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山西阳泉印发关于公开征求《阳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意见的公告。全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阳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意见的公告
《阳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已于2018年8月28日经阳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为了提高立法质量,现将《阳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起止时间
2018年9月28日至10月26日。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1、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阳泉市南大街19号阳泉市人大法工委(邮政编码:04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阳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
2.电邮方式。将书面意见邮至yqrdfzw@163.com。
3、传真方式。0353--2032784
特此公告。
阳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8年9月28日
阳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草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三章防治措施
第一节 燃煤和煤矸石污染防治
第二节 扬尘污染防治
第三节 机动车和通道污染防治
第四节 其他污染防治
第四章 重污染天气预警及应急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与制定依据】为了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建设生态阳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基本原则和工作机制】大气污染防治应当坚持源头控制、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损害担责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尽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统筹协调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市、县(区)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人民政府对本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县(区)和乡镇人民政府在各自辖区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市人民政府应当实行大气环境质量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公示考核结果。对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综合考核评价,应当包含大气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引导村民、社区居民自觉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大气污染防治活动。
第三条【重视保障和科技应用】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应当保障并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财政投入,应当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成果应用,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四条【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要求,依法制定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并采取严格的大气污染防控措施,按期达到规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第五条【禁止新建、扩建高污染项目】本市禁止新建、扩建高污染工业项目。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制定或者修订禁止新建、扩建的高污染工业项目名录、高污染工业行业调整名录和高污染工艺设备淘汰名录,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分配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控制或者削减本行政区域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第七条【排污许可管理】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每年向社会公布。
排放工业废气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以及其他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
第八条【政府环境监测】市、县(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与管理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网,开展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检测,统一发布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信息。
第九条【企业环境监测】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当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配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监督性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排放污染物的单位不得破坏、损毁或者擅自拆除、移动、改变、闲置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和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设施,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为逃避现场检查而临时停产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的有效数据,可以作为环境执法和管理的依据。
第十条【环境违法信息纳入社会诚信档案】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相应处罚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名单,并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第十一条【参与权利与信息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大气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大气环境保护的权利。
市、县(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公开大气环境质量、环境监测以及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
第十二条【公众监督】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大气环境污染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便公众举报。
政府有关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有关部门应当给予举报人奖励。
第三章 防治措施
第一节燃煤和煤矸石污染防治
第十三条【禁煤区建设】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依法划定并逐步扩大禁煤区的范围,依法清理关闭无证照及不符合布点规划的储售煤场。
禁煤区范围内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外,禁止储存、销售、燃用煤炭。
第十四条【清洁取暖】在城市建成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三类区域全面推行清洁取暖。
城市及县城区域清洁取暖工程以集中供热为主,煤改气、煤改电或其他分散式清洁取暖为辅。
农村地区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优先利用太阳能、余热、余压、地热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
第十五条【燃煤锅炉管理】限期淘汰不符合规定的燃煤锅炉,燃煤锅炉和燃煤工业窑炉优先使用节能环保型燃料。
禁止燃煤锅炉、燃煤工业窑炉、炉灶等设施违规排放。
第十六条【燃煤质量监管】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煤炭质量实施监管。煤炭生产、加工、储运、销售、进口、使用企业应当接受监管。
第十七条【散煤管理】以气代煤、以电代煤地区及划定为禁煤区范围内,不得设立散煤销售网点,严禁散煤流入。
非禁煤区应加强民用散煤的管理,禁止销售不符合民用散煤质量标准的煤炭,鼓励居民燃用优质煤炭和洁净型煤。
市、县(区)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具体的奖励和补贴政策,推广供应和使用优质煤炭、洁净型煤和节能环保型炉灶。
第十八条【煤矸石治理制度】煤炭企业应当按照环保标准综合利用和处置煤矸石,优先和积极推广煤矸石井下充填开采技术,有效控制地面沉陷、损毁耕地,减少煤矸石排放量。煤矿、洗煤等企业应当全部利用或者安全处置当年产生的煤矸石,对长年堆存的煤矸石采取安全环保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置,并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煤矸石堆场的生态保护与修复,防治煤矸石自燃对大气及周边环境的污染。
鼓励单位和个人利用煤矸石进行井下充填、发电、生产建筑材料、回收矿产品、制取化工产品、筑路、土地复垦等活动,实行就近利用、分类利用、大宗利用、高附加值利用,加强全过程管理,提高煤矸石利用量和利用率。煤矸石综合利用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规定,达标排放。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会同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范围内煤矸石山自燃状况制订科学有效的勘查措施和评估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煤矸石堆场取矸时,要明确安全责任主体,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不得影响煤矿生产安全,严禁煤矸石山发生明烟、明火等自燃现象,造成财产损失或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监管等部门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第二节扬尘污染防治
第十九条【对易产生扬尘活动的防治】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严格的抑尘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矿山开采及加工、河道治理、建筑物拆除、散装及流体物料的运输和堆放、园林绿化施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活动,应当采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第二十条【散体物料堆场扬尘污染防治】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矿粉、砂石、灰土等易产生扬尘的散体物料堆场,应当密闭贮存;不能密闭的,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装卸物料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污染。
煤矸石、煤渣、煤灰等大宗工业固废,堆存量较大,不适宜密闭、建设防风抑尘网或者覆盖的,采取湿法作业、洒水降尘、覆土绿化等防治措施。
第二十一条【裸露地面扬尘污染防治】市政河道以及河道沿线、公共用地的裸露地面以及其他城镇裸露地面,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并按照规划组织实施绿化或者透水铺装。
第二十二条【公共场所保洁扬尘污染防治】在道路、广场、公园和其他公共场所进行清扫保洁作业,应当严格执行清扫保洁作业有关标准,防治扬尘污染。
城市主要道路清洁应当推行清洁动力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有条件的道路应当推行清洗作业,防治扬尘污染。
第三节机动车和通道污染防治
第二十三条【机动车排放管理】在本市销售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二十四条【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管理】本市建成区范围内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非道路移动机械。
第二十五条【改装排气管理】机动车所有者或者使用者不得擅自改装、拆除、停用排气污染防治设施。
第二十六条【尾气定检管理】本市实行机动车尾气定期检验制度。在用机动车的所有者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将机动车送至检验机构,对其尾气进行定期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上路行驶。
第二十七条【复检管理】排气污染物超过标准的机动车,由相关职能部门责令机动车所有者停止使用,限期维修。复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第二十八条【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管理】机动车排放污染定期检测,由依法通过计量认证的检验机构承担。检验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对机动车排放污染进行检测,并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网,实现检验数据实时共享。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其负责人对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排放检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机动车维修单位管理】交通运输、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机动车维修单位的监督管理。
机动车维修单位应当具备维修资质,按照技术规范进行维修,确保机动车排放达标。
第三十条【淘汰与强制报废】鼓励提前淘汰高污染排放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
第三十一条【鼓励新能源汽车】市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和新能源、清洁能源车,加快新能源车与清洁能源车的配套设施建设。
第三十二条【通道防治】过境国道、高速公路等通道污染防治应当列入城市建设规划。
禁止大型货车、过境货车、农用车进入城市建成区行驶。因工程建设需要,确需进入建成区的,应当按照《阳泉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通行。
第三十三条【散装物料车辆管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引导企业发展使用封闭箱式货车、集装箱运输车。
重型散装物料应当采用货车集装箱运输或者硬密闭措施运输。
持有通行证的物料运输车在规定的线路中行驶时,应当保证底盘、轮胎、马槽清洁干净。
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对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采取封闭或者其他防护措施,防止遗撒或者泄漏。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7月14日,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公告显示,本项目总投资约为477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4487.62万元。拟对资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能力600吨/日)进行设施设备更新,其中更新烟气处理设施1套,更换除尘器布袋设施1套。投标文件递
7月15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苏省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文件提出,2025年全省PM2.5浓度不高于3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2%左右,重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2%以内;完成国家下达的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目标。文件还提及,聚焦重点行业,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高质
环境空气和废气臭气的测定动态稀释嗅辨法Ambientairandwastegas-Determinationofodor-Dynamicdilutionolfactoymethod标准号:HJ1416—2025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环境空气和废气中臭气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
近日,美丽北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北仑区202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强化煤炭总量控制。严格落实《宁波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重点削减非电力行业用煤。深入实施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对5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实施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全区原则上
太仓港协鑫2×66万千瓦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及相关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CL-ZB-SZXXFD-WZ-2025-003/JSTCC2500313959一、招标条件太仓港协鑫2×66万千瓦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及相关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苏州协鑫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日前,财政部集中下达多项2025年环境治理相关资金预算,包括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第二批)107亿元,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第二批)136亿元,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13.2亿元,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254亿,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预算50亿。具体如下:(1)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现批准《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开放源扬尘采样技术规范》等4项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环境空气颗粒
7月8日,中信泰富特钢炼铁厂热风炉脱硝深度治理EPC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炼铁厂热风炉脱硝深度治理EPC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JGG-2025-GK000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一、招标条件本炼铁厂热风炉脱硝深度治理EPC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1025万元,招标
7月4日,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信扬电三期2×100万千瓦扩建项目脱硫装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信扬电三期2×100万千瓦扩建项目脱硫装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日期:2025.7.4招标编号:JYZX2025009一、招标条件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
7月4日,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信扬电三期2×100万千瓦扩建项目湿式电除尘器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信扬电三期2×100万千瓦扩建项目湿式电除尘器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日期:2025.7.4招标编号:JYZX2025010一、招标条件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
7月2日,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4600t/d熟料线超低排放改造布袋收尘器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甘河水泥厂4600t/d熟料线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主要改造内容窑头、窑尾和煤粉制备系统布袋收尘器改造,采用EPC总承包模式,由供货单位设计布袋、供货并负责安装。本项目最高投标
为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强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组织起草了《四川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再次征求意见。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美丽城市建设的工作方案》发布。详情如下: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美丽城市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宁环发〔2025〕53号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
山西公司王曲公司两台锅炉脱硝系统增容改造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西公司王曲公司两台锅炉脱硝系统增容改造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5369,招标人为山西鲁晋王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山西鲁晋王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日前,十堰市政府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
在东部沿海,黄岛油库作业区洁净如洗;在西南山地,管道零散天然气资源“颗粒归仓”;在湄洲湾海岸,白鹭翩跹于草木葱茏的自然保护区;在东北平原,20余种景观植物与18种时令蔬菜为基层作业区织就“立体生态锦屏”……从东到西,从南向北,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管网集团”)
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了5月19日~5月23日的一周电网项目动态。甘肃陕西夏州—甘肃庆阳北750千伏输变电工程甘1标5月12日,陕西夏州—甘肃庆阳北750千伏输变电工程甘1标段实现全线贯通,标志着该标段进入最后的验收调试阶段。陕西夏州—甘肃庆阳北750千伏输变电工程是陇东—山东+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
22日,巴彦杭盖-胜利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完成架线施工,实现全线贯通。该工程是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重点工程之一,也是重要清洁电源送出支撑保障工程。巴彦杭盖-胜利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全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是锡林郭勒盟-山东特高压1000千伏输电通道、锡林郭勒盟-江苏特高压±800千伏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堤村乡,由中国电建河北工程公司承建的巨鹿县老漳河二期100MW“风+储”一体化示范性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该项目为混塔风电项目,其成功并网标志着公司在新能源领域取得重大技术突破与业务创新,通过采用混塔设计,有效提升了机组的结构稳定性与环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9日,兵团首例国家大基地项目——总投资48亿元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在第六师一〇三团蔡家湖镇顺利实现并网发电,标志着第六师五家渠市优化能源结构、构建多能互补格局取得重要突破,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据悉,该项目光伏装机容量88万千瓦,配套储能系统日
在风电富余的北方,利用谷电供暖正成为清洁取暖、扩大新能源消纳的重要途径。山西灵丘的风电储热集中供暖工程便是治理冬季大气污染、实现绿色转型的一个样本。北风与太阳较量,结果温暖的太阳比凛冽的寒风更容易让人脱去棉衣。不过,如今寒冷的北风却被借来转化为风电,成为供暖的“主力军”。“三北”
4月24日,由中材环保承建的高温高尘SCR脱硝项目在天瑞集团禹州水泥公司顺利通过环保验收。河南省生态环境技术中心、河南省建筑材料设计研究院、天瑞集团禹州水泥及相关政府部门领导共同参加。专家组一行首先到项目现场实地查看了高温高尘SCR设备的建设情况,随后到中控室详细查看了设备的各项运行指标
2025年上半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48654亿元,同比增长2.8%(按可比口径计算,详见附注7)。其中,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0.6%。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5.3%。从环比看,6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下降0.1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4816亿元,同比增长6
7月3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2024年度电力行业光伏发电运行指标对标结果。此次评选累计有2048座集中式光伏电站参与对标,评委会通过对电量指标、能耗指标、设备运行水平指标开展综合评价,经数据公示、评审等环节,最终评定出电力行业2024年度对标得分前20%的光伏电站(共计426座),为光伏电站能效
7月14日,灵丘县晔晟储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发布灵丘县200MW/400MWh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1标段)招标公告。项目位于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落水河乡大涧村区域,项目占地68亩。建设220kV升压站、综合控制楼、35kV配电室、电缆沟、厂区道路、220kV送出线路工程,储能电池、变压器、变流器、配电柜、G
7月14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公示2025年第二批拟废止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规模的清单》。公告显示,为加快推进存量新能源建设,优化电网接入与资源配置,提高项目落地转化率,山西省能源局组织各市对存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进行梳理,相关地市上报了拟废止规模项目清单,经汇总,拟对华能应县100MW光伏
7月14日,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焦炉烟气备用脱硝及非甲烷总烃项目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焦炉烟气备用脱硝及非甲烷总烃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焦炉烟气备用脱硝及非甲烷总烃项目已由项目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招
7月14日,山西省能源局公示2025年第二批拟废止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规模的清单。拟对华能应县100MW光伏发电项目等7个项目、规模35.2052万千瓦进行废止,其中包括5个光伏发电项目、2个风力发电项目。原文如下:关于公示2025年第二批拟废止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规模的清单为加快推进存量新能源建设,优化电网接入
7月7日至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时指出,着眼于高水平打造我国重要能源原材料基地,配套发展风电、光伏发电、氢能等能源,构建新型能源体系。革命老区山西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和重化工基地,也是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省。面对能源供需格局新变化、经济社
2024年,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61795.7亿千瓦时,各省份市场化交易电量与售电公司数量之比平均为6.86亿千瓦时/家[1]。在全国5个转入现货正式运行的省份中,甘肃、山东、山西三省虽然市场化电量规模较大,但售电公司间竞争尤为激烈,平均每家售电公司分摊市场化交易电量分别为3.73
新能源主导地位凸显——中电联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解读7月10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发布《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25》(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在2024年电力行业发展中,新能源主导地位持续凸显,绿色低碳转型加速推进。新能源参与市场化交易电量突破万亿千瓦
7月14日,山西省能源局公示2025年第二批拟废止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规模的清单。公告显示,山西省能源局组织各市对存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进行梳理,相关地市上报了拟废止或核减规模项目清单,拟废止华能应县100MW光伏发电项目等7个项目、装机规模35.2052万千瓦,其中包含5个光伏项目,规模27.7052万千万;
电力工业关系国计民生,电力行业统计分析是监测电力工业发展的重要工作。其中,电力生产消费统计数据不仅反映电力需求和供应情况本身,也反映电力供需平衡的基本状态,结合历史统计数据还能反映电力供需波动变化的总体趋势。同时,分行业的用电需求及其变化情况,在反映各行业用电需求的同时也反映行业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