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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四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

2017-11-30 11:0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活垃圾垃圾分类阜新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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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规划收运系统和处置系统。以试点数据为基础,按照生活垃圾细化分类的标准,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任务和责任,统筹规划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的各环节。实现垃圾处理、资源化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隙高效衔接。(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4)加大资金投入。继续积极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确保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顺利推进。(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5)做好督导考核。实施政绩考核,加大督导力度,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6)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垃圾分类进社区、垃圾分类进单位等系列活动,提高公众对垃圾分类的关注度,让垃圾分类意识深入人心,人人都参与到垃圾分类中去。(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7)完善法律法规。依据即将出台的《辽宁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开展各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商务局)

(四)2020年工作计划。

1.主要目标。到2020年底,继续扩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试点范围。建立健全城乡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2.工作任务。

(1)扩大分类试点范围。各县区分别增加4家公共机构、4个相关企业、2个物业管理居民小区、2个非物业管理居民小区和4个行政村开展垃圾分类试点。(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2)完善法律法规。推动出台《阜新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单位:市政府办)

(3)完善收运系统和处置系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的各个环节初步完善。(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4)加大资金投入。继续积极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市政府有关部门按需给予财政支持。(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5)开展政绩考核。2020年底前,市政府组织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政绩考核。对工作不力、落实任务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约谈、问责。(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6)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报道4年来垃圾分类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社区、进单位等活动,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让垃圾分类意识深入人心,人人都参与到垃圾分类中去。(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7)全面进行总结。召开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会议,总结4年来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情况,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对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和工人给予表彰奖励。(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是生活垃圾分类实施主体、投资主体、责任主体,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城乡分别制定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和指导目录,引导民众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二)完善支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专项资金,支持相关地区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市、县区、乡镇财政对垃圾分类收运系统建设运行予以支持。严格落实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县区政府)

(三)发挥市场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四)建立激励机制。创新工作手段,建立和完善奖惩措施,通过建立“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积分奖励”等方式,提高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五)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条幅等形式,引导民众保护环境、参与垃圾分类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宣传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六)强化工作考核。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区绩效考核范围,每年组织考核。(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各县区政府)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旅游示范区等创建活动中,逐步将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列为考核指标。属于省级考核权限的,由相关部门纳入指标体系并实施考核。(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委;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

延伸阅读:

关于对阜新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四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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