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市环境监察支队在上述特殊监管对象抽查比例的基础上再增加5%的随机抽取比例,扩大执法检查覆盖面,并将全市环境监察人员(含大队)纳入随机抽查检查人员名录库。综合运用交叉执法、突击检查、夜间与节假日巡查等多种形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倒逼排污单位遵法守法。
(五)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
“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作为本市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平台,市、区环保部门应主动将执法事项纳入该平台,依托该平台归集共享各类随机抽查的监管信息,深化跨部门随机抽查协同监管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局相关责任处室应切实加强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统筹协调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科学制定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切实把随机抽查制度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
市、区两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制度,指导环境执法人员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要结合环境监察稽查工作,定期对随机抽查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找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并协调有关部门妥善解决。
(三)严格抽查保密
市、区两级环保部门要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工作的保密制度。在现场检查工作实施前,随机抽查名单应对被抽查单位保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现象发生。违反保密制度的,视情节轻重对泄密者本人和有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理。
(四)加强宣传培训
市、区两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报纸、专刊、网站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并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提升宣传成效,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完善随机抽查监管方案。同时加强对环境监察人员的培训,贯彻落实随机抽查制度,优化细化执法工作流程,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妥善解决不执法、乱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
(五)监管频次变更
市、区两级环保部门要根据环境监管需求,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自《实施办法》印发之日起,市、区两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严格落实随机抽查制度,“国控重点污染源每月至少现场检查一次,其他污染源每季度至少现场检查一次”的规定不再执行。
四、进度安排
各区环保部门应于本办法印发后15个工作日内对本辖区的《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进行调整及修订,完成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建设并实时更新,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宣传培训工作,并抄送市局法规处备案。
附件2:
厦门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配套制度
为配合《厦门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实施办法》的实施,规范随机抽查和现场检查执法,提升随机抽查工作实效,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特制定如下配套制度:
一、抽查“双随机”
市、区两级环保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合理调配现有环境监察执法资源,将现场检查的排污单位信息和在岗的环境执法人员信息及时更新纳入“污染源动态信息库”,在动态信息库中随机抽查排污单位和执法人员名单。遇动态信息库升级改造无法使用等特殊原因时,也可在动态信息库名录清单中,采用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下一季度检查单位名单,并结合当日或当次现场监察执法的安排,运用随机方式抽派环境监察执法人员。
严格遵照《环境监察办法》和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对列入随机抽查名单中的污染源进行现场抽查。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或变更。
二、抽查保密
市、区两级环保部门要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工作的保密制度。在现场检查工作实施前,随机抽查名单应对被抽查单位保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现象发生,保密期限从抽查企业名单确定时起至到达被检查企业时止。违反保密制度的,要视情节轻重,对泄密者本人和有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暂扣或收回环境执法证件、调离执法岗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三、抽查留痕
环境监察人员开展现场抽查检查工作时,应现场使用移动执法设备,如实客观记录现场执法情况,制作《污染源现场检查记录》、《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等文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应当当场调查取证,按程序报告并依法处理。可以当场认定违法事实的,应当场作出责令改正决定,并提出整改要求。现场抽查工作结束后,实施抽查检查的环保部门要在7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情况填报至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
对于随机抽查企业涉及有环境风险内容的,原则上由各执法单位(各区环保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下同)负责;涉及存在较大以上环境风险源且情况复杂的,可请市应急中心配合检查。
四、复查复测
(一)监测数据超标
1.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监测数据超标的污染源监测报告应自报告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各执法单位;各执法单位应在知悉超标信息之日起3个工作日向超标单位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2.各执法单位在向超标单位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次日书面告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并同时提出复查复测建议。对于监测数据超标的污染源,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自知悉之日起至复查复测之日止原则上不再安排监督性监测与排污监测。
3.复查复测的方式: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按照复查复测建议独立开展或由各执法单位配合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开展。
4.复查复测日的确定原则:开展复查复测期限不能超过10个工作日,具体日期由各执法单位在复查复测建议中确定。
5.累计连续处罚条件:自复查复测超标次日起至下次复查复测超标之日止。
(二)其它违法行为
除遵循上述有关规定外,各执法单位独立开展复查执法。若执法需要监测数据支撑的,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应配合复查执法。
五、违法案件办理
市、区两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未验先投产、违反“三同时”、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防止污染设施、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环境违法行为;对辖区内没有环保审批手续、点多面广、污染严重的小散乱企业,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对区域集中度高的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小规模或作坊式企业,应依法全面排查梳理,及时提请当地政府,通过组织专项整治、集中治理、清理整顿等措施,依法依规关停淘汰或整合提升,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并纳入日常环境监管范畴。
对于涉及案件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应及时依法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严禁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一)案件承办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驻区环保分局对辖区污染源承担环境监察查处职责。市环境监察支队受市环保局委托承担全市环境执法稽查、专项督查及重点污染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1.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全市国控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超标、市控以上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废水、废气)超标处罚案件;现场检查发现的除建设项目和“三同时”等以外的违法案件。
2.各驻区环保分局:负责辖区内省控以下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超标、市控以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废水、废气)超标处罚案件;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案件。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日,西藏发布关于发布《西藏自治区2024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公告,共涉及69家,详情如下:关于发布《西藏自治区2024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公告根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7号)要求,各地(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本行政区域2024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4月9日发布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进一步抓好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工作,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4月8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关于加强2024年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我市2024年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各区生态环境局: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监管工作,提升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监管能力,现将我
贵州遵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遵义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各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根据《环境保护法》和《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部令第2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名录调整建议及我市实际,确定了《遵义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现印发给你们,请
近日,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大连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详情如下: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上海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详情如下: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各区生态环境局,上海化工区管委会、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市环境执法总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固化管理中心、市减污降碳中心,各相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公布唐山市2023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其中包含万德斯(唐山曹妃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674家企业。唐山市2023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1万德斯(唐山曹妃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中交未名(唐山)环保电力有限公司3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唐
安徽省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六安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安徽中晟金属球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33家企业入选该名单。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六安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公示根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7号)规定,我局确定了《六安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明确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要求的通知,全文如下: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1号)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级职权事项委托实施的公告》(公告〔2021〕第2号)
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三地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发布《京津冀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在京津冀区域内,一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产生的一种危险废物,作为另一家单位环境治理或工业原料生产的替代原料进行使用,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利用单位豁免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为加强对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强化精准治污,根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编制了《2024年广州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意见截至2024年3月10日。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厦门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定技术规范(试行)》,本规范适用于现有工业排污单位(不含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企业)的主要污染物的初始排污权核定,工业排污单位和集中式污染治理单位减排项目的可交易排污权核定。
生态环境部近日修订发布《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深入了解《管理办法》的修订背景、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记者采访了生态环境部环评司、法规司有关负责人,对《管理办法》进行详细解读。问:《管理办法》修订发布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排污许可管理工
4月15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黄红牌”名单,“黄牌”重点排污单位韩城市桑德水务有限公司,季度超标率84.62%,超标污染物COD、氨氮、总氮;神木市国融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季度超标率41.76%,超标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2024年第一季度
4月11日,邯郸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排污权市场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为持续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进一步活跃排污权交易市场,激发排污单位自主减排内生动力,经市政府同意,自2024年4月12日起,启动全市排污权二级市场交易,规范市级政府储备排污权出让。
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起草《海南省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4月11日起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集意见时间截止至2024年5月10日前。现行条例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一)完善管理体系。提出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地下水污染防治相关要求、排污单位应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南昌市2024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昌富超实业有限公司等共231家企业入选该名单,其中包含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重点排污单位等。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南昌市2024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通知各县(区、开发区)生态环境局、湾里生态环境局:根据《
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显示,《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2月25日由生态环境部2023年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排污许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水、固体废物、土壤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开展本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采样记录电子化工作的通知,以落实以排污许可证制度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要求,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详情如下: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本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采样记录电子化工作的通知各区生态环境局,上海化工
为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推动排污许可提质增效,生态环境部持续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常态化技术复核,发现了一批问题企业,梳理形成排污许可证问题典型案例。案例一:管理类别错误(降级管理)某木炭厂属于“林产化学产品制造2663”。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工作的通知各区生态环境局、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根据生态环境部《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工作方案(2022-2024年)》《上海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发贵州省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调整建议名单的通知》《关于2024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初步名录的调整建议(生态环境部)(第一批)》《关于2024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初步名录的调整建议(生态环境部)(第二批)》《关于2024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初步名录的调整建议(生态环境
鹭岛之韵,绿意厦门。作为东南沿海的璀璨明珠,厦门市在城市环境卫生建设和绿色发展方面始终走在全国前列。近年来,厦门市大力推广新能源公共车辆,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厦门是中国五大经济特区之一,得益于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和政策支持,厦门市在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方面起步较早,截至2022年底,
1000千伏福州—厦门特高压交流工程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首个“六精四化”示范工程,应用了多种现代化设备和智能化技术。福建电科院自主研发的新技术、新装置、新材料在工程建设运维中取得良好效果。4月2日,在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电工新材料攻关团队负责人夏晓健远程查看了1000千伏福
3月28日上午,中国电力总裁、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高平一行到厦门拜会厦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晓舟。双方围绕“央地合作”、绿色能源发展、推动产业融合等内容开展深入交流。会上,中国电力介绍了近三年来的经营发展、新能源开发和战新产业布局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在换电重卡、储能本质安全、地热
3月30日,国网新源福建厦门抽水蓄能电站3号机组通过15天试运行投产发电,将对保障福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促进清洁能源消纳、推动新型电力系统构建发挥重要作用。厦门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是福建省单机容量最大的抽水蓄能电站。该电站安装4台35万千瓦可逆混流式水泵水轮发电电动机组,
3月27日,建发股份能化集团旗下建发新兴能源投资项目——0.34MW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分布式光伏电站及充电桩一体化项目正式开工建设。该项目位于风景秀丽的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内,建设面积为1650平方米,其中屋面面积450平方米、车棚面积1200平方米(BIPV),项目规模0.34兆瓦。电站由586块580W/片高效单晶硅
1.全面打造绿色制造体系,国家级绿色工厂后再添国家级绿色供应链2.深入推进可持续发展,系统实施减排举措效果显著3.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获得“废弃物零填埋”金级认证近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厦门ABB开关有限公司(简称“厦门ABB开关”)入选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继两年前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瀚蓝(厦门)固废处理有限公司铝灰车间及物化车间废气治理系统分子筛沸石转轮及附件采购项目招标结果公告,紫科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报价350万元中标。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2月18日,福建厦门发布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其中提到,将建成投用厦门抽水蓄能电站、福厦特高压工程(厦门段),提升能源安全保障水平。同时,还提到,构建绿色低碳能源供应体系,加快可再生能源替代,推进厦门生物质资源再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重新印发《厦门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对于未依法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等14类符合条件不予行政处罚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作出详细规定。《厦门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推进包容审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企查查显示,厦门实证储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陈小波,注册资本5亿元,系宁德时代全资子公司。厦门实证储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含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专用设备制造等。
2024年1月18日,全国首宗垃圾分类碳减排量交易项目在厦门市湖里区成功签约。签约仪式上,厦门兴五通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通过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厦门市碳和排污权交易中心),购买了金山街道金安社区生活垃圾四分类碳减排量10168吨。此次交易项目由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科学院城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