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监测政策正文

山东省环境厅两部门联合发文:未获得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 不再认可其数据

2019-07-26 08:21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键词:生态环境生态环境监测山东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

7月22日,山东市场监管局、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称,2020年1月1日起,未获得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的,不得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检测),生态环境部门不再认可其出具的生态环境监测(检测)数据和报告。


原标题:省环境厅两部门联合发文:谁出数据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未获得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 不再认可其数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生态环境查看更多>生态环境监测查看更多>山东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