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山西吕梁印发《吕梁市区及周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全文如下:
吕环组办发〔2019〕52号
吕梁市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区及周边大气污染防治
攻坚方案》的通知
离石、中阳、柳林、方山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吕梁市区及周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吕梁市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吕梁市区及周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
为提升吕梁市区、中阳、柳林、方山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依据《吕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吕梁市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主要目标:稳固提升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吕梁市区PM2.5年均浓度达51ug/m3,同比下降1.9%,优良天数比例达72%以上,市区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力争同比下降30%;中阳、柳林、方山三县城区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2%以上,优良天数分别达到中阳220天、柳林210天、方山250天,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力争同比中阳下降30%、柳林下降40%、方山下降2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比例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约束性指标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产业结构
1.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实施停产整治。(责任单位:离石区、中阳县、柳林县、方山县党委政府)
2.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全面排查“散乱污”企业及集群企业,依法实施分类处置。建立“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排查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由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网格长”,明确网格督察员,落实“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责任。对排查、取缔工作落实不到位、监管严重失职的,追究“网格长”及相关人员责任。(责任单位:离石区、中阳县、柳林县、方山县党委政府)
3.推进焦化钢铁等行业产业升级改造。焦化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持续稳定达到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完成精煤、焦炭等散状物料储存和输送密闭改造;焦炉炉体安装高清红外视频监控装置,焦炉烟囱、装煤地面站、推焦地面站、干法熄焦地面站等主要排放口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加快推进焦炉机侧炉口除尘系统建设。2019年底前完成挥发性有机物(VOCs)控制和治理,酚氰废水处理设施加盖并配备废气收集处理设施,9月底前完成设备和管线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离石区大土河焦化一、二、三厂制定搬迁计划,2019年10月30日前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焦化三厂(71万吨)、山西吕梁耀龙煤焦铁有限公司(20万吨)、山西新星集团冶炼有限公司焦化厂(60万吨)实施淘汰。(责任单位:离石区、中阳县、柳林县、方山县党委政府)
2019年12月31日前,中阳钢铁有限公司、新星冶炼有限公司完成烟气集中排放口的NOx、SO2、烟粉尘超低排放改造,并全部安装烟气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料场料堆及物料传输等粉尘逸散点要密闭,并在厂区内设置空气质量监测点。中阳钢铁有限公司全面完成有色烟雨治理。(责任单位:中阳县、方山县党委政府)
4.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建立工业炉窑管理清单,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则,分类提出整改要求,7月底全面完成,未完成整治的工业炉窑,实施停产。(责任单位:离石区、中阳县、柳林县、方山县党委政府)
完成重点领域VOCs综合整治。按照分业施策、一行一策的原则,推进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综合治理,强化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配套建设末端治理设施,全面开展LDAR工作。所有加油站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责任单位:离石区、中阳县、柳林县、方山县党委政府)
完成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建立无组织排放改造全口径清单,对物料(废渣)储存、装卸、破碎、输送及工艺过程的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责任单位:离石区、中阳县、柳林县、方山县党委政府)
5.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特别排放限值管控。坚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重点工业企业按照许可证要求,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许可要求的实施停产。生产期间全面实施特别排放限值管控,城区周边20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燃煤砖瓦窑,对现已建成投运的砖瓦窑一律进行停产改造,执行砖瓦窑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生态环境部征求意见标准),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实施关停;现有火电(燃煤以外)、化工、水泥企业及锅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他行业根据修订后的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燃煤发电机组执行超低排放标准。(责任单位:离石区、中阳县、柳林县、方山县党委政府)
6.试点推进电力企业有色烟雨治理。晋能大土河电力有限公司完成2台35万千瓦发电机组有色烟雨治理。(责任单位:离石区党委政府)
(二)调整能源结构
7.有效推进清洁取暖。落实《吕梁市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2018-2020年)》确定的进度任务,2018-2019年9月底前累计完成农村地区清洁供暖改造90000户(包括“禁煤区”范围内的农村户数),其中:离石区20000户、方山县15000户、中阳县15000户、柳林县40000户。晋能大土河电力有限公司、霍州煤电方山电厂增加供热能力500万平米以上,替代市区西南、城北热源厂退出作为备用热源。(责任单位:离石区、中阳县、柳林县、方山县党委政府,市城市管理局、市工信局)
8.强化散煤煤质监管。市区“禁煤区”范围扩大到88平方公里,柳林、中阳“禁煤区”范围为县城建成区及周边5公里区域,方山“禁煤区”范围为建成区区域,2019年8月31日前,“禁煤区”范围内实施燃煤炉具和原煤“双清零”。“禁煤区”外禁止使用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的民用散煤。确定民用散煤销售点,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行为。(责任单位:离石区、中阳县、柳林县、方山县党委政府)
9.开展锅炉综合整治。2019年8月31日前,区域内所有工(企)业、商业、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禁燃区(禁煤区)范围内所有居民、村民自建小区燃煤锅炉全部淘汰。非“禁煤区”对能够保证冬季清洁供暖的,自建燃煤锅炉一律淘汰;对难以保证冬季清洁供暖的,自建燃煤锅炉一律使用清洁煤替代。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达到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水平。35-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稳定达到特别排放标准;生物质锅炉禁止掺烧煤炭等其他燃料,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严禁以燃烧醇基燃料等为名掺烧化工废料。(责任单位:离石区、中阳县、柳林县、方山县党委政府)
(三)改进运输结构
10.严厉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落实《吕梁市城区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7月底前,在城区主要道口建设机动车遥感监测设施。开展柴油车尾气排放情况入户监督抽测。(责任单位:离石区、中阳县、柳林县、方山县党委政府)
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管。对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依法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责任单位:离石区、中阳县、柳林县、方山县党委政府)
吕梁市区209国道K494至K515+400M路段持续实行三轴(含)以上货运车辆限行措施。(责任单位:市公安交警支队)
11.加强车用油品监督管理。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销售车用油品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黑加油站点和黑移动加油车,一经发现,坚决取缔。自2019年1月1日起,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责任单位:离石区、中阳县、柳林县、方山县党委政府)
12.积极推进清洁运输。发挥已有铁路专用线运输能力,增加铁路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量。(责任单位:离石区、中阳县、柳林县、方山县党委政府)
自2019年1月1日起,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等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责任单位:离石区、中阳县、柳林县、方山县党委政府)
(四)提升用地结构
13.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降尘考核,市区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沙尘暴影响大的月份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12吨/月·平方公里。(责任单位:离石区、中阳县、柳林县、方山县党委政府)
14.严格施工和道路扬尘监管。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建筑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责任单位:离石区、中阳县、柳林县、方山县党委政府)
15.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禁止新建露天矿山项目。依法关闭违法露天矿山;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要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全面加强矸石山综合治理。(责任单位:离石区、中阳县、柳林县、方山县党委政府)
16.严控秸秆露天焚烧。全面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推进秸秆机械还田和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综合利用。全面禁止秸秆、枯枝落叶、垃圾等露天焚烧,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压实乡镇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责任单位:离石区、中阳县、柳林县、方山县党委政府)
(五)强化区域联防联控
17.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将区域联动措施纳入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应急联动响应机制,做到应急启动急时、应急响应迅速、应对精准有效。(责任单位:离石区、中阳县、柳林县、方山县党委政府)
18.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夯实并细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清单化管理。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应急响应实施方案,在厂区显著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离石区、中阳县、柳林县、方山县党委政府)
19.因地制宜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加强采暖期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2019年9月底前科学完善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生产线、工序和设备,明确具体的错峰生产措施,狠抓落实,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离石区、中阳县、柳林县、方山县党委政府)
20.实施大宗物料错峰运输。钢铁、建材、焦化、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制定错峰运输方案。重点企业和单位在车辆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保留监控记录三个月以上。(责任单位:离石区、中阳县、柳林县、方山县党委政府)
(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21.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市区及中阳、柳林、方山县城要布设降尘量监测点位,建立微观监测站,精细掌握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实施精准治理。(责任单位:离石区、中阳县、柳林县、方山县党委政府)
22.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电力、钢铁、焦化、水泥、砖瓦企业和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全部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推进钢铁、焦化等重点企业厂区内布设空气质量微站点,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安装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责任单位:离石区、中阳县、柳林县、方山县党委政府)
加强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维护,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0%。出现数据缺失、长时间掉线等异常情况,要及时进行核实和调查处理。(责任单位:离石区、中阳县、柳林县、方山县党委政府)
23.强化科技支撑。开展“一县一策”大气污染治理跟踪研究,分析重污染期间污染成因,提出针对性治理对策与措施。(责任单位:离石区、中阳县、柳林县、方山县党委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七)落实主体责任
各县市人民政府是本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有关部门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职责分工,督促相关任务要求。按照管发展的管环保、管生产的管环保、管行业的管环保原则,落实“一岗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
(八)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积极争取中央、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其它资金的支持,重点用于散煤治理、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燃煤锅炉替代、环保能力建设等领域;要持续加大本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全力做好气源、电源供应保障,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向,确保突出重点,新增天然气、煤层气优先用于城镇居民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实现增气减煤。
(九)严格督察考核问责
强化对问题整改整治的督促检查。以严格的问责措施倒逼突出问题的解决和各项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的落实,对每季度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爆表”的地区,公开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未能完成终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十)加强宣传和信息公开
加大舆论宣传,强化公开曝光。公开宣传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单位,曝光恶意排污企业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公开表扬工作任务完成好的地区和单位,公开通报批评工作不力的地区和单位,接受社会监督,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攻坚行动的良好氛围。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鹤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全文如下:鹤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1总则1.1编制目的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应急响应能力和精细化应急管理水平,切实减缓污染程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结合本市实际,在对鹤岗市大气重污染天气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4年第八批未达标空气污染源曝光名单:近期,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治气”攻坚督导帮扶组检查发现部分工业企业未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现将名单通报如下,请有关责任单位依法依规依标,按期整改到位。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公示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情况,专项资金1099.3万元用于黄山市大气精细化管理项目、国控站点监控监测网格化管理提升项目、黄山市2024年农村菊花加工燃煤炉灶清洁能源替代项目等方面12个项目实施。关于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根据省财政厅省生态环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4月19日印发《喀什地区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提出,推动喀什金岭球团有限公司、新疆喀钢集团有限公司启动改造工作。鼓励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叶城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英吉沙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做为试点企业先行改造。企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过程中,改
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印发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省级财政政策总体方案的通知,支持加快环保设备更新改造。支持各地开展锅炉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业炉窑综合治理、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级改造,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出台补助政策,省级财政统筹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结合任务完成情况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4年第一批涉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企业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典型案例:为推动亳州市空气质量不断改善,助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亳州市生态环境局不断优化执法方式,通过用电监控和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执法平台,运用FID、PID等新装备,精准发现环境违法
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全文如下: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和获得感,依据有关规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公开征求
广州市人民政府划定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广州市全域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选择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高污染燃料目录》中第Ⅲ类燃料组合作为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管理类别。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为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
4月12日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就《贵州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加快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有序实施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后,在基准含氧量10%的条件下,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
乌鲁木齐生态环境局官方发布乌鲁木齐市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案情简介】2023年9月,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执法人员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某公司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涉嫌存在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现场执法检查时,该单位处于正常生产状态。通过调阅视频监控,发现该公司脱硝设施运行期间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印发《驻马店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降低PM2.5(细颗粒物)浓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明确了到2025年全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加快推动产业结构、
4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就《广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到2024年,全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5.9%,PM2.5浓度不高于27.2微克/立方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0%以内。到2025年,全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6.0%,PM2.5浓度不高
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长治市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制定加快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等重点人任务,以协同控制细颗粒物和臭氧浓度为主线,统筹推进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持管控治一体推进,以氮氧化物
近日,河南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南阳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以污染防治攻坚10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快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源治理,突出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强化措施、压实责任,以更大力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山西省人民政府制定并发布山西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文如下:山西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征求公众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浙江省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和舟山市为国家确定的重点区域,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聚焦解决影响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持续巩固改善空气质量。浙江省生态环
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3年行业评述及2024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3年冶金环保行业评述及2024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冶金环保专业委员会刘涛、卢熙宁、程琳。2023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发布,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出具体意见。其中,《意见》提出一体开展“美丽系列”建设工作,重点推进美丽蓝天、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美丽山川建设等七个方面的内容,受到高度关注。如何系统理解“美丽蓝天”建设?下一步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北京市印发实施《推进美丽北京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2024年计划》包括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生态保护行动,共五个部分、百余项措施,更加突出美丽北京建设,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通州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其中包含通州区蓝天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通州区碧水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通州区净土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通州区应对气候变化2024年行动计划、通州区生态保护2024年行动计划等五部分内容。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
近日,2024年江苏省政府工作报告发布。报告指出,2023年江苏省重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新改建“四好农村路”3064公里,完成农村改厕67.8万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1%,建设省级特色田园乡村159个,新建农村生态河道6000公里。毫不动摇抓好长江大保护,持续深化污染治理“4+1”工程,深入实施
伟拓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发布山西双良鼎新水泥有限公司环保超低排放SCR脱硝技改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山东国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山西格盟普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预中标,报价1456万元。本山西双良鼎新水泥有限公司环保超低排放SCR脱硝技改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M1400000026
4月25日,京能集团发布了浑源县100MW光伏发电10储能项目45MW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招标公告,项目位于山东省大同市,本次招标其中的浑源县100MW光伏发电10储能项目45MW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浑源县100MW光伏发电10储能项目45MW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招标公告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一、招标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据陵川县融媒体中心消息,日前,投资8亿元的中广核200MW/400MWh独立储能项目在陵川县完成备案,这标志着这一项目在陵川顺利落地。
24日从山西省能源局获悉,今年前3个月这个省煤层气总产量达30.7亿立方米,同比增加11.8%,约占全国同期产量的80.8%。煤层气,俗称“瓦斯”。它是煤炭开采中危险的“杀手”,同时也是热值高于通用煤1至4倍、燃烧几乎不产生任何废气、世界各国争相开发利用的清洁能源和战略资源。在山西焦煤华晋焦煤电力
作为典型的资源型城市,山西太原因地制宜,在传统产业转型中创新做法,不再单纯依靠资源消耗,在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当下,找到拉动经济发展的新动能。今年,太原市民绿色出行清单上多了一个新选项——氢能公交专线。沿着公交一路向南,记者来到清徐精细化工循环产业园,公交车所用的高纯氢就来自这里
4月18日,国家电投河北公司山西能源公司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该项目位于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校内25栋建筑楼顶,总利用厂房面积为54711平方米,光伏装机容量为4.98兆瓦。为改变用电结构,全力打造集“绿色制造、绿电供应、绿能开发”为一体的绿色低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拟参与山西电力市场储能企业(第三批)名单的公示,详情如下:
4月24日,山西浮山县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山西省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价4901.97万元,招标人浮山县城市交通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西能监办发布关于拟参与山西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力调峰市场交易企业(试点)的公示,现将辅助服务聚合商国能山西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华工优能(山西)技术有限公司、山西朋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凯瑞达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山西深电能科技有限公司代理的企业(试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近日,山西省就《城镇污水再生利用生态补水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镇污水再生利用生态补水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根据2022年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我厅组织山西省市政公用事业协会城镇排水专委会
近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中提到到2025年,全省建制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能力明显提升,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的建制镇比例达到85%;到2035年,全省建制镇建成区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