸阅读:

京津冀统一重污染预警分级标准 单日AQI达500启动红色预警

原标题: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的通知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重污染天气查看更多>空气质量指数查看更多>北京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