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为防止高排放企业囤积居奇,嘉兴市调整了企业的排污权有效期限,从20年缩短为5年。嘉兴市环保局污染总量控制处副处长曹艳则表示,嘉兴市正在修订排污权交易管理办法,未来将核查频率从五年一核提高到一年一核。与此同时,嘉兴市拟规定,排污权指标闲置期超过三年的,其闲置的排污权指标由政府回购。
在供需矛盾短期内难以扭转的情况下,嘉兴平湖还在探索COD排污权指标租赁工作。该指标仅限本年度内使用,采用政府指导价(0.8万元/吨)下的市场化定价。曹艳介绍说,此举一方面满足了承租方对排污指标的短期需求,解决企业生产中出现的临时性困难;另一方面有利于盘活闲置的排污权指标,也保证出租方对指标的长期稳定持有。截至2014年7月,平湖市累计租赁23笔,COD租赁352.036吨,租赁金额54.90万元。
政府入市干预
实际上,根据嘉兴市规定,从储备交易中心获得排污权的企业如发生关闭、破产、迁出嘉兴市行政辖区等情况,其排污权由市环保局设立的储备交易中心按出让价收购——这部分储备指标可用于平抑高企的排污权价格。另从浙江、江苏多位省级环保官员处证实,各地市排污权储备中心还拥有排污权的“发行权”。
正常情况下,如果一家企业斥资2000万元上马了先进膜处理工程,实现COD减排10吨,如果二级市场价格高于200万元/吨,企业仍然有盈利空间,就愿意持续提高环保水平。但其中一名官员说,省一级没法控制各地市每年新批多少工业建设项目。于是当地有企业抱怨,一开始预期到排污权指标有升值空间,为腾出更多的指标余量,就上马了激进的膜处理工程,结果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突然新“发行”100吨排污权指标。这样一来,新上项目不需要从二级市场买排污权指标了,这家企业手上的排污权也“贬值”了。
华东地区并非特例。2007年起,中国开始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现有十余个省份作为国家级试点单位。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日前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在试点过程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包括对市场手段不熟悉,习惯于用行政命令的办法。
上述江浙两地环保官员解释说,分管环保的副市长排在分管经济的副市长后面,没有市委市政府一把手点头,谁都不敢随便限制新批项目所占排污权指标,生怕被扣上一顶阻碍经济发展的“大帽子”。而一些重点项目本来就是“一把手工程”,环保局长必须苦口婆心地向市长、书记说清楚,当地已经没有环境容量了,上不了新项目。
为破解这一难题,明年元旦起,浙江省环保厅将对各市下达年度排污权指标,各市则对所辖县(市、区)下达年度排污权指标,在全国率先建立排污权指标基本账户制度。
浙江省环保厅一名知情人士对此表示,该账户就像一本列明排污权“收支”的存折,排污权指标从此要像用地指标一样严格管理,每个地市每年从省里获得的新增排污权指标一旦用完,各地市要么不再发展重污染企业,要么通过把原有的重污染企业关停实现回购排污权并有偿出让用于新项目。
上述知情人士说:“今后,地方政府就算手中有排污权的储备指标,也不允许随便放出来,更不允许像印钞票一样随意‘发行’——这会造成‘通货膨胀’、‘钞票’贬值,不利于提高企业的排污成本。”
在此之前,浙江省绍兴市已先行试点县级政府储备排污权基本账户制度,遵循“一般项目靠挖潜、有限指标保重点”原则。绍兴市环保局副局长张荣社介绍,政府储备排污权账户原则上不得透支,指标用完后本区域将自动进入环评限批。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浙江省桐乡市委市政府美丽桐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11日印发《桐乡市大气主要污染物富余排污权核定技术规范(试行)》。本规范适用桐乡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已有偿取得排污权指标的工业排污单位富余排污权核定,包括排污单位自主申请核定及经生态环境部门认定应统一核定。核定指标包括二氧化硫(SO2)、氮氧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就《嘉兴港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嘉兴港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试行)为6000元/吨·年,自本标准执行之日起排污单位新增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权需通过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近日,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印发《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为长三角未来三年工作重点明确了路线图和任务书,标志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向纵深推进。7月25日,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举行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丽水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方案》,详情如下:丽水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方案为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进一步优化环境资源配置,拓展排污权交易的污染物种类,有序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就《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电子交易规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指出(交易主体)排污权交易主体包括出让方、意向受让方和受让方。出让方是指出让排污权的排污单位,以及出让政府储备排污权的储备机构等;意向受让方是指有意向购买排污权的单位,以及有意向收储排污
2024年6月6日,在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第四次工作会议签约仪式及成果发布活动上,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启动长三角区域排污权交易平台。试点区域(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安徽广德)8家企业,浙江天梅印刷材料有限公司与上海上骅涂装有限公司,
2024年6月7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湖北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共五章二十四条,主要阐述了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的适用范围,明晰了“无偿收回”、“回购”等两种收储方式及程序,界定了排污权储备的来源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储备排污权指标调剂审查管理办法》印发,适用于自治区范围内储备排污权指标调剂管理,自2024年6月24日施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储备排污权指标调剂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宁环规发〔2024〕8号各市、县(区)生态环境局(分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银川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和交易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规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为4000元/吨。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对象为银川市所有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并进行排污权确权的排污单位,征收期限与排污许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储备排污权指标调剂审查管理办法》,以优化环境资源配置,规范自治区储备排污权调剂管理,详情如下:宁夏回族自治区储备排污权指标调剂审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优化环境资源配置,规范自治区储备排污权调剂管理,根据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上海市青浦区纳入长三角试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的通知,明确试点对象和范围为:现阶段可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交易试点的排污单位为青浦区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工业排污单位。现阶段纳入交易的主要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新增排污权和排污
3月12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标准规定了纺织工业的水污染物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规定了纺织工业企业、纺织生产设施以及纺织工业污水集中处理产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标准适用于现有纺织工业企业和纺织生产设施的水污
2月28日,生态环境部印发《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标准规定了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具体要求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
近日,山东省正式发布《山东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标准分为A标准、B标准、C标准、D标准。其中A标准要求除总氮(TN)外,常规指标(COD、氨氮、总磷)均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即COD≤30mg/L、氨氮≤1.5mg/L、总磷≤0.3mg/L,而TN限值为10mg/L。此外,该标准还引入瞬时排放限值。具体
2月12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990—2019)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990—2019)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各有关单位:为衔接国家标准相关规定,推动我省轧钢工业高质量发
日前,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纺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地方标准《纺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推进纺织工业废气清洁排放改造,助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我厅组织对我省地标《纺织
日前,浙江省强制性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415—2025)(以下简称标准),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25年1月22日发布,2025年5月1日起实施。标准正文分为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等六部分,其中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分
2月8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地方标准《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提升我省纺织工业等重污
2月8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推进工业涂装工序废气清洁排放改造,助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我厅组织对
2月8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地方标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完善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控要求,助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我厅组织对我省
锅炉烟气排放治理是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的重要抓手。由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指导,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作为主要起草单位编制的浙江省强制性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415—2025)(以下简称标准),经浙江省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炼焦化学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噪声、本标准未规定的恶臭污染物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
在能源革命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的背景下,智能配电网不仅是能源互联网的“神经末梢”,更是实现“双碳”战略、保障能源安全的核心基础,其建设水平将直接影响新型电力系统的经济性与稳定性。为了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配电系统的构建,北极星电力网联合浙江省轨道交通和能源业联合会于2025年5月15日在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3月19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关于印发《浙江省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要点》)。《要点》指出,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1000万千瓦以上(其中风电光伏600万千瓦)、核电装机100万千瓦,抽水蓄能装机累计不少于988万千瓦;到2025年底,可再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为更好服务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全面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三峡集团有序推进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全力保障列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落地。近日,青海格尔木南山口抽水蓄能电站(简称“南山口抽蓄电站”)场内道路项目1
3月20日,浙江省乐清市2025年第三批居民家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信息公布,共计30个,总装机容量936.65kWp,年平均发电量1026409kWh。关于乐清市2025年第三批居民家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通知国网浙江乐清市供电公司:贵公司报送的乐清市居民家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申请材料已
3月17日,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单日供热量达65952吨,创下历史新高,较去年同期增长8.4%,其中小时供热峰值达2963吨。作为亚太地区最大印染集聚区主要配套供应电力和热力能源基础设施的企业,浙能滨海热电勇挑能源安全保供重担,为区域能源保供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浙能滨海热电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18日,浙江湖州吴兴区发布虚拟电厂建设项目中标公告,项目包含共享储能设施配置约35MWh储能电池预装舱。公告显示,湖州华承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万帮数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以投标报价84990.3209万元中标。据了解,招标人湖州吴城数字能源有限公司以及中标人湖州华承综合能源有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3日,浙江舟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文件提出,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原料用能和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总量、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绿证抵扣能耗等政策,全年保障新上项目用能50万吨标准煤以上。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200亿千瓦时以上、天然
3月19日,浙江省发改委印发《浙江省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详情如下: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省级有关单位,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浙江省推动碳排放双控工作若
3月19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加快建立以区域碳预算、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为重点的碳排放双控制度,扎实推进“6+1”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全省碳排放强度力争降低4.48%以上,为“十五五”高质量完成碳达峰目标打好基础
根据《宁波市氢能示范应用扶持暂行办法》(甬能源综合〔2021〕9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氢能示范应用扶持有关工作的通知》(甬能源综合〔2024〕105号),经组织申报、区(县、市)核查、市级部门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2025年宁波市氢能示范应用第一批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其中加氢站建设本期补贴500
近日,浙江嘉兴嘉塍220千伏输变电工程获批。项目总投资1.97亿元,主要建设嘉塍220千伏变电站一座,240兆伏安主变压器3台,出线规模220千伏出线8回,110千伏出线14回,20千伏出线24回。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