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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化油废水偷排屡禁不止 危险废物跨区域监管待解

2014-10-14 08:53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作者:郭航关键词:污水处理环境保护法环境污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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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河北成安县环境保护局通过夜间巡查,已查证两起酸化油生产废水被槽灌车拉至他处倾倒偷排的环境违法案件。

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没有处置设施的危险废物生产企业通过跨区域转移的方式偷排危险废物,加大了相关部门的监管难度,也对环境安全埋下了隐患。

通过建设危废回收和信息交换体系,加强危废跨省转移活动监管。同时,加大监察频率,采用明察、暗访、联合执法的办法,形成危废监管的高压态势。

伴随时间节点的临近,新《环境保护法》距离正式实施已不足两个月时间,这将意味着铁拳治污新政进入了倒计时,政策利好有望持续发酵。在此背景下,各地相关配套举措密集出炉,向污染说“不”的治理大幕已悄然开启。

有媒体报道称,面对环境污染严峻态势,河北省环保和政法部门近期将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长期携手”合力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据悉,今后这些部门将重点联合打击国家规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14种环境污染罪犯行为和可能涉嫌环境监管失职、渎职犯罪行为。

然而,媒体记者近日在冀、鲁、豫等地走访时发现,面对即将到来的新一轮铁拳治污,少数无良企业主仍有恃无恐,违法排污现象时有发生。记者注意到,以酸化油生产加工领域为例,河北辖区内的一些生产加工点将废水偷排现象尤为突出。

日前,记者从河北成安县环境保护局获悉,通过该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夜间巡查,近期已查证两起酸化油生产废水被槽灌车拉至他处倾倒偷排的环境违法案件。目前,成安县环境保护局正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严控此类环境污染事件再次发生。

10月12日,北京赛力环污工程咨询中心研究员史文兰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酸化油生产加工会产生大量高浓度强酸废水,由于难处置极易污染环境,属于典型的高污染行业。为实现生产,仅有极少数上规模有实力的酸化油加工企业为应对废水污染而采取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达到就地消化并有效处置废水目的。此外,另有少数企业则通过签订“危险废物(简称危废)委托处置合同”方式,委托有能力、有资质专业机构将酸化油生产废水进行有效处置,以此解决企业生产污染问题。

“由于不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和降低运行成本,大多数酸化油加工点则选择在夜间用槽灌车拉至他地僻静处进行偷排,已成为业内公开秘密。”史文兰对记者坦言道。

针对这一说法,记者在山东辖区内的多个酸化油加工点及地方环保部门走访时得到证实。另据了解,山东多地环保部门针对酸化油非法加工点及生产废水被偷排现象相继进行拉网式排查,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记者采访时发现,位于山东龙口市龙港镇诸河高家村的龙港兴旺酸化油厂,虽然规模较小属家庭作坊式加工经营,但该厂废气收集等处理设施建设相对完备。

该厂负责人孙吉好向记者表示,近几年仅用在对污染物收集与处理的投资已达400余万元,几乎花掉了他全家的所有积蓄。

孙吉好告诉记者,通过将酸化油加工池封闭并结合配套设备能有效将酸化油加工时产生的异味气体进行收集。与此同时,该厂则与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简称五联单)规定进行移交,最终将酸化油厂产生的废水进行无害化处置。

原标题:危险废物跨区域监管难题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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