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修复土壤修复政策正文

政策|陕西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2017-09-04 13:38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超低排放大气污染防治陕西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第四节强化环保精细化管理

落实全省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建立全面覆盖、层层履职、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的监管模式,实行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加大工业污染源监管力度,对重点排污企业全面实行在线监测。建立全省工矿企业“一厂一档”监管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实现对工矿企业按环境风险登记进行分类分级监管,切实提高执法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将大气、水质量改善目标分别落实到地市、流域单元,将总量控制目标分配到区域、流域、重点行业、工业园区、污染企事业单位,细化实施方案,列出任务清单,对完成情况实施月调度、季对标、年考核,保证全省环境质量改善工作单元化、网格化,提高环境治理的成效。

不断创新总量减排行动机制,分解各地减排目标任务,严格考核督查。不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完善总量控制制度,推行区域性行业性总量控制,鼓励实施特征性污染物总量控制,改进减排核查核算方式方法。进一步完善污染物统计监测体系,逐步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基于环境容量,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实行差别化总量控制。全面实施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计划,完善减排工程调度、通报、考核制度,对进展滞后地区进行预警约谈。

加强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对全省范围内与应急工作相关的历史数据进行整合,构建全面、精准的数据库。关中地区加强化工企业及其交通运输车辆管理,严防交通事故次生环境污染事故,加强对主要河流水质监测,加强城市空气质量联防联控。陕南要进一步强化对尾矿库的环境监管,摸清底数,建立尾矿库台账,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实行动态管理。陕北要进一步强化石油开采、运输和炼化的监管,确定环境风险源,加大巡查、远程监控和督促整改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因安全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用好环境大检查成果,加快建设项目清查整改,对清查问题分类施治,实行清单式管理,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全面推进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监管部门环境管理信息公开、排污单位环境信息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健全公众舆论监督,积极推动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建立沟通协商平台,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有效推进环境精细化管理。健全工作推进的责任体系、督查体系、监督体系和评估体系。全面实施工作台账管理和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并落实任务和责任清单、进展和绩效台账、督查和评估通报制度、总结和奖惩办法。完善考评机制,完善细化考核体系,加大督查考核力度,以工作实绩检验落实力度。

第五节提高环保信息化水平

有效衔接、整合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验收、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许可、排污申报、排污权交易等制度,建立企事业单位排污总量监管平台,建立以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为载体的集前置审批、过程监管、违规处罚为一体的污染源管理体系,形成系统完整、权责清晰、监管有效的管理格局。

健全和完善环境信息化建设项目、环保网络、数据资源、信息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等管理制度,为实现生态环境数据统一管控、高效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建设基于陕西“环保云”平台的省级生态环境信息“数据、安全、运维、服务”四个中心,努力构建“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服务”的生态环境大数据体系,争取实现全省环保系统一个应用门户平台、一张环保专网、一幅环境地图、一套输出数据、一体化运行维护保障,为提升环保部门依法行政能力,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加大环境基础调查力度和统计能力,做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环境激素类化学物质调查、生物多样性综合调查、工业园区固体废物详查等多项基础调查工作,建立完善全省污染源基本单位名录。加强环境统计能力建设,探索将小微企业纳入环境统计范围。

第十章实施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

“十三五”期间,组织实施工业源达标治理,大气、水、土壤环境治理,农村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等八大类重点工程,建立重大项目库,强化项目环境绩效管理,将环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表3“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

(一)工业源达标治理工程

限期改造不达标燃煤锅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完成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钢铁行业、有色冶炼行业和水泥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开展造纸、焦化(含兰炭)、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含皂素)、制革、农药、电镀、石油开采及加工、煤化工、果汁等重点行业进行专项治理工程。

(二)大气环境治理工程

(1)“清洁能源”工程。大力实施“煤改气”、“油改气”工程,积极推进电能替代工程。到2020年,实现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13%,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13%左右,关中地区削减燃煤600万吨以上。

(2)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程。2016年底前,关中地区再完成942万千瓦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实现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全部超低排放;2018年底前,陕北、陕南地区30万千瓦及以上和关中地区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暂不含W型火焰锅炉和循环硫化床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到2020年,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所有现役电厂每千瓦时平均煤耗低于310克、新建电厂平均煤耗低于300克。

(3)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综合整治工程。实施20家石化、表面涂装、有机化工、汽车制造与维修、印刷包装、家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

(三)水环境治理工程

(1)城镇生活污水全覆盖工程。以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和不达标的9个控制单元为主,强化污水收集处理与重污染水体治理。加强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新(扩)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370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78.1万立方米/日,其中:设市城区新(扩)建污水处理设施35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10万立方米/日;县城新(扩)建污水处理设施110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92.5万立方米/日。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85%。加快收集管网建设及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新建配套管网9530.4公里。全面实施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力争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推进再生水回用,到2020年,陕北、关中地区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强化污泥处理处置,到2020年,新增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能力4872吨/日,重点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2)良好水体及水源地保护工程。对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江河湖库实施严格保护。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完成28个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推进备用水源建设、水源地涵养和生态修复。加强地下水保护,选取适宜地区开展地下水修复研究工作。

(3)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工程。开展50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污染综合治理试点,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

(四)土壤环境治理工程

组织开展污染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优化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建立我省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实施“绿、黄、红”分级管理,并对其逐年的面积变化情况进行评估。加快淘汰敏感区域周边的有色金属冶炼,采选矿等行业。分区域、分类别选择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土壤开展治理修复和风险控制试点,完成5个农用地和5个建设用地污染治理示范工程。

(五)农村环境保护工程

(1)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调整种植结构与布局,对110万亩灌溉面积实施综合治理,退减水量1.2亿立方米以上。实行测土配方施肥,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及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至4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在全省重点流域和湖库划定限制养殖区,实施网箱上岸和水产养殖池塘网箱标准化改造。开展农村散煤治理工程,禁止秸秆焚烧,到2020年,实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2)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创建工程。实施4200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村地区农业废弃物、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利用设施建设,推动城镇污水垃圾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到2020年,力争开展1个国家级、3个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县(区)创建工作;开展3个国家级、5个省级生态文明示范镇(乡),10个省级生态文明示范村创建。

(六)环境风险防控工程

加快历史遗留放射性废物及伴生放射性矿治理。实施放废库安防预警系统及机械化操控系统建设,加强Ⅲ类以上放射源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建设涉重金属风险单元围堰和事故应急池,加强污水深度治理后的回用。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逐步安装重金属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推进废矿物油、含有价金属废液、精(蒸)馏残渣等资源化利用。开展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铅酸蓄电池和废矿物油的收集体系示范项目。建设5个针对大型化工园区、集中饮用水水源等不同类型风险区域的全过程环境风险管理示范区。配备3个专职应急队伍装备能力,建设覆盖地级市的风险应对硬件设施储备库。

(七)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开展陕北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和淤地坝系建设、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地保护工程和关中地区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提升全省森林覆盖率2%以上,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及湿地公园建设,使全省50%的自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保护和改善大熊猫、朱鹮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植物栖息地,建立3个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10个观测样区,建设全省自然保护区群遥感监测网络及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数据库,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监管。

(八)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程

推进全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应急、宣教、信息和辐射管理等基础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环境监管能力。推进我省生态环境大数据体系、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和决策支撑体系建设。加强县级执法机构的调查取证仪器设备配置,到2017年,80%以上的环境执法机构要配备使用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加强宣教能力建设和人员培训,推动形成社会多元共治的环保格局。建设环境监测人员培训和考核中心,制定全省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人员五年培训计划,提升监测水平。

第十一章构建长效机制,加强组织实施

本规划是今后五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的重要依据。

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地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将规划目标指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到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体系。各市、县(区)政府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下的部门分工协作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强化各地政府及主要负责人的环保责任,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省级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强化责任、加强沟通、通力合作,形成省、市、县(区)分级管理,部门相互协调,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

第二节分解任务计划,狠抓规划落实

将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地方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推动形成职责明晰、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推动规划顺利实施,既要充分落实污染企业的主体责任,又要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完善政策目标体系,执行责任体系和考核监督体系,科学合理编制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分领域、分阶段落实本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第三节完善经济政策,拓宽投资渠道

落实政府环保投入责任,加大各类专项资金在环保领域的投入力度。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争取多渠道筹措资金,强化各级财政对规划的顺利实施的保障作用。准确把握国家相关资金投入政策导向,积极争取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积极争取金融机构贷款,加大环保产业招商投资力度,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吸引社会民间资金投入环境保护领域。强化企业责任意识,落实企业环保投入。积极拓宽利用外资渠道,争取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无偿援助和优惠贷款。

第四节重视科技支撑,提高治理成效

充分发挥我省科研优势,加大投入,引导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科研力量开展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相关重大课题研究和相关技术创新。加强环境管理决策支撑科学研究,开发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的方法技术研发与示范,加快技术创新示范,推进产学研相结合的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创新队伍,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增强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力。

第五节开展评估考核,实时跟踪管理

加强规划实施的定期检查和评估,每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度检查,公布规划主要任务实施进展情况、环境指标完成情况,根据评估结果及需求变化,适度调整规划目标和任务。在2018年底和2020年度,分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对社会公布,并作为考核各地政府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超低排放查看更多>大气污染防治查看更多>陕西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