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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樯:污染场地风险评估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解读实践

2020-06-16 09:16来源:生态修复网作者:陈樯关键词:场地污染建设用地土壤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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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筛选值与管制值的定位



(三)标准值确定方法采用《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规定的人体健康风险评估方法。

场地和土壤性质参数、建筑物参数、暴露人群、暴露途径参数中,采用了我国本土化的数值。污染物毒性参数采用了2017年国际最新数据。

筛选值致癌风险控制在10-6至10-5范围内,管制值致癌风险控制在10-5至10-4范围内,符合国际常用水平。

四、标准主要内容

(一)标准名称

为充分体现《土十条》风险管控思路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要求,修订后的标准名称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保护人体健康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适用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查和风险管制。有关保护地下水和生态受体的土壤标准另行制订。

目前标准的使用范围,与《土十条》要求和《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相适应。

(三)建设用地分类

根据保护对象暴露情况的不同,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用地标准》中建设用地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用地。

第一类用地:儿童和成人均存在长期暴露风险,主要是居住用地。考虑到社会敏感性,将学校、医疗、养老相关的用地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A33)、医疗卫生用地(A5)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公园绿地(G1)中的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用地也列入第一类用地。

第二类用地:成人存在长期暴露风险。主要是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商业用地、交通用地、其他绿地与广场用地等。

城市建设用地之外的建设用地可参照上述类别划分。

(四)土壤污染物项目

确定85项污染物指标。基本涵盖了重点行业污染地块中检出率较高、毒性较强的污染物。



五、标准的使用










原标题:陈樯:污染场地风险评估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解读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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