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江苏南通印发南通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南通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61号)、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应气变小组发〔2017〕1号),全面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全力推进“两聚一高”“强富美高”新南通建设,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确保完成“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牢牢把握低碳发展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机遇,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为目标,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加强能源节约、增加碳汇为手段,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强碳排放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协同控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消费端转型,推动我市“三城”同创,加快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20.5%,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1%左右,林木覆盖率达到24%以上,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氢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亚氮、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力度进一步加大。碳汇能力显著增强。支持优化开发区域率先实现碳排放峰值目标。能源体系、产业体系和消费领域低碳转型取得积极成效。碳排放权交易稳步推进,配合做好具有江苏特色的碳市场体系建设。健全应对气候变化的统计核算、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深化低碳城市、低碳城镇、低碳园区和低碳社区等试点示范建设。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营造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积极推进绿色能源体系建设
(一)加强能源碳排放指标控制。实施能源消费“三控”,坚持节约优先,强化政策引导和制度约束,加快推进社会用能方式变革,积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529.2万吨标准煤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7%,煤炭消费总量比2016年削减221万吨。积极加强源头管控,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相关要求,扎实推行节能审查制度,提高用能设备能效水平,强化项目节能验收监督和专项督查,从源头上积极削减和有效管控能源需求。加大电力行业节能力度,降低全市大型发电集团单位供电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行政审批局、南通供电公司)
(二)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开发与分散利用并举,调整优化开发布局,着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按照《南通市“十三五”海上风电发展规划》(通政发〔2016〕53号),积极推进海上风电发展。多形式促进光伏利用,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以城乡各类屋顶资源利用为重点,着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应用,有序推进地面光伏电站建设。加大农林秸秆和生活垃圾政策支持力度,促进生物质能充分利用。到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装机分别达到300万千瓦、80万千瓦、17.9万千瓦,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力争达到400万千瓦,占全市电力装机的30%左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农委、南通供电公司)
(三)优化利用化石能源。认真贯彻国家煤电发展“三个一批”政策,全力实施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减煤实施方案。严格控制新建燃煤发电项目,除在建项目、已经纳入国家规模的项目、公用背压热电联产项目外,不再新上燃煤发电和热电联产机组。逐步扩大禁燃区,禁燃区内一律不再新上燃煤发电和热电联产机组。深化燃煤电厂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鼓励区域热电联产整合优化,实施大型机组改造供热,推广跨区域集中供热。进一步提高煤炭清洁利用水平。积极推进钢铁、建材、化工等高耗煤行业节能减排改造,全面实施散煤综合治理。全市范围内禁止新建燃煤供热锅炉,2019年底前,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积极扩大天然气利用。稳步发展天然气发电,积极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优化天然气利用结构。优化工业用能结构,鼓励工业企业以天然气替代煤炭、柴油、燃料油,推进工业燃煤锅炉改为燃气锅炉或燃气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供能系统。优化交通用能结构,建立完善加气设施布局,推动公路客货车辆和内河、长江船舶使用LNG燃料。优化居民用能结构,继续加大居民和公共服务等民生领域用气保障力度,全面消除民用散煤。到2020年,电煤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65%以上,天然气利用规模力争达到15亿立方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建设局、交通局)
(四)大力推进能源节约。坚持节约优先的能源战略,推动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工作。
——加强工业节能。落实国家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工作部署,深入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耗。开展工业领域能效领跑行动。推进工业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推广工业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实施燃煤锅炉节能提升综合工程,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强化节能监察。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健康发展。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降低18%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委、质监局)
——推进建筑节能。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进一步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十三五”期间,累计新增节能量37.5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98万吨。到2020年末,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较2015年提升20%,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促进交通运输节能。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广无车承运、“互联网+物流”等先进组织模式。促进交通用能清洁化,推动交通运输智能化。到2020年,营运客车、货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较2015年降低2.1%和6.8%,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降低6%。(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在市级公共机构实行建筑能耗定额管理,鼓励推行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管理,到2020年,全市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人均消耗水资源分别较2015年降低10%、11%和16%。(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经信委)
——制定实施《南通市“十三五”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倡导绿色生活,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等方面更加勤俭节约、绿色低碳。(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三、加快构建低碳产业体系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将低碳发展作为新常态下经济提质增效的重要动力,促进产业结构调优、调轻、调高、调强。
——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50号),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增加产能的项目。(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行政审批局)
——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南通实施纲要》(通政发〔2015〕46号),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不断优化工业产品结构。(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加快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空天海洋装备、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新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经信委、商务局)
——大力发展服务业,推动服务业主体生态化、服务过程清洁化、服务方式智能化、低碳化。促进生产性服务业规模扩张和质态提升并重,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比重逐年提高。推进互联网平台经济建设,支持行业企业联合服务企业建设行业特色的电子交易及行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
——进一步依法依规加强对“两高一资”产品出口的监管,不断提升监管效能。(责任单位:南通海关、市商务局)
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5%,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0%左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
(二)控制工业领域排放。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总量趋于稳定,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加强企业能源和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逐步建立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体系,强化企业碳排放管理,积极引导企业增强碳资产管理意识,实行企业碳资产开发推行计划,积极推广低碳新工艺、新技术,降低单位产品的碳排放强度,实现主要高耗能产品单位产品碳排放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施低碳标杆引领计划,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对标活动。积极控制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采取原料替代、改善生产工艺、改进设备使用等措施减少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开展六氟化硫、氢氟碳化物等控制排放行动。围绕电力、钢铁、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推进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点示范,做好环境风险评价。(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环保局、发改委、质监局、科技局)
(三)大力发展低碳农业。坚持减缓与适应协同,降低农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加强农业固碳。改善农田土壤水分,合理选用间歇灌溉、深水灌溉等灌溉技术。科学施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高效施肥机械,鼓励肥料深施、使用有机肥替代化肥、使用长效氮肥,减少农田氧化亚氮排放。推行农业免(少)耕、轮作休耕,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保护性耕作示范区建设。推广高地隙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等高效植保机械化技术装备。推进农田机械节能,减少作业工序、提高作业效率,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农机深松整地等保护性耕作技术,加强节能型农业机械的研发与推广。推广农业固碳技术,研究集成配套的选种、育种和种植技术,增加植物生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避免秸秆就地燃烧。推广生态健康养殖,优化饲料配方、改进饲料调制,提高饲料转化率。推进畜禽粪便综合利用,鼓励利用畜禽粪便、秸秆等农业废弃物为原料发展沼气工程,并结合种植业生产需求对沼渣沼液等附加产品进行利用。开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县建设,培育构建“种植业-秸秆-畜禽养殖-粪便-沼肥还田、养殖业-畜禽粪便-沼渣/沼液-种植业”等循环利用模式。到2020年,全市稻麦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率达到60%,力争适宜深松整地地区轮流实施一遍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8%。(责任单位:市农委、环保局)
(四)增加生态系统碳汇。加强林业建设,实施沿海防护林体系、沿江河湖防护林体系、高标准农田林网、绿色通道、绿色家园和丘陵岗地森林植被恢复等六项重点林业工程,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加快造林绿化步伐,推进国土绿化行动,整体绿化与彩色化、珍贵化、效益化相结合,全面推进江、河、湖岸防护林建设,加快公路、铁路绿色通道建设步伐,扎实推进绿美乡村和城市森林带建设。加强林业资源管理与灾害防控,开展森林抚育经营,实施中幼龄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全面提高单位面积林地的蓄积量,实施林地林木与生态公益林保护、森林消防、湿地保护与恢复、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工程。大力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建立和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开展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加强沿海滩涂湿地保护,加大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建设,增强湿地储碳能力。探索开展海洋等生态系统碳汇试点,以海岸带生态保护为重点,大力发展碳汇渔业。到2020年,全市完成造林2万公顷,完成森林抚育3万公顷,林木覆盖率达到24%,活立木蓄积量达400万立方米,全市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委、国土局、水利局、海渔局、建设局、环保局)
四、推动城镇低碳发展
(一)加强城乡低碳化建设和管理。贯彻落实《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提升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和运行标识的比例,加强绿色建筑建设全过程监管,继续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示范,“十三五”期间新增绿色建筑400万平方米。实施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计划,推行绿色施工方式,推广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强化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老旧住宅节能改造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抗震加固改造、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同步实施。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市场化方式,推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进一步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推进利用太阳能、浅层地温能、高效热泵、工业余热等解决建筑用能需求,实施光伏屋顶计划。加大公共建筑能耗管理,强化宾馆、办公楼、商场等商业和公共建筑低碳化运营管理。公共机构新建建筑率先普及绿色建筑,推进公共机构数据中心节能改造,建设绿色数据中心。开展公共机构用能大数据管理,对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能耗在线监测和用能优化。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鼓励公共机构开展用能托管。积极开展绿色商场示范创建工作。在农村地区推动建筑节能,优化农村用能结构,引导生活用能方式向清洁低碳转变,建设绿色低碳村镇。积极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和零碳排放建筑试点示范。(责任单位:市建设局、经信委、科技局、农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商务局、发改委)
(二)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构建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建设沿江、沿海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加快长江两岸高铁环线和过江通道建设,推进兴东机场、动车枢纽等重大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快内河高等级航道及港口等物流节点集疏运体系建设。推进城市公交优先战略,开展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推进城市轨道建设。继续推进公共交通线网优化,不断提高城市居民公交分担率。积极推动公共交通路权优先,加强公交专用道网络建设,加快公交优先通行信号系统建设。大力发展慢行交通系统,市区实现全覆盖。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内河集装箱运输和甩挂运输,合理配制运力结构。推动运输装备低碳化,鼓励使用节能、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运输工具。“十三五”期间,全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标准车超过1.3万辆,完成上级下达的LNG燃料动力船舶任务和14座水上LNG加注站的建设。严格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管理,加快节能减排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发展智能交通,提升交通运输智慧化水平。到2020年,“三纵四横”高速铁路网全面形成,铁路客货运枢纽布局、千吨级干线航道网络更加完善,铁路总里程达到220公里,高等级航道整治60公里,省干线航道网规划里程达标率达到54.8%,千吨级航道县级节点覆盖率达到83.3%。全市城市轨道交通在建里程达到59公里以上。公交分担率达到30%,镇村公交实现全覆盖,邮政快递服务行政村通达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交通局、经信委、发改委、铁路办、邮政局、轨道公司)
(三)加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低碳化处置。开展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新改扩建的建设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加强生活类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形成回收加工、资源利用新模式。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能力,倡导“绿色焚烧”。加强焚烧和填埋设施日常运营监管,优化技术工艺,定期开展处理设施污染排放物的监测,提高污染控制水平。“十三五”期间,全市改(扩)建垃圾焚烧厂2座,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1350吨/日。合理布局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鼓励采用餐厨废弃物与污泥协同处置等创新工艺,加快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建立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和资源化利用的机制,提升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建餐厨废弃物处理厂3座,新增处理能力200吨/日。加快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推行装潢垃圾源头分类,鼓励在建住宅积极实施全装修,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标识制度和使用标准,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拓展建筑垃圾再生品应用市场,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十三五”期间,全市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全覆盖,新建、扩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3座,新增处理能力175万吨/年。加快建设区域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鼓励选用碳排放量低、资源利用率高的污泥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技术,提升污泥资源化利用和低碳化处置水平。到2020年,所有县(市)、区资源化利用或永久性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全覆盖,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100%。在条件具备的填埋场开展甲烷收集利用及与常规污染物协同处理工作。(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城管局、环保局、商务局、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倡导低碳生活方式。树立绿色低碳的价值观和消费观,弘扬以低碳为荣的社会新风尚。积极践行低碳理念,加强绿色消费行为引导,推广节能、可再生能源等新技术和节能低碳节水产品应用,反对过度包装,严禁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无偿或者变相无偿提供不可降解的塑料购物袋。提倡低碳餐饮,推行“光盘行动”,遏制食品浪费。倡导低碳居住,鼓励使用节电型电器和照明产品,推广普及节水器具。倡导绿色低碳出行,鼓励公众选择利用公共交通等绿色交通方式,倡导出行1公里内选择步行、3公里内选择骑自行车、5公里内选择乘坐公共交通。鼓励购买小排量汽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将节能驾驶技术纳入驾驶培训内容,多渠道多途径推广节能驾驶知识。(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发改委、经信委、交通局、商务局、工商局、水利局)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浙江省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湖州市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湖州市目标“十四五”期间,推进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制度创新设计,加快推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实施绿色低碳城市建设,在制度建设领域推进2项左右制度创新探索,碳达峰碳中和工
近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财政厅、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湖北省广播电视局联合发布了《湖北省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明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2年度全国及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企业核查工作考评结果,详情如下: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全国及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企业核查工作考评结果的通知各有关机构: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碳排放管理和交易报告核查有关工作要求,以及《广东省碳排放信息核查工作管理考评暂行办法》
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月15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南充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南充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北京近期发布关于公布纳入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2023年度碳排放单位名单的通知,纳入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2023年度重点碳排放单位共882家,一般报告单位共398家,现予以公布。详情如下: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纳入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2023年度碳排放单
粤港澳大湾区(以下简称“大湾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引领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是我国重要的能源消费区,需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推动机制创新,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进程中发挥先行者和示范区作用,为“双碳”目标实现作出积极贡献。目前大湾区能源发展现状如何?未来大湾区能源发展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发布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负责人就《公告》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问:请简要介绍本次发布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意义。答:电力部门是重要的二氧化碳排放源,其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球化石燃料燃烧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发布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负责人就《公告》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问:请简要介绍本次发布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意义。答:电力部门是重要的二氧化碳排放源,其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球化石燃料燃烧
国务院总理李强4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有关工作,研究健全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长效机制的举措,听取关于节能降碳工作的汇报,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时的重要讲话
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发布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本次发布的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分为三种口径,包括2021年全国、区域及省级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2021年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不包括市场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电量)和2021年全国化石能源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三种口径的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发布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详情如下:为落实《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组织计算了2021年全国、区域和省级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不包括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文件规定了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适用于现有和新建橡胶制品工业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重庆恩力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大气污染深度治理技改项目(热岛中心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项目预算4000万,详情如下: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大气污染深度治理技改项目(热岛中心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总承包已由重庆市长寿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重庆市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降低PM2.5(细颗粒物)浓度为主线,以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总抓手,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VOCs(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加快推动产业结构、
外挂“作弊器”,不合格车辆摇身一变成合格;无中生有,凭空捏造检测数据;断电停产应付执法检查,欲盖弥彰;超标排污,污染环境……对于恶意的、造成实质性污染的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坚决依法严厉查处,绝不手软。现通报2023年度八起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以供警示借鉴。案例一:机动车排放检验机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3165-2024FDIS),本标准规定了陶瓷工业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控制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及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适用于现有陶瓷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陶瓷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3164-2024FDIS),自10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将玻璃生产过程分为玻璃熔窑,镀膜尾气处理系统,涉VOCs物料加工工序,原料称量、配料、碎玻璃及其他通风生产设施等4个生产过程,不同生产过程执行不同排放限值。并对对甘孜、阿坝和凉山州以外的其他城市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2024年“十大行动”工作方案》,《方案》提出,持续推进结构优化调整,落后产能淘汰更新,煤电行业转型升级。贯彻落实国家部署要求,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推动重点行业环保绩效提升和深度治理,组织重点行业企业争创环保绩效A级或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河南省地方标准《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本标准规定了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适用于铅、锌工业的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铅、锌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地方标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4/1996—2024),该标准将自5月4日起实施。本文件规定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现有燃煤电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燃煤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地方标准《煤质活性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4/819-2024)该标准于2024年5月4日开始实施。本文件规定了煤质活性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现有煤质活性炭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煤质活性炭工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该标准自5月4日起施行。本文件规定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现有水泥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水泥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就《重庆市“碳惠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重庆市“碳惠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体系的设计、建设、运行及其监督管理。“碳惠通”体系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普遍参与、惠民利企的基本原则,构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
山东省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致全市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的一封信,要求重点排放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的技术规范,制定并严格执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控制方案。致全市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的一封信全市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2024年1
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3月12日发布《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的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实现本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和管理,协同控制污染物排放,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及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联合发文,开展重点行业全流程温室气体减排示范工程案例征集及推广应用,流程温室气体减排包括源头控制、过程优化、末端治理三个方面,申报工程至少在一个方面取得显著减排成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全流程
近日,东珠生态发布公告,公司与铁岭市自然资源局签署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林业碳汇资源开发)合同》,该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已按《公司章程》及公司程序进行了评审和决策,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告显示,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将行政区域内国有林地约92.5万亩(最终以实际签发为准)授权东珠
1月22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CCER)市场在北京启动,国家能源集团龙源电力碳资产公司在首日交易中以自有资金买入4万吨风电项目CCER和1万吨碳汇造林项目CCER,成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可再生能源项目首单,也是当日可再生能源项目CCER最大成交。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是调动全
2024年2月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拟推荐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候选项目公示的通知,共4个项目,基于水体污染底泥鉴别评估的环保疏浚范围的确定方法、一种共混合-浸渍联合法制备多金属臭氧催化剂的方法、一种用于控制生活垃圾温室气体CH4释放的设备及其控制方法、一种面向生态保护红线的人类活动变化识别监
生态环境部印发《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本指南细化了排放源分类分级体系,规定了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程序,明确了清单编制技术方法和全过程质量控制等内容。本指南适用于编制不同时空尺度的人为源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支撑减污降碳
1月22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仪式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出席活动,宣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作为生态环境部公布的首批并网海上风电项目业主代表,国家电投总经理、党组副书记栗宝卿参加启动仪式并签署自愿减排项目开发和减排量交易合规倡议
1月22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仪式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出席活动,宣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作为生态环境部公布的首批并网海上风电项目业主代表,国家电投总经理、党组副书记栗宝卿参加启动仪式并签署自愿减排项目开发和减排量交易合规倡议
1月22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中国海油在北京绿色交易所达成全国首单交易,标志着我国碳市场建设日趋完善,多元化的碳市场体系将进一步提升全国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中国海油作为我国最大的海上油气生产运营商,着力推动绿色能源转型“提速”,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首日,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