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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陕西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2017-09-04 13:38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超低排放大气污染防治陕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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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陕西环保厅印发《陕西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根据方案,陕西十三五期间将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将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程。2016年底前,关中地区再完成942万千瓦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实现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全部超低排放;2018年底前,陕北、陕南地区30万千瓦及以上和关中地区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暂不含W型火焰锅炉和循环硫化床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到2020年,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所有现役电厂每千瓦时平均煤耗低于310克、新建电厂平均煤耗低于300克。全文如下:

陕西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送审稿)

第一章准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第一节“十二五”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成效

“十二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服务大局、优化发展、惠泽民生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全力实施了污染物减排、环境质量改善、农村生态治理、环境风险防范、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及全民环保素质提升等六大工程,在全省GDP年均增长11.1%、城镇化率五年提高7.4个百分点的情况下,全面完成“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2015年,全省GDP总量达到1.82万亿元,居全国第15位,人均GDP达到7721美元。与此同时,全省环境质量有了整体提升并保持了持续向好态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以关中城市群为重点的城市大气质量不断向好。全面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铁腕推进“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大措施。全省共拆改燃煤锅炉7580台,共计2.02万蒸吨;从2014年开始,关中地区燃煤量由以往每年6-7%以上增幅扭转为3%降幅;累计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38.1万辆,其中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全部淘汰;率先在全省全面供应国Ⅴ汽柴油,提前3年达到国家要求;严格实行建筑施工现场“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措施,西安、咸阳冬季出土工地停止施工;实施严于国家标准的关中地区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西安西郊热电厂环境问题得到解决。严格划定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秸秆、垃圾焚烧现象明显减少,造林绿化498万亩,保护恢复湿地146万亩,退耕还林56万亩。在各项措施的推进下,以西安为代表的关中城市群大气质量改善明显,2015年关中5市平均优良天数为263天,比新标准实施首年平均增加39天,其中:西安市优良天数达到251天,比2013年增加113天,重污染天数下降48天,PM10,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33.7%、44.8%,降幅居全国74个重点城市前列,有效扭转了被动局面。陕南和陕北地区空气质量也出现一定改善。

以“一河两江”为重点的水污染防治初显成效。全面完成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集中整治任务,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厂94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46万吨/日。开展拉网式排查,封堵排污口173个。创新渭河流域跨省污染治理机制,推动上下游污染共治,全国首创省际间上下游河流生态补偿方式。渭河干流消灭黑臭,如期实现“变清”目标,高于国家要求并提前一年完成。认真落实汉丹江流域水质保护行动方案,通过兴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关停“两高”企业,重金属综合整治等举措,汉丹江水质稳定保持优良水平。全面启动陕北重要河流水污染防治,延河、无定河水质保持稳定。在各项措施的推进下,全省23个水质国控断面全部消除劣Ⅴ类;Ⅲ类以上水质断面由2010年的12.5%提高到73.9%,超额完成国家“十二五”规划目标。2015年渭河干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浓度较2010年下降46.9%和69.2%,入黄出境断面水质由2010年的劣Ⅴ类稳定达到Ⅳ类。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98%以上。

以三大措施为抓手的污染减排任务超额完成。持续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三大措施,纳入国家“十二五”目标责任书的192个减排项目全部完成。规模以上火电机组脱硫旁路在全国率先实现全封堵,石化催化裂化装置、钢铁烧结机全部脱硫,10万千瓦以上机组、日产20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全部脱硝。自加压力完成了关中16台628万千瓦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全省脱硫、脱硝机组分别占火电装机总量的99%和96%。全省所有县区建成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达到83.2%。在全国率先实行四项主要污染物指标全交易,并将交易市场延伸到市一级,实现交易额7.5亿元。156个排污企业率先实施总量刷卡管理,163家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四项污染物减排目标全部超额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完成“十二五”任务的186%、139%、284%、183%,其中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提前2年完成国家目标,一直处于西部领先位置。

以农村连片整治为切入点的生态保护全面推进。我省被纳入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省政府连续三年召开现场会,安排部署整治工作。积极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试点,累计投入23.06亿元,对90个县区592个乡镇、3951个行政村实施环境整治,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600万群众受益。创建国家级生态区、生态乡镇、生态村39个,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765个。森林覆盖率提高了1.6个百分点,秦岭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巩固。陕北在保障国家能源开发建设的情况下,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省新增4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升级1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各类自然保护区总数达到61个,总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上升到5.5%。

以危险废物、核与辐射监管为重点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建成咸阳、汉中两个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置能力达3.2万吨/年;建成9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置能力达2.95万吨/年,全省危险废物和设区市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置。建成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危险废物电子联单,全程监控危险废物省内转移,有效防范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行为。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全面加强。各类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得到有效管控,放射性废(源)物得到严格收贮,辐射环境质量总体状况良好,环境风险安全可控。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潼关县等6个重点区域提前完成“十二五”削减目标。开展大气、饮用水源地、尾矿库、工业园区等专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组织环境应急演练100余次,全省未发生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妥善处置了陕北石油泄漏、甘肃锑污染等突发环境事件,有效保障了全省生态环境安全。

以法治环保为导向的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坚持将环保工作好的实践、经验、做法总结上升为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法制环保走在全国前列。一是紧扣社会关切,在全国率先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出台了渭河流域管理条例、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环保法规。二是突出地域特点,制定发布了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汉丹江流域(陕西段)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兰炭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等多项地方标准,倒逼当地产业发展转型升级。三是强化政策引领,制定实施了火电行业和水泥行业环保设施建设补助、燃煤锅炉黄标车淘汰补助、排污权质押融资、绿色电价等系列环境经济政策,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另外,环境违法有奖举报、燃煤锅炉拆改公示、总量刷卡管理等创新性制度措施成为推进环保工作的有力抓手。

以环境监测监察执法能力为核心的环境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省环境监察局升格为副厅级的省环境保护执法局,设立了副厅级的省大气污染治理办公室,新增各级环境监测站27家,西安、咸阳等7个市实现县级监测机构全覆盖。省级监测站监测项目扩大两倍,市级和县级站扩项40%以上。全省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85%。新改建143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2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和5个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新增56个地表水监测断面和2个核预警自动监测点,初步建成县区空气自动监测站、主要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站、重要目标核与辐射监测点位全覆盖的监测网络。建成覆盖全省环保机构的环保专网,完成全省73个环境信息监控中心应用平台、国家重点企业污染源实时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建成“陕西省环境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等信息网络平台。建成了大气细粒子等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物联网工程技术中心。建成陕北、关中、陕南3个区域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为环境应急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以党政同责为核心的环保管理新体制正在形成。省委书记、省长连续三年5次召开治污降霾专题会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省委改革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将生态环保的权重由8分增加到25分。省政府出台《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决定》《陕西省各级政府及部门环境保护责任规定(试行)》,夯实了各级各部门环境保护的职责。积极探索环境监管机制创新,制定了《陕西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等生态文明建设改革配套政策,探索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动建立“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全过程监管机制。全省党政同责、属地管理的环保新机制不断巩固,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合力推进的环保管理体制基本形成。环境宣传引导机制不断创新,公众参与监督功能明显增强。聚焦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环保问题,把正面激励推介与加大曝光力度结合起来,发挥舆论导向作用。

注:由于各市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时间不一致,选取最先实施新标准的西安市进行空气质量比较。

第二节生态环境是“三个陕西”迈向更高水平的突出短板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提出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要求,将发展目标定位为建设“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并在“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议中提出“到2020年,同步够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个陕西’建设迈上更高水平”的奋斗目标。对照我省发展目标,尤其是绿色发展的目标,生态环境是“三个陕西”迈向更高水平的突出短板。

就富裕陕西而言,目前我省的发展模式还没有摆脱对传统产业的依赖,绿色发展的理念没有得到普遍确立,一些地方仍没有跳出“煤炭、石油”来抓发展,新的支撑点成长不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理论”还没有完全落实为地方发展的指导思想,环境保护在党政综合决策中的地位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还不能完全做到平衡、协调、可持续发展。

就和谐陕西而言,我省生态环境质量距小康社会和“三个陕西”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还不能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由于基础脆弱、历史欠账较多等原因,我省经济发展规模、空间布局、增长速度与自然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长期积累的生态环境问题正在集中显现,环境质量改善的程度、速度与公众需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环境事件极易成为社会矛盾的激发点。

就美丽陕西而言,我省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任务还很艰巨。一是我省污染物排放强度仍高位运行,环境空气和水体环境质量问题依然突出。2015年,我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排在全国第11、12位,全省10个设区市优良天数在251-306天之间,平均优良率75.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除榆林、商洛、延安外的其他7个设区市的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超标50%以上。渭河干流仍有两个省控断面以及新河、皂河、临河等支流入渭断面水质为劣V类。二是山水林田湖缺乏统筹保护,生态保护和农村污染治理仍显不足。我省水土流失面积12.18万平方公里,沙化土地面积1.41万平方公里,分别占国土面积的59.2%,6.9%。沿江、河、城市周边湿地出现大面积萎缩,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农田过度开发利用,造成农田生态恶化。三是环境风险隐患日益显现,危化品运输交通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频率高、防控难度大。原油泄漏事故时有发生,陕北的油泥、陕南的重金属废渣、关中制造业危险废物、城市生活污泥处置方式有待规范,存在二次污染隐患。四是基层环保基础薄弱,环保工作面临巨大挑战。

第三节“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十三五”是陕西站在中等发达省份的新起点,全省经济社会保持较快发展的基本面不会改变,城镇化和工业化加速推进的势头不会减缓,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和产业偏重化结构还将维持较长一段时期,这一期间将是我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凸显期、交错期,面临严峻挑战。首先,绿色发展理念没有全面确立将是最大障碍;其次,经济增速下降、财政减收可能导致各级政府环保投入不足,需要警惕;再次,企业利润下滑情况下,环保投入减少带来的污染增加问题不容忽视;第四,全社会对环境质量期望过高与环境治理显效缓慢的矛盾,可能增加不稳定因素;第五,环保队伍整体能力水平与所承担任务不相匹配不相适应,成为重大瓶颈。

同时要看到,“十三五”是陕西在追赶超越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生态环境保护也面临历史性的战略机遇。一是适应生态文明建设需求的体制机制正在逐步建立,中央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生态文明已成为引领全球发展的重要理念与行动。二是“气十条”、“水十条”以及“土十条”的出台实施,新《环境保护法》施行,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发布,环境保护督察、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六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配套政策相继实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将实行垂直管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环境保护的路线图已正式确立。三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利于陕西进一步发挥科教优势,“一带一路”战略使陕西对外开放的地位进一步凸显,推进绿色发展赋予了我们一系列弥补发展短板、厚植发展优势的政策机遇。四是以“三去一降一补”为主要内容的供给侧改革,以及处置“僵尸企业”等重大举措,将淘汰化解一大批落后产能、过剩产能,压缩第二产业比例、推进第三产业适度增长,对环境保护起到“减负加力”的作用。

“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面临的挑战与机遇并存,需冷静应对挑战,充分利用机遇,始终聚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聚焦习近平总书记“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新要求,聚焦同步够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绿色发展,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确保陕西同步够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个陕西”建设迈上更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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