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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长沙高新区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扶持政策》

2014-08-29 08:2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节能环保产业节能环保企业长沙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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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1

本次制定的节能环保专项政策,连续5年拿出1亿元设立专门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条政策内容都是具有实质性引导作用的“干货”,其力度不低于甚至要强于前段时间高新区重点扶持的移动互联网产业。

政策解读2

政策的扶持对象既包括今年新引进的节能环保企业(以下简称“新企业”),也包括今年以前工商税务关系已在高新区的节能环保企业(以下简称“老企业”);既包括世界500强、国内100强、上市公司和龙头企业,也包括快速发展的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和初创期的创业企业,体现了新老兼顾,招大引外的同时培新育小的原则。引进国内节能环保领域的龙头企业,发展总部经济,能大大增强高新区节能环保示范园的辐射带动力和产业集聚效应,对高新区实现节能环保千亿产业意义重大,也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政策解读3

新企业是指今年以前未在高新区注册,去年12月31日后首次在高新区进行工商税务注册登记、或工商税务关系从区外迁入区内的节能环保企业。如果新企业在麓谷购地的同时也购、租厂房入驻,不能同时享受第3、4条政策,只能按照就高原则享受其中一条政策。如果新企业购买土地之后,还需购买(或租用)标准厂房(或土地),也只能按照就高原则享受其中一条政策。

政策解读4

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在麓谷创新创业,为企业和人才创业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等基本保障。对办公面积需求较小(200平方米以内)的企业提供2年免费租房补贴,同时鼓励有生产需求的企业购房办公,对购房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企业按其财政贡献,给予连续2年购房补贴,优惠力度是较大的。本条政策不适用于今年1月1日以前已在高新区进行工商税务登记、生产经营的企业再成立的新公司或控股、参股的关联企业;同时也不适用于今年以前由高新区迁出、今年1月1日后又迁回高新区的企业。

政策解读5

第5、6条政策主要用于鼓励老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快速发展壮大。老企业是指今年1月1日前已在高新区进行工商税务登记和生产经营的企业。节能环保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从其在高新区年入库税额首次达到200万元的下一个年度开始,连续三年的年收入和税收增长均在30%以上,即可享受第5条政策支持;该政策不适用于新引入企业。

政策解读6

我国节能环保产业普遍存在创新能力不强、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依赖进口、产业集中度低、竞争力有待提高等问题。第6条政策引导企业全面提升技术装备水平,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和创新投入,有利于高新区节能环保企业在新一轮的经济增长中占据有利地位,提升技术层次,抢占产业竞争制高点。

政策解读7

鼓励高新区节能环保生产型企业加大研发和创新投入,支持骨干企业研发急需、关键、共性技术和设备,争取其产品、技术和装备进入国家级和省级采购目录并实现产业化,企业首创的技术、产品和装备须在产业化后达到一定规模(首次进入采购目录后达到年收入3000万元以上),才给予相应扶持。高新区还出台了《长沙高新区加快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倍增发展的若干政策》,加快创新麓谷建设步伐,大力发展创新服务体系、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加大对创新企业、创新平台的支持力度,节能环保企业同样可享受该政策的支持,同类别条款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扶持。

政策解读8

第8、9条政策是针对节能环保服务业企业而设,是高新区加强政策引导、扶持壮大节能环保服务业的一项重举。关于节能环保服务业企业的认定,在即将出台的节能环保产业政策实施细则中将进行明确规定。主营业务为节能服务或环境服务的企业,从其在高新区年入库税额首次达到100万元的下一个年度开始,连续3年的纳税额实现增长即可享受第8条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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