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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实施方案

2018-05-11 08:2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污水处理水环境治理福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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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景观提升工程

1.城市园林和绿道建设。实施园林绿化“五个提升”工程,结合旧城改造,充分利用城市各类零星空地、边角地、闲杂地、废弃地、拆违用地等,建设街头绿地、袖珍绿地。营造、提升城周山、城中山生态景观林,推进城市立交桥、高架桥、河湖等护岸的立体绿化,加快城市片林建设,增加市民绿色共享空间,着力建设园林城市、森林城市。全省完成900公顷公园绿地建设。未建设城市植物园的设区市和平潭要筹建一个城市植物园,市、县要各新建或改造提升1个城市公园、1条林荫景观路、5处以上立体绿化、5项以上城市片林、5处以上老城区街头小绿地。平和、寿宁、政和等县达到省级园林县城标准。串联城市步行道、自行车道、街头绿地公园、郊野公园、城市广场和历史文化地段等,建成四通八达、互联互通的休闲健身绿道网络,全省新建绿道1000公里以上。做好城市自行车道规划,与城市公交规划相融合、衔接,推进城市自行车道建设和站点布局。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住建厅、林业厅

2.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厦门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全国试点。各地坚持“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景观”原则,推进一批老旧小区更新,重点改造供水、雨水、污水、燃气、电力、通信等地下管线,支持符合条件的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完善消防、停车、充电、照明等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改善居住条件。推进沿街立面和周边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景观面貌。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住建厅

3.集镇环境整治。强化集镇污水垃圾治理,提升道路两侧和单位庭院的绿化水平,改善人居环境。配套市民休闲步道、休闲场所、停车场、公厕等设施,完善集镇功能。规范街道界面,规整店招店牌,整治杆线设施,推进重点区域架空缆线下地。传承传统元素,改造、协调建筑立面,保护特色风貌。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住建厅

4.城镇“三边三节点”整治提升。重点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旧城区景观风貌提升,继续实施山体、水系、湿地、海岸的生态保护修复。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整治2个以上,各县(市、区)整治1个以上项目。全省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确定12个项目作为省级重点跟踪项目。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住建厅、财政厅、文化厅、林业厅、水利厅、海洋渔业厅

5.整治修复城镇老旧街巷(坊)。重点修复破损路面、整治建筑立面、保护历史建筑、完善配套服务功能和市政管网设施,提升业态,形成具有一定地域特色的街巷(坊)风貌。全省完成25条老旧街巷(坊)整治。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住建厅、财政厅、文化厅

(八)配套服务工程

1.文化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省图书馆改扩建工程、海峡演艺中心等省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改造提升一批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设施项目。建设一批乡村特色文化文物小镇,挖掘文化内涵,配套特色文化设施,推动乡村文化旅游发展。建设整合一批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青少年活动、体育健身为一体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科学化。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供需信息平台,加强供需对接,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实效。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文化厅、发改委

2.健身设施建设。继续把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设施作为全民健身工作的重点来抓,新建3个体育公园、110个多功能运动场、60个笼式足球场、50个室内健身房和30个门球场;市县两级投入相应资金推动中小型全民健身中心建设,结合城市老旧小区改造配建多功能运动场和健身路径,利用城市金角银边建设健身广场和设施。新建改扩建一批青少年校园足球场地。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体育局、住建厅、教育厅

3.物流设施建设。实施2018年物流园区提升工程,培育一批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物流园区),树立一批示范标杆。大力发展共同配送和统一配送,完善物流配送功能。大力推广应用智能快(邮)件箱,在城市新功能区和大型住宅辖区配套建设新型邮政网点和快递服务网点。提供通行便利,对配送车辆采取限行或禁行的城市,要尽快制定出台城市配送通行便利政策,合理确定城市配送车辆的通行、停靠装卸的区域和时段,保障城市物流(快递)配送的需要。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经信委、发改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公安厅、邮政管理局

4.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政府机关、学校、旅游景区、社区(村)公共服务机构(场所)、社会福利机构、交通运输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改造。逐步完善公共交通工具无障碍设备配置,公共停车场所按规定设立无障碍停车位。城市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人行道交通信号设施等按照无障碍标准进行建设、改造。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逐步推进政务信息以无障碍方式发布。县(区)级以上政府网站、政府公益活动网站要逐步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推进影视剧和电视节目加配字幕。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住建厅、残联、民政厅、交通运输厅、经信委

5.社保服务设施建设。依托现有资源和政府综合场所加快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前期工作,补齐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短板。实施市、县服务设施提升工程,进一步拓展平台服务功能,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社厅、发改委

(九)智慧城市工程

加快实施“互联网+市政基础设施”计划,大力发展智慧道路、智慧水务、智慧管网、智慧环卫、智慧园林等,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市政基础设施深度融合。加强各类市政设施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功能整合,开展城市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和共享应用,实施城市大脑试点工程,加快推进数字城管平台建设。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住建厅、数字办

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一)村庄环境整治。全省完成1000个村庄环境整治建设任务(包括500个省级补助村、500个市县级补助村),进一步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其中树立1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突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房整治、农村公厕建设四项工作重点。在“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上,推进村庄房前屋后整治,福州、厦门、泉州整治65%的村庄,漳州、莆田、平潭整治60%的村庄,其余设区市整治55%的村庄,同步规整村庄杆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行整村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建立日常化保洁机制,每个整治村应新建改造1个以上水冲式公厕,尾水经过收集处理。各地要及时分解下达建设村庄整治任务,加大投资力度,强化村庄风貌管控,突出乡土气息,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注重典型示范、连线成片。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住建厅、财政厅

(二)农房建设。加强村民建房监督管理,结合土地整理增减挂钩、灾后重建、地灾搬迁、村庄征地拆迁和库区移民安置等工作,抓好村民安置房建设。扭转抢建乱建行为,开展已建农房整治,建设一批农民示范房和村镇住宅小区。市、县编制村民建房标准图集,优化功能配置和布局、满足村民实际需要、传承地方传统建筑风格,加大标准图集宣传推广力度,引导村民科学建房。市、县要选择所属县(市)或乡镇开展农房建设重点指导,出台相应扶持政策,简化审批程序,给予资金激励,组织规划设计团队实施“陪伴式”服务,开展已建农房整治和环境治理,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打造农村整体风貌和地域特色。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住建厅、国土厅、财政厅

(三)农村危房改造。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018年计划开工10922户,年度竣工10922户。省级持续强化督查工作力度,引导以修缮加固为主的改造方式,降低成本。市县要建立健全危改工作机制,履行层级监督职责,叠加配套补助资金,要按照“一户不漏”的原则,将排查的存量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全部纳入2018年改造计划,确保基本完成农村危房改造的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住建厅、财政厅、农业厅、民政厅、残联

(四)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省级重点扶持南靖县梅林镇、浦城县观前村、古田县前洋村、周宁县陈峭村、长汀县中复村、永春县西安村、三元区龙安村、北岸开发区港里村、德化县云溪村、上杭县兴坊村、永安市沧海村、永定区岩太村、邵武市横坑村、云霄县阳下村、蕉城区赤溪镇等15个镇村开展保护整治。各市县也要扶持一批镇村开展保护和整治建设,持续打造品牌进行示范引领。重点要突出老房子修缮加固、污水垃圾环境治理、消防设施完善和传统文化的挖掘传承。各地要抓紧编制完善保护规划,认真制定传统建筑修缮保护和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年度修缮和整治项目清单,精心选择专业的设计和施工单位,依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整治导则》,有序推进保护和整治工作,确保年底取得明显成效。研究传统建筑保护和改造利用的技术、方案,积极探索对传统建筑植入现代功能、满足现代人消费需求,以利用促保护、积极培育乡村新业态,推进乡村休闲旅游、乡土文化体验等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住建厅、财政厅、文化厅、旅发委

(五)福厦客专沿线环境整治提升。结合福厦高铁客专项目建设,同步做好福厦高铁客专沿线景观风貌整体控制,对沿线包括国土、交通、林业、农业等部门在内的工作内容和城镇、村落景观风貌进行整体提升。景观整治范围涉及高铁沿线277公里,根据视线距离控制铁路沿线两侧各1公里范围内。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住建厅、铁办、国土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林业厅、财政厅

(六)公路沿线整治。引导各地抓好高速公路互通口至城区、城镇连接新区和风景名胜区、国道省道沿线环境整治提升。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交通运输厅、住建厅、公安厅交警总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梳理筛选形成具体项目清单,制定实施方案,排出进度计划,明确各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定期协调机制,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省直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建立健全上下联动、督促协调的工作机制,加强专家指导、标准指导和示范带动,全面系统推进工作任务落实。按照“五个一批”的要求,建立项目储备库有计划地推进,实现良性滚动。

(二)优化投融资方式。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形成多方参与投入格局。综合运用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基金投资等方式加大城乡民生领域基础设施投入。主动向上对接,争取中央相应资金支持。大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对有使用者付费和运营潜力的领域要优先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财政性资金从“补建设”向“补运营”转变。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方式,用好投资工程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支持政策,按职责分工做好资金保障。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避免各种形式的变相举债,切实防范地方债务风险。

(三)创新工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推进“多规合一”促进项目生成,提高项目审批效率,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要强化用地保障,统筹安排好用地指标,优先将民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加快破解征迁难题,集约节约用地。大力推行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标准化,指导规范项目实施,提高项目质量和安全水平。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技术指导,积极搭建对接和交流平台。鼓励以县域为单位,将镇村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等项目进行打包,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城乡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营管理走向市场化、专业化,提高城乡民生基础设施服务质量。

(四)开展督促检查。各级政府要加强督查考核,并将民生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省直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项目考评机制,强化跟踪督促,并探索采取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推进任务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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