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讯: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促进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水泥窑的设施技术要求、入窑废物特性要求、运行技术 要求、污染物排放限值、生产的水泥产品污染物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过程中排放水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的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本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为基本要求。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对本标准未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本标准已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严于本 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限值严于本标准或地方标准限值的,按环 境影响评价批复的限值执行。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 2013 年12 月16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4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水泥窑的设施技术要求、入窑废物特性要求、运行操作要求、污染物排放限值、生产的水泥产品污染物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包括废塑料、废橡胶、废纸、废轮胎等)、城市和工业污水处理污泥、动植物加工废物、受污染土壤、应急事件废物等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 和监督管理。当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时,若掺加生活垃圾的质量超过入窑(炉)物料总质量的 30%, 应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 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915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485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 77.2 环境空气和废气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HJ 54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暂行)
HJ 657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662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HJ 688 固定污染源排气 氟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 HJ/T 2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 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 HJ/T 3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HJ/T 176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28 号)
环保技术人员学习成长交流群
志同道合的小伙伴全在这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版权所有 © 1999-2022 北极星环保网 运营:北京火山动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广告总代理:北京瀚鹏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证080169号京ICP备09003304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4458号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备案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2019] 5229-579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京) 字第13229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200384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1101052014340号
Copyright ? 2022 Bjx.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火山动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