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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征集水污染防治技术

2018-11-06 09:16来源:惠州市科学技术局关键词:水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技术广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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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惠州市征集水污染防治技术,详情如下:

QQ截图20181106091532.jpg

关于征集惠州市水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县(区)环保主管部门,环保产业协会,各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环保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5〕131号)和《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粤环发〔2017〕11号)文件精神,根据《《广东省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强化科技支撑考核细化指标(试行)》的通知》(粤科函社农字〔2018〕2010号)要求,做好我市水污染防治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市科技局与市环保局联合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技术的征集、筛选与评估工作,并编制更新《惠州市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现就技术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已经颁布的产业政策,符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市污染防治的重点需求,水污染防治效果明显。

(二)已经通过工程示范或用户使用等方式得到应用,并进行了第三方检测或检验,具备较好的推广前景。

(三)知识产权明晰,风险可控,技术经济性优良。

二、有关要求

(一)按照《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粤环发〔2017〕11号)有关要求,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强化科技支撑方面为2分。参照省的考核规定,我市年底将对各县(区)进行考,请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环保主管部门积极宣传发动,认真抓好落实,组织拥有水污染防治技术成果的企事业单位填写《水污染防治技术申报表》(附件1)和《水污染防治技术成果报告》(附件2),于10月31日前报送至所在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属企事业单位直接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科。

(二)请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于11月7日前将通过审核的成果汇总形成《水污染防治技术汇总表》(加盖公章)(附件3),与各企事业单位的申报材料一并寄送至市科技局成果科,汇总表和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985451645@qq.com。

三、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成 果 科 蔡文雯 2829515

市环保局 监测科技科朱怡曼 2167967

附件:

附件1 水污染防治技术申报表

附件2 水污染防治技术成果报告

附件3 水污染防治技术汇总表

QQ截图20181106090912.jpg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惠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0月25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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