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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湖北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新闻发布会

2019-08-15 10:34来源:湖北省政府网关键词: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湖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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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荣罕君:

谢谢李昌海厅长。

请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瑞勤同志发言;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瑞勤:

生活垃圾处理关系千家万户,既是民生关键小事,也是社会发展大事。近年来,在推进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方面,生态环境厅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落实《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将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作为约束性指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作为预期性指标,实行目标责任量化考核。二是支持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以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为重点,开展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防范与化解试点工作,仙桃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武汉千子山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入国家试点推荐案例。三是规范垃圾处理企业环境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状况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四是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截止目前,全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132家,核准年经营总规模367万吨。五是发展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产业。建成并获得国家基金补贴资格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企业7家,年拆解处理能力1620万台,规模居全国第一。六是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推行“户分类-村集中-乡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模式。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有利于污染物源头减量,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正迎来最好时机。我厅将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主动参与、积极作为,在已有工作基础上,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活动,让群众了解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灯泡、废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过期药品等都属于有害垃圾,提高分类投放的准确率。

二是带头实行垃圾分类。制定生态环境厅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管理机构、责任人员、工作内容、考核要求等,强化责任落实。

三是规范有害垃圾全程分类管理。建立完善有害垃圾名录,发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名单,推动有害垃圾处置体系与现有的危险废物收运、处理体系有效衔接。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后,其贮存、运输、处置等环节按照危险废物相关控制标准管理。

四是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将垃圾分类的突出问题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促各级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开展不定期、双随机固体废物专项执法行动,对固体废物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

五是持续开展清废行动。按照“清理、溯源、处罚、追责”的原则,采取挂账销号、信息公开、挂牌督办、现场核查等措施,督促排查发现的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不留环境隐患。

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荣罕君:

谢谢李瑞勤同志。

请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国斌同志发言;

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国斌:

省教育厅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垃圾分类重要部署,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实际行动,积极开展学校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努力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督促各级各类学校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宣传教育,逐步建立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的教育长效机制。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成长规律,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融入教材,并与课堂教学内容有机结合。利用挂图、黑板报、宣传橱窗、校园网站等宣传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青年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保护意识。使学生从小养成勤俭节约、垃圾减量低碳环保的良好行为习惯。

2.培育学生垃圾分类意识。将学生资源环境保护和垃圾分类意识纳入中小学有效德育五大目标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各个方面、各项环节。加大学生绿色文明教育情况的考核权重,通过日常德育,引导学生文明雅行的生活方式,养成垃圾分类的文明习惯,培养学生教育学生勤俭节约、爱护环境、节约资源低碳生活的现代文明意识。积极报道学校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努力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社会氛围。

3.开展垃圾分类实践活动。结合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垃圾分类社会实践活动。举办世界环境日宣传周活动,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宣传栏、校园网站等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制作手抄报、“小手拉大手,给父母的一封信”等活动,让学生亲身参与到垃圾分类的宣传活动中去,并从学生向家庭、从学校向社会延伸。

4.倡导生活垃圾分类投放。鼓励各级各类学校遵循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其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原则,逐步建立完善校内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制度,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并与收运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积极做好与当地收运体系、回收体系的协调沟通,在做好校内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和督促收运单位根据约定及时收取相应垃圾,特别是餐厨剩余物等易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实施垃圾分类,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省教育厅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高昂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迅速掀起全省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热潮,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社会文明水平,建设美丽湖北做出积极的贡献!

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荣罕君:

谢谢黄国斌同志。

请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龙宁同志发言;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龙宁:

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对于推动全社会普遍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2017年以来,按照国管局和省政府相关部署,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率先组织启动省直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极探索有益经验和有效做法,已初步形成省直党政机关和武汉、宜昌、襄阳等试点城市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良好局面。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决策部署,积极落实《湖北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全省各市州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逐步扩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着力构建“管理规范、运转顺畅、处理有效”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努力完成公共机构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工作目标,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荣罕君:

谢谢龙宁同志。

请省供销社党组成员、副主任梅勇同志发言;

省供销社党组成员、副主任梅勇:

全省供销系统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湖北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快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大力培育再生资源龙头企业、积极探索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两网融合”,为改善我省人居环境质量作出应有贡献。

一、加快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一是发展基层回收网点。对已有的回收站点进行改造升级,规范化经营;坚持开放办社,对社会回收站点进行整合;依托供销社基层组织恢复再生资源回收业务,“一网多用”。二是加快建设区域分拣中心。对已建成的分拣中心或集散市场,着力提升综合分拣处理能力;对在建和计划建设的分拣中心或集散市场,做好项目规划和功能设计。三是增强产业园区带动能力。不断推进提升蕲春、汉川、谷城、荆门、恩施等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建设,大力发展报废汽车拆解、废旧电子电器拆解利用等业务,积极引进和采用先进装备、技术和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分拣加工精细化水平和资源利用率。

二、大力培育再生资源龙头企业。发挥省再生资源集团公司等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加强同业经营企业的纵向整合与横向联合,促进优势资源进一步向骨干企业集中,尽快培育形成一批回收网络完整、经营规模大、经济效益好、控制力强、技术装备先进的环保型龙头企业。采取开放办社的办法,大力培育和做强县域再生资源骨干企业,完善回收网络,兴建专用设施,整合各种资源,提升县域骨干企业运营能力。

三、积极探索“两网融合”。发挥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和技术优势,积极探索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两网融合”。发挥供销社在传统废弃物回收利用方面的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废塑料、废纸、废玻璃、旧家具等低值物回收,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鼓励省、市、县三级供销社企业联合成立合资运营公司,鼓励有条件的供销社,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授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探索开展垃圾清运、社区保洁等“一站式”综合服务。

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荣罕君:

谢谢梅勇同志。

下面请武汉市城管执法委党组书记、主任李顺年同志发言;

武汉市城管执法委党组书记、主任李顺年:

大家好!非常感谢各位对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垃圾虽小,却牵着民生,连着文明。按照习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批示指示精神,以及国家和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关部署,结合时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提高分类知晓率、参与率、覆盖率、准确率,构建与垃圾分类相适应的垃圾治理体系,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

一、统筹推进,全面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覆盖率、准确率1、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作用,2020年底实现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红色物业作用,以街道、社区为单元高标准推进,提高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2020年底社区覆盖率达到85%以上。及时总结好的模式、经验和方法,推出一批示范典型,让每一个市民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主体,全面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四率”。

2、强化法治保障。加快《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立法工作进程,力争今年10月出台,尽快进入强制分类阶段,做到垃圾分类有法可依。同时争取市人大支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力争尽快出台。

3、加强宣传引导。已经会同市文明办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方案,进一步凝聚宣传力量,整合宣传资源,加大垃圾分类常识普及力度,通过“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宣传“五进”等活动,最大程度调动单位和居民参与分类的积极性,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垃圾处理场所建设运行全过程对公众开放,排放监测数据对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公众监督。

二、规范管理,全面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4、规范分类容器设置。按照简明易懂原则,结合垃圾分类要求,规范道路、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单位等垃圾分类容器标识和颜色。科学确定道路和公共场所垃圾容器设置,具备条件的实行退桶入院,不具备条件的,应在不影响行人通行和观瞻的部位设置;设置在主次干道两侧的垃圾桶视情选用易清洗材料加装装饰罩,并与周边环境协调。

5、提升垃圾清运水平。一是配齐配足分类清运车辆,加大现有车辆更新、维修、技改力度,全面排查,更新一批老旧、变形、滴漏严重的车辆,及时更换破损、老化的密封圈和污水箱。二是加大市场化推进力度,培育、引进优质清运企业,形成标准高、监管严的清运体系;清理规范现有垃圾清运市场,按照购买服务的方式将新增路段或部分时段的清运任务交由社会化企业实施。三是加强驾驶人员培训,每日检查车厢密闭情况,确保收运全程车身清洁、无跑冒滴漏现象。

6、规范垃圾转运管理。一是按照垃圾分类要求,推进现有转运站升级改造,所有转运站必须具备挤压脱水功能,具备条件的实施干湿垃圾分类转运改造,并安装生化处理设施。二是规范垃圾转运行为,已实施垃圾分类的区域严格落实干湿垃圾分类收运,配齐配足分类运输车辆,严禁混装混运现象;“车对车”转运必须在转运站内进行,不得实施当街转运,避免异味扰民。

三、创新思路,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7、实施现有垃圾处理场所提标升级。按照环境友好的要求,抓紧开展全市13处垃圾处理场所环境整治和提标升级工程,研究开展陈家冲、长山口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填埋场地覆绿美化工作。

8、优化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坚持控制增量、盘活存量,研究多途径、多渠道处理生活垃圾的方式,对确需建设或改造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由项目所在区政府按照“属地化、市场化、智能化”要求,采用最高标准、最优工艺,积极稳妥推进,着力构建与垃圾分类相适应的超大城市垃圾处理体系。

9、推进湿垃圾就近资源化利用试点。学习上海等城市经验,创新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思路,研究推进湿垃圾生化处理设施建设方案、技术导则和支持政策,在实行雨污分流的居民小区、垃圾转运站、农贸市场、果蔬市场等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后逐步向全市推广,实现最大限度的垃圾减量。

10、加强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利用。引入市场化机制,研究制定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回收的意见、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两网融合”规划,完善回收体系和扶持政策。组织各区建设大件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充分发挥支付宝平台作用,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回收利用模式。

四、强化支撑,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保障体系

11、强化经费保障。市、区强化生活垃圾分类财政保障,加大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理各环节资金投入,加强分类容器、收运车辆的更新维护和转运设备、处理场所的建设提升。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明确生态补偿经费来源、管理方式与使用范围,指导各区对垃圾处理场所周边道路、村湾、社区等实施环境美化工程,切实改善生态环境,从源头防范化解邻避效应。

12、强化科技支撑。整合现有垃圾分类、运输、处理等各信息平台资源,构建垃圾收运处理全流程、全环节的信息化监管系统,提高垃圾分类工作水平。

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荣罕君:

谢谢李顺年同志,下面进入媒体提问环节。请记者提问前先介绍一下自己所在的媒体名称。

湖北日报记者:李昌海厅长您好!作为全省城乡垃圾分类的牵头部门,将如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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