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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修订后的《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016-12-08 13:33来源:石家庄日报关键词:重污染天气大气污染防治河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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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四

优化了预警级别

避免了全省“一刀切”

对污染控制分区进行了调整:区域一(中南部):石家庄、 廊坊、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市和定州、辛集市;区域二(中东部):唐山、沧州市;区域三(北部):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市。

王晓利表示,考虑到我省三个区域范围较大,区域内城市污染程度存在差异,结合以往重污染过程,取消“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同时,提出“污染程度未达到区域或全省预警等级的城市,按接到预警级别响应,特殊情况下经请示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同意后,可以按照实际污染程度降低响应级别。”这样修订既符合实际情况,又避免了所有城市应急响应“一刀切”,更具科学性。

变化五

明确了预警发布时间

预警信息应提前48小时发布

修订后的《预案》明确提出预警信息应提前2天(48小时)发布,同时规范了预警发布、解除程序。

王晓利说,按照《河北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将发布、解除预警的责任主体,由“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修改为“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并增加了“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可授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发布或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变化六

改进了应急响应措施

限行两个尾号时与北京一致

将应急响应措施分为:公众防护措施、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增加了公众防护措施、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统一了机动车限行措施。其中,限制主城区20%的机动车通行时,2个限行车辆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这样既增强机动车限行的公平性,又实现了京津冀城市机动车限行一体化。同时,免于限行的车辆增加了纯电动车辆及燃气车辆。

王晓利说,修订后《预案》提出,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时,加大公共交通运力,有条件的市可减免公交乘车费用。执行Ⅰ级应急响应措施时,加大公共交通运力,有条件的市免除公交乘车费用。

夯实了中小学、幼儿园停课措施。此次修订将停课措施纳入到公众防护措施中,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并逐步强化措施。其中,Ⅲ级措施中,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Ⅱ级措施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Ⅰ级措施为红色预警且AQI达到500时,有条件的学校可停课。

提高了工业企业减排比例。为进一步强化重污染天气期间应急减排力度,实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将Ⅲ级应急响应中工业企业15%减排比例提高为20%,Ⅱ级应急响应减排比例不变为30%,Ⅰ级减排比例由30%以上提高到40%。

细化了其他减排措施。建筑工地和其他产生大气污染的设施也为重要污染源,因此,新《预案》明确了建筑施工停工范围及企业行业停工工序;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城市道路增加机扫、洗扫频次;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做出了明确规定。Ⅰ级响应措施中规定市、县主城区以及3公里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停止使用,大型柴油货车绕最外环行驶。

延伸阅读:

《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版印发

原标题:专家解读《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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