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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3.5亿元!浙江省云和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及城区污水零直排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

2019-10-25 13:55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关键词:污水处理厂污水零直排PPP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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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水处理网从中国政府采购网获悉,浙江省云和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及城区污水零直排工程PPP项目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工程和城区污水零直排改造工程,其中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套独立深度处理系统,污水处理总设计规模为20000m³/d;城区污水零直排改造范围为北至云和县人民政府,南至白龙山路,西至贵溪村,东至象山村(具体范围和内容以后续图审合格的施工图为准),总面积约 7.9 平方公里(工业园区管网改造不列入本项目改造范围)本项目可研估算投资为4671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0835万元(包括城区污水零直排改造工程35335万元,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工程2500万元,分流管网改造3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651万元,预备费2224万元。

其中城区污水零直排改造和分流管网改造的工程费用,采购时扣除政府方建设投资5908万元后至少下浮8%纳入PPP合作范围总投资,工程建设其他费在扣除政府方投入的1906万元后纳入PPP合作范围总投资。

因此,本项目纳入PPP合作范围总投资为34985万元,包括工程费用323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745万元,以及建设期利息907万元。

本项目采用BOT模式。

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详情如下:

云和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及城区污水零直排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云和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及城区污水零直排工程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云和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及城区污水零直排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YHPPPZFCG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567633203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丽水市云和县浮云街道梨园路25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135676332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浙江深度求索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13588475917

代理机构地址: 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保亿中心B座2104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4986.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9年10月26日 09:00至2019年11月0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内容”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内容”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内容”

四、审查标准、方法: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内容”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9-11-1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8日 09: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内容”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内容”

七、其它补充事宜:

资格预审公告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浙江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浙财采监字【2007】2号)》等有关规定,浙江深度求索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就云和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及城区污水零直排工程PPP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下称“资格预审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一、项目编号:YHPPPZFCG001

二、项目名称:云和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及城区

污水零直排工程PPP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预审)

四、项目概况:

1、项目授权主体:云和县人民政府

2、项目实施机构: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位置:云和县

4、项目性质:新建

5、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工程和城区污水零直排改造工程,其中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套独立深度处理系统,污水处理总设计规模为20000m³/d;城区污水零直排改造范围为北至云和县人民政府,南至白龙山路,西至贵溪村,东至象山村(具体范围和内容以后续图审合格的施工图为准),总面积约 7.9 平方公里(工业园区管网改造不列入本项目改造范围)本项目可研估算投资为4671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0835万元(包括城区污水零直排改造工程35335万元,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工程2500万元,分流管网改造3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651万元,预备费2224万元。

其中城区污水零直排改造和分流管网改造的工程费用,采购时扣除政府方建设投资5908万元后至少下浮8%纳入PPP合作范围总投资,工程建设其他费在扣除政府方投入的1906万元后纳入PPP合作范围总投资。

因此,本项目纳入PPP合作范围总投资为34985万元,包括工程费用323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745万元,以及建设期利息90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采购需求

(1)运作模式:BOT

(2)合作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3)合作内容: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社会资本方独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设计、投融资、建造、运营和维护、移交;政府已进入前期设计等工作除外。

(4)注册资本及股权比例:10500万,政府方不出资,社会资本方占股100%。

(5)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六、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3)申请人提供3.5亿元(含)人民币及以上的银行存款证明,银行开具的存款证明日期和证明账户金额的日期均应为2019年10月26日至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日期间,如同一企业证明包含多个银行账户,则同一银行不同账户证明的日期和时间应一致,不同银行开具的是企业同一天的资金证明。(若为联合体参与的,则申请人指联合体牵头人一方)

(4)申请人应具有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能体现授信余额的综合授信证明或针对本项目(材料中需有本项目名称)的融资意向函,金额不低于2.5亿元人民币。以符合上述要求的银行出具的授信证明或融资意向函为准。(若为联合体参与的,则申请人指联合体牵头人一方)

(5)申请人2018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以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若为联合体参与的,则申请人指联合体牵头人一方)

(6)申请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参与的,则申请人指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的一方)

(7)申请人具有至少一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以BOT、TOT、ROT、委托运营等模式正在运营的或以自有产权形式正在运营的,单厂规模2万吨/日及以上且出水标准达到一级A或清洁排放标准的污水处理项目业绩;并拥有污水处理运营(正在运营)业绩累计达到10万吨/日及以上;证明材料:合同,如合同不能反映以上业绩要求的,还需提供能反应业绩要求且有发包人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申请人全资子公司或绝对控股(股权比例51%及以上)子公司的项目运营经验业绩可以作为申请人的业绩,但需提供证明其股权持有关系的有效证明文件;若申请人为子公司,则其项目业绩不可包括其母公司项目业绩。(若为联合体参与的,则申请人指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运营的一方)。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

②联合体中牵头人在项目公司(SPV)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1%。联合体中其他单位必须在项目公司中持有股份,具体在申请文件或联合体协议中明确。

③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中财务投资人(包括保险资金、其它基金等)必须在中国大陆合法登记,不限定为企业法人;

⑤不是法人的保险资金、其它基金等组织不能作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

⑥联合体中具体分工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确认。

(9)同时,社会资本(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各方)有下列行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争:

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b.截止至本项目资格预审评审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资格预审评审日至本项目投标日期间,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继续追究;

c.截止至本项目投标日,被浙江省或丽水市或云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主管部门(或政府采购部门或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限制参加投标的。

七、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

7.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期限:2019年10月26日至2019年11月1日(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7.2地点: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保亿中心B座2104室

7.3获取方式: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经办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代理机构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提示:

  •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各成员中至少有一家来报名。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报名,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8日上午9时00分

地点:云和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云和县城南路1号体育馆一楼)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1月18日上午9时00分

地点:云和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云和县城南路1号体育馆一楼)

九、资格预审公告期限: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的公告期限自2019年 10月26日至2019年11月1日止。

十、资格预审保证金:不收取。

十一、其他事项

11.1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

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不足三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调整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才能进入本PPP项目招投标环节。

11.2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十二、质疑和投诉

资格预审申请人认为资格预审文件、采购过程和预审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资格预审申请人对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资格预审申请人提起质疑和投诉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的规定执行。

十三、资格预审文件:按照资格预审公告获取。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网站上发布。

十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丽水市云和县浮云街道梨园路25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567633203

2、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浙江深度求索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保亿中心B座2104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58847591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云和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朱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8-5122418

传真:0578-5122418

地址:云和县中山路2号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内容”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内容”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内容”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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