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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厂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解读

2017-02-15 10:32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郭薇关键词:大气污染物火电行业电力环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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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厂水污染防治应遵循分类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鼓励火电厂实现废水的循环使用,不外排。采样混凝、中和、沉淀、过滤、隔油、气浮等工艺,对废水进行分类处理、逐级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废水处理达标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火电厂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粉煤灰、脱硫石膏、废旧布袋和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等,应遵循优先综合利用的原则。粉煤灰、脱硫石膏都可以作为资源进行综合利用。粉煤灰、脱硫石膏、废旧布袋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贮存设施应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的有关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失活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在贮存、转移及处置等过程中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火电厂噪声污染防治应遵循“合理布局、源头控制”的原则。通过合理的生产布局减少对厂界外噪声敏感目标的影响。鼓励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于噪声较大的各类风机、磨煤机、冷却塔等应采取隔振、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

火电厂在治理污染物的同时,可能会产生二次污染。本《技术政策》要求:“SCR、SNCR-SCR、SNCR脱硝技术及氨法脱硫技术的氨逃逸浓度应满足相关标准;火电厂应加强脱硝设施运行管理,并注重低低温电除尘器、电袋复合除尘器及湿法脱硫等措施对三氧化硫的协同脱除作用;火电厂灰场及脱硫剂石灰石或石灰在装卸、存储及输送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脱硫石膏无综合利用条件时,应经脱水贮存,附着水含量(湿基)不应超过10%。若在灰场露天堆放时,应采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并按相关要求进行防渗处理;粉煤灰运输须使用专用封闭罐车,并严格遵守有关部门规定和要求,避免二次污染”。

延伸阅读:

环保部关于发布《火电厂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公告(附全文)

原标题:全面系统支撑环境管理 协调促进行业绿色发展 《火电厂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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