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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蚌埠经济开发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摸底工作方案》

2018-08-10 16:0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黑臭水体黑臭水体排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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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安徽省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摸底工作指南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全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文件和2018年安徽省政府重点工作精神,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摸底工作,特编制本指南。

二、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各县(市、区)建制镇(乡、街道等)的行政村(社区等)的黑臭水体的排查摸底工作。

三、工作目标。到2018年底前,全面掌握全省农村黑臭水体现状、存在的主要污染问题以及涉及的乡镇、村庄,为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整治方案,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二章 农村黑臭水体的定义、识别与分级标准

一、 农村黑臭水体的定义。农村黑臭水体是各县(市、区)建制镇(乡、街道等)的行政村(社区等)范围内呈现令人不悦的颜色和(或)散发令人不适气味的水体的统称。

二、农村黑臭水体的范围。农村黑臭水体以各县(市、区)建制镇(乡、街道等)的行政村(社区等)范围内汇入淮河、长江、巢湖、新安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及与其连通的水体(以下简称汇水水体)和河、溪、沟、渠、池塘、水库等与外界主要水系基本不直接连通的水体(以下简称非汇水水体)为重点。

三、农村黑臭水体的识别方式

黑臭水体的主要感官特征为水体异味或颜色明显异常。如果某条农村水体存在水体异味、颜色明显异常任一情况,视为黑臭水体。

农村黑臭水体识别遇到争议时,可由该水体所在的行政村(社区)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并公示;也可根据水质监测指标确定,具体指标如下:

1、黑臭汇水水体识别指标。透明度小于25cm[1],溶解氧小于2.0mg/L,氨氮大于8mg/L。满足任一条件的汇水水体即为黑臭汇水水体。

2、黑臭非汇水水体识别指标。氨氮大于15mg/L、化学

需氧量大于60mg/L,pH值小于6或大于9,透明度小于20cm[2]。满足任一条件的非汇水水体即为黑臭非汇水水体。

四、农村黑臭汇水水体的分级标准

根据黑臭程度的不同,农村黑臭汇水水体分为“轻度黑臭”

和“重度黑臭”两级。

1、分级标准与测定方法。农村黑臭汇水水体分级的评价指标包括透明度、溶解氧(DO)和氨氮(NH3-N),分级标准见表1,相关指标监测方法见表2.

2、布点与测定频率。原则上可沿黑臭水体每200~600m间距设置监测点,但每个水体的监测点不少于3个。取样点一般设置于水面下0.5m处,水深不足0.5m时,应设置在水深的1/2处。每个点位原则上每隔1~7日监测1次,至少监测3次以上。

3、农村黑臭汇水水体级别判定。取监测点位的数值平均值,三项指标中有一项达到“重度黑臭”或“轻度黑臭”级别,则认定为“重度黑臭”或“轻度黑臭”。

五、农村黑臭非汇水水体的分级标准及黑臭类型

根据不同污染问题,将农村黑臭非汇水水体分为“突出问题”和“一般问题”两级。

1、黑臭非汇水水体存在的主要污染问题。造成农村黑臭非汇水水体的污染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河面存在大面积漂浮物[5];堤防管理范围内存在大量垃圾;河底存在大量淤泥或垃圾淤积;企业非法排污[6];堤防管理范围内翻耕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居民生活污水直排[7]等。

2、黑臭非汇水水体分级标准。根据黑臭非汇水水体存在的污染问题,将其分为“突出问题”和“一般问题”两级。其中,存在企业非法排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污水直排、居民生活污水直排情形的为“突出”级别。其他为“一般”级别。具体分级标准见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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