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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全文|《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

2017-05-28 11:5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活垃圾分类垃圾分类西安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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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落实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设备采购、工程改建及日常运行费用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6.加强设施管理。加强对垃圾桶的购置、发放和管理,建设市区垃圾分类信息管理系统,对市区开展垃圾分类企事业单位的基础信息、分类设施配置、分类投放质量及收集运输、日常考核等情况进行信息化管理。

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市城管局、市财政局配合。

7.继续发挥“三支队伍”作用。以区为单位建立培训教员队伍,以街道为单位建立指导员队伍,以社区为单位组建以本社区居民热心人士为主的志愿者队伍,实现垃圾分类的培训、指导和志愿服务活动社区化、常态化、专业化。

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市城管局、团市委配合。

(六)完善分类工作机制。

1.健全目标责任制。建立市级部门目标责任制,健全三级目标责任体系,将市级相关部门,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社区的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体系。

市考核办、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市城管局配合。

2.完善激励引导机制。开展垃圾分类年度优秀集体、先进个人和生活垃圾分类优秀家庭的表彰奖励工作,完善奖励方案。实行以分类质量为主要评价标准的阶梯式奖励机制,奖励标准和方式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确定。

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3.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建立科学的垃圾分类评价体系,开展垃圾分类年度综合绩效评价。制定《西安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加强对垃圾分类质量和分类收运的监督管理。

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市统计局配合。

(七)制定实施《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或《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1.建章立制。研究制定《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或《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撑。

市法制办、市城管局负责。

2.组织传达学习。各部门要根据法规宣传有关工作要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制定学习计划,及时组织相关监管机构、收运企业、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切实做到知晓规定、熟悉规定、严格守法。

市法制办、市城管局负责,市司法局配合。

3.广泛开展宣传。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和相关单位要广泛开展宣传,利用各种设施,丰富宣传形式,突出宣传内容,迅速掀起学法知法的宣传热潮,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市委宣传部、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市文明办、市司法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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