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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青圣灵武市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2020-05-26 09:47来源:灵武市人民政府关键词:危险废物环保治理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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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青圣灵武市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一期项目位于灵武市白土岗乡新红村,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设计总处理规模10万t/a,分两阶段建设:一阶段建设危险废物集中焚烧3万t/a,废活性炭回收1万t/a,废液物化处理2万t/a,废矿物油回收3万t/a;预留二阶段1万t/a废活性炭回收生产线位置,同步建设相关辅助设施及环保治理措施。项目总用地面积78848m2、总建筑面积36932m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要求,现将《宁夏青圣灵武市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期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6月4日(10个工作日)。若对项目或者环评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

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宁夏青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再生资源产业区块

联系人:李刚

联系电话:18752082858

电子邮箱:ligang@dayedq.com

附件1:《宁夏青圣灵武市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发布单位:宁夏青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5月22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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