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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召开《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超标行政处罚办法》调研会

2014-09-19 14:28来源: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键词:污染源环境监察环境监控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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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超标行政处罚办法》,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超标在行政处罚中应用,遏制超标排污行为,保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环保部环境监察局扬子江处长一行4人,于9月10日来河南省开展调研。省环境监察总队周文献总队长、省环保厅易旭升副巡视员,政法处、监测处、省环境监控中心以及洛阳市环保局的相关专家参加了调研会。

调研会上,扬子江处长首先就《办法》起草的必要性和指导思想作了简要介绍,随后由监控中心对《办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释。与会的各位领导和专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站在不同的层次和高度,对《办法》的各项内容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建设性的中肯意见,并建议在“超标界定”、“法律责任”等项内容中,充分考虑违法行为和处罚标准界定等实际操作中的现实情况,将罚款和其它行政手段相结合,进一步细化,提高《办法》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使责任更加明确,执行更加规范,处罚更加公平。

在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后,扬子江处长向各位与会专家表达了谢意,表示专家所提意见符合实际、务实高效,收到了预期成效,环监局会将大家的意见采纳到《办法》中,推动《办法》尽早出台。

原标题:《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超标行政处罚办法》调研会在省环境监控中心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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