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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2020-01-14 15:4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态环境工程职称评价标广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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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高级工程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3.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4.不具备上述学历条件,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具备上述学历条件,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由2名本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破格申报。

(1)主要参与本专业国家基金面上科技项目1项以上(不包括青年基金项目),或国家重大专项课题1项以上(不包括专项子课题),或国家级重大专项子课题、国家级青年基金项目、省(部)级科技项目共2项以上,或市(厅)级科技项目5项以上,项目已结题验收。

(2)主要参与完成的科技成果已转化应用,并三年内累计创利税1000万元以上。

(3)国家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主要完成人(以获奖证书为准);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7),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

(4)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以获奖证书为准)、或广东专利金奖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

(5)参加国家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联合组织的技术比武、技能大赛并获个人三等奖以上,或省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联合组织的技术比武、技能大赛并获得个人二等奖以上。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长期在本专业一线工作,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和完成生态环境工程、生态环境管理与咨询和生态环境监测等项目,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提出具有应用价值的专业技术研究成果,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掌握国内外本专业技术发展动向。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生态环境工程专业:系统掌握生态环境工程的理论方法,具备主持完成复杂、技术难度高的生态环境工程技术设备研发与转化应用、工艺设备改进,大中型生态环境工程的项目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联合调试、运营管理的能力。

2.生态环境管理与咨询专业:系统掌握生态环境管理与咨询的理论方法,具备主持完成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大中型企业或重污染行业企业委托的复杂、技术难度高的环境政策、技术咨询、生态环境领域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的能力。

3.生态环境监测专业:系统掌握生态环境监测的理论方法,具备主持完成较复杂、技术难度较高监测新技术、新仪器、标准方法的研发和应用能力,或复杂、技术难度高的生态环境和污染源监测全过程或专项工作的能力。

(三)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生态环境工程专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获奖证书为准),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7)、或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

(2)国家级环保示范工程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或省(部)级环保优秀示范工程获奖项目3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

(3)主要参与技术难度较高的生态环境污染治理与环境修复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或新材料的研发与转化应用项目2项以上,或技术难度较高的技术改进、设备改造项目2项以上,项目已结题验收,且项目成果已转化应用。

(4)主要参与国家级科技项目1项以上,或省(部)级科技项目2项以上、或市(厅)级以上科技项目至少3项、或县(区)级以上科技项目至少4项,项目已结题验收,且项目成果已转化应用。

(5)作为设计、审核、专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承担大型2项以上、或中型以上至少3项生态环境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联合调试等工作,且项目运行良好,达到环保(或环评批复)要求,并通过验收。

(6)主持大型1项以上、或中型3项以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操作规程及检修方案制订与优化,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稳定,近3年未受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且提出5项以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工艺技术改进方案,并通过验收。

(7)取得1项以上发明专利(排名前3)且有应用案例,或取得3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排名第1)且每项有对应的应用案例,或取得3项以上软件著作权(排名第1)且每项有对应的应用案例。

2.生态环境管理与咨询专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获奖证书为准),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7)、或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

(2)国家、省(部)级科普类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获奖证书为准),或市(厅)级科普类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或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

(3)主要参与生态环境管理与咨询专业国家级科技项目1项以上,或省(部)级科技项目2项以上、或市(厅)级以上科技项目至少3项、或县(区)级以上科技项目至少4项,项目已结题验收,且项目成果已转化应用或被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采纳。

(4)从事生态环境管理与咨询工作,满足下列业绩成果条件之一;或虽不满足下列业绩成果条件之一,但主要参与完成项目总数达到7项以上,且项目均通过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采纳、验收、备案或颁布实施。

①主要参与制订生态环境国家(行业)标准1项以上,或地方标准2项以上,或团体以上标准至少3项,且经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颁布实施或备案。

②主要参与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领域政策法规、战略规划、行动计划方案研究(不包含年度计划方案)至少5项,并经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验收或颁布实施,且省级以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采纳至少1项,或市级以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采纳至少2项。

③主要参与省(部)级2项以上,或市(厅)级以上至少5项环境信息系统设计、开发项目,并通过验收。 ④主要参与调查研究、环境统计、可行性论证,为环境管理提出可行性的建议和意见,并被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采纳5项以上。⑤主要参与国家级1项以上,或省(部)级2项以上,或市(厅)级以上至少5项生态环境领域科学技术普及研究课题,并通过结题验收。

(5)从事生态环境管理与咨询工作,满足下列业绩成果条件之一;或虽不满足下列业绩成果条件之一,但完成项目总数达到12项以上,项目均通过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企业的评审、验收、批复或备案,且参与项目累计合同金额达250万元以上。

①主要参与编写4项以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②主持编写10项以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③主持10项以上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④主持10项以上环境监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清洁生产审核、场地调查、风险评估、危废鉴别、环境损害评估、碳核查、环境技术论证等为政府和企业生态环境管理提供的政策和技术咨询工作。

(6)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25项以上地级以上市重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含专章的报告表技术评估,出具的评估意见被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采纳。

(7)取得1项以上发明专利(排名前3)且有应用案例,或取得3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排名第1)且每项有对应的应用案例,或取得3项以上软件著作权(排名第1)且每项有对应的应用案例。

3.生态环境监测专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国家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联合组织的技术比武、技能大赛并获个人奖项,或省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联合组织的技术比武、技能大赛并获得个人二等奖以上,或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联合组织的技术比武、技能大赛并获得个人一等奖。

(2)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获奖证书为准),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7)、或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

(3)主要参与生态环境和污染源监测新技术、新仪器、新方法的研发与应用3项以上,项目已结题验收,或项目成果已转化应用,或被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采纳。

(4)主要参与国家级科技项目1项以上,或省(部)级科技项目2项以上、或市(厅)级以上科技项目至少3项、或县(区)级以上科技项目至少4项,项目已结题验收,且项目成果已转化应用或被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采纳。

(5)主要参与制(修)订生态环境监测国家(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监测方法)、技术指南1项以上,或地方标准、技术规范(监测方法)、技术指南2项以上,或团体以上标准、技术规范、技术指南至少5项,且经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颁布实施。

(6)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技术难度较高、较复杂的生态环境和污染源监测方案、现场组织和报告编制工作10项以上。

(7)主要参与生态环境质量分析及环境质量预报预警工作,且编制完成环境质量报告或重要专题分析报告10份以上,或年报8份以上,且均被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采用。

(8)主要参与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编制质量文件、或程序文件、或作业指导书、或质量核查方案,印发实施,并作为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负责实验室资质认定,通过省级以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评审。

(9)主要参与2次以上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并编制提交相应的应急监测报告。 (10)主持6项以上数据综合分析和各类方案、报告编写与审核等工作,且每项均得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验收或采纳。

(11)参加国家组织的实验室检测能力考核、国际比对测定,并通过10个以上不同项次;或参加省组织的实验室检测能力考核,并通过15个以上不同项次;或参加市组织的实验室检测能力考核,并通过25个以上不同项次。

(12)取得发明专利(排名前3)1项以上且有应用案例,或取得3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排名第1)且每项均有对应的应用案例,或取得3项以上软件著作权(排名第1)且每项有对应的应用案例。

(四)学术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1部以上(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2.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中文核心期刊或以上级别刊物上公开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独撰或第一作者)1篇以上,或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术期刊公开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独撰或第一作者)2篇以上。

3.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具有较高水平和实践指导意义的本专业相关的技术研究报告2份以上。

4.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广东专利金奖、广东发明人奖的可替代论文要求;荣获1项以上广东专利优秀奖(发明人排名前3)的可替代论文要求。

5.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取得技术创新成果并实现转化,近3年年均销售收入800万元以上,或年均缴税100万元以上,可以1份专业技术分析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替代论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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