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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沈阳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

2017-10-25 10:0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温室气体排放二氧化碳排放节能降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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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加快推广低碳建筑。大力推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严格落实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适时提高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标准,严把设计关口,加强节能评估审查及施工阶段监管和稽查。实行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技术产品推广认定制度,积极推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和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评价标识工作。积极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和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使用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利用设施。优先发展污水源等再生水源热泵系统,积极发展土壤源,科学发展地下水源热泵系统,充分利用工业余热进行供暖,研究利用空气源热泵技术。加快实施“节能暖房”工程,大力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围护节能改造。鼓励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大型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提高用能效率和管理水平。支持绿色建材产业发展,推广应用再生建材。到2020年,城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率普遍执行75%和65%的设计标准,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0%以上。[责任部门:市建委、市房产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九)积极推进低碳交通。科学规划,构建完善的立体式、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公交专用道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以城市公交、短途客运、城市配送等领域为重点,加大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建设加气站、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加强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和退出管理,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控制排气污染,做好清洁油品供应保障工作,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分类管理。完成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改造工作。实施机动车排放检测和维修制度,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信息系统。到2020年,全市道路运输行业清洁能源、新能源车辆达到1万辆。[责任部门:市交通局。配合部门:市环保局。]

(十)加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低碳化处置。强化源头控制,严格危险废物经营准入,推动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建设,实现集约化、产业化、园区化发展。推进污泥处置集中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点难点问题。建设餐厨垃圾场,完善餐厨垃圾收运、监管体系。鼓励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的回收再利用。推进工业垃圾、建筑垃圾、污水处理厂污泥等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合理布局建设高环保标准的垃圾发电项目,推动城市垃圾焚烧发电,有效减少全社会的物耗和碳排放。开展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甲烷收集利用及与常规污染物协同处理工作。到2020年,危险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安全处置利用,再生资源产业园区格局基本形成,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完成达标改造,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责任部门:市城建局、环保局、服务业委。]

(十一)倡导低碳生活方式。牢固树立“幸福沈阳共同缔造”理念,以塑造沈阳精神为引领,提升人民群众低碳生活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倡导绿色低碳、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宣传低碳生活典型,弘扬以低碳为荣的社会新风尚,树立绿色低碳的价值观、生活观和消费观。在中小学开展低碳常识普及教育,培养低碳生活观念,深入开展以节粮、节水、节电为主题的“三节”教育活动。积极践行低碳理念,鼓励使用节能低碳节水产品,反对过度包装。提倡低碳餐饮,推行“光盘行动”,遏制食品浪费。倡导低碳居住,推广普及节水器具。倡导“135”绿色低碳出行方式(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树立和强化“共享”观念,提倡文明使用共享单车出行,鼓励购买小排量汽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交通局、财政局。]

(十二)扎实推进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围绕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设,结合沈阳市产业特色和发展战略,积极探索具有本地区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形成有利于低碳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加快建立以低碳为特征的产业、能源、建筑、交通、生态环境体系和低碳生活方式。实施低碳发展规划,将低碳发展纳入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政府重点工作,率先成为低碳发展的先导示范区。[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配合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建委。]

(十三)积极开展低碳工业园区等试点示范。深化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推进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辽宁法库经济开发区、辽宁新民经济开发区、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等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加强低碳技术创新与应用,优化产业链和生产组织模式,加快改造传统产业,培育低碳产业集群。[责任部门:铁西区、法库县、新民市、康平县人民政府。配合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积极推进低碳社区试点。在大东区、和平区、沈河区分别建设1个低碳示范社区。在社区规划设计、建材选择、基础设施等方面,实现绿色低碳化。大力推广节能建筑、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鼓励采用低碳技术和低碳设备,建立节能低碳的社区能源与交通保障系统。加强社区低碳生活配套设施建设,完善社区给排水、污水处理、雨水收集设施,建设社区垃圾分类收集、分选回收处理系统,鼓励社区采用太阳能公共照明系统。[责任部门:大东区、和平区、沈河区政府。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稳步推进低碳商业、低碳企业、低碳校园试点。建设沈阳八王寺饮料有限公司、沈阳华德海泰电器有限公司、国惠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沈阳飞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等一批低碳示范企业,推动低碳试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加强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减少生产过程中温室气体排放。积极推进低碳商业试点,针对商场、宾馆、餐饮机构等商业设施,通过改进营销理念和模式,加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推广节能、可再生能源等新技术和新产品应用,引导顾客低碳消费。稳步推进低碳校园试点,推动低碳试点校园重视弱电工程建设,实现数字化教学、数字化资源管理,加强低碳建筑推广力度,合理规划校园内土地利用,通过校园碳汇实现减碳。[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委、教育局。配合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十四)建立完善的碳排放交易制度。制定我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等配套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和操作指南。完善部门协作机制,明确责任目标,落实专项资金,完善工作体系。[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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