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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重点部门分工方案》(全文)

2014-09-09 09:5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垃圾焚烧环境监测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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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严格限制城区露天烧烤。(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

(七)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推广应用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和耕地地力保育技术,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责任单位:省农业厅)

(八)积极开发缓释肥料新品种,减少化肥施用过程中氨的排放。(牵头单位:省农业厅;配合单位:省科技厅)

(九)禁止秸秆焚烧,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责任单位:省农业厅)

(十)严禁城市(镇)及周边地区废弃物露天焚烧。(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

(十一)开展槟榔熏烤小炉灶清理专项行动,积极扶持大型槟榔熏烤加工企业的建设,通过工艺改进和污染防治等途径解决我省的槟榔熏烤污染问题。(牵头单位: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配合单位:省农业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

(一)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二)推广城市智能交通管理。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公安厅)

(三)优化城际综合交通体系,推进区域性公路网、铁路网建设,合理调配人流、物流及其运输方式。(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跨海办)

(四)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海口市和三亚市要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牵头单位:省公安厅;配合单位: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五)加快石油炼制企业升级改造。(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六)到2017年底前,全省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牵头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质监局)

(七)加强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车用油品的行为,建立健全炼化企业油品质量控制制度,全面保障油品质量。(牵头单位:省质监局;配合单位:省工商局、省商务厅)

(八)逐步扩大高排放车辆禁行范围、增加尾气排放监测频次、加强行业管理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牵头单位:省公安厅;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九)到2015年底,基本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到2017年底,基本淘汰全省范围内的“黄标车”。 (牵头单位: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配合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十)加强检测数据质量管理和环保检验信息网建设,推进环保检验机构规范化运营,加强在用车年度检验。(牵头单位: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配合单位:省公安厅、省质监局)

(十一)鼓励出租车每年更换高效尾气净化装置。(牵头单位:省公安厅;配合单位: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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