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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四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

2017-11-30 11:0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活垃圾垃圾分类阜新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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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切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四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9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为根本,以抓试点为突破口,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建立以政府推动、部门协作、市场运作、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建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促进分类管理系统与再生资源利用系统有效衔接,建立健全相关法规政策,逐步提高城乡垃圾分类管理水平,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部门协作。加强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强化部门分工协作。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全民意识,充分调动社会团体、广大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2.循序渐进,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先试点示范,再普遍推广;先粗分,再细分;先建立体系框架,再逐步进行完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3.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综合考虑我市城乡发展水平,科学合理选择垃圾分类范畴、种类、要求、方法、收运方式,系统谋划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统一规划,分类施策,以城带乡或以乡促城,实现城乡垃圾分类体系共建共享。

4.全面治理,注重长效。生活垃圾治理要全面推进,不留死角,坚决防止搞形象工程、做表面文章。要一抓到底,逐步建立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取得实效,防止“走过场”、“一阵风”。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底,各城区、阜蒙县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回收利用试点工作。基本建立城市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辖区内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实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

二、工作任务

(一)确定试点区域。按照省政府要求,在我市各城区、阜蒙县开展垃圾分类管理试点。

(二)明确主体范围。实施区域内以下主体应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1.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3.居民小区。

4.行政村。

(三)具体分类方法。垃圾分类管理试点按照“1+n”的方式确定三种,“1”代表必分有害垃圾,“n”为可选项,包括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等。未纳入分类的按现行办法进行处理。

(四)建立分类管理体系。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系统。

1.分类投放。按照试点分类种类设置分类投放容器,容器要充足、密闭,并设置醒目标志。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小区、企业建设适应和满足分类要求的垃圾房。(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局)

2.分类收集。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有害垃圾需委托专业单位收运。公共机构、小区和相关企业产生的可回收“湿垃圾”与“干垃圾”要分类投放。餐厨垃圾类的“湿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废纸等,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记录易腐垃圾种类、数量、去向。“干垃圾”可由产生主体自行运送,也可以采取电话预约等方式由再生资金回收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推进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等,为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建立提供依据。(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局)

3.分类运输。分类投放、分类收集的垃圾要实现分类运输。配备满足垃圾产量需要、密闭性好、标识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分类收运车辆。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性好的专门车辆运输送至专业单位进行处理,运输过程中加强对泄漏、遗撒和臭气控制。(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局)

4.分类处理。加快有害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各类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处理系统建设;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尽早投入运行,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总处理能力的比例。农村易腐垃圾就近实施生态化处理。(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5.加强监督管理。强化有害垃圾运输和处置的监管,提高有害垃圾规范处理水平。加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焚烧处置和餐厨垃圾处理的监管力度。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开展餐厨垃圾非法处理行为整治。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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