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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1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全文)

2014-10-31 09:4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脱硝除尘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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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以打造三大基地为重点,加快推进园区建设。落实好园区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重点园区产业目录及项目库,增强招商引资实效;积极推进各类工业园区创建生态工业园区,发展生态工业,继续安排好10亿元园区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海口、洋浦、老城等园区,撬动园区基础设建设投入50亿元以上,打造琼北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琼南创意创新产业基地、洋浦及东方新型石化产业基地,促进全省产业优化布局和结构调整,推动园区的差异化、关联化发展。(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相关市县政府)

(三)推行清洁生产,鼓励节能降耗。

加快实施海南省“十二五”清洁生产推行规划,根据环境保护部《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行业分类管理名录》,结合我省企业的实际情况,实施制药、水泥、橡胶等行业9家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制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督促重点企业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要求,确保清洁生产审核质量,加快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进度,确保清洁生产审核质量。(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保护厅;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相关市县政府)

(四)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以能源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能源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为中心,按照安全稳妥发展核电、积极适度发展风电、稳步推进太阳能利用、科学开发生物质能、加大天然气开发利用的工作思路,积极支持绿色能源发展,提高我省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实现海南“绿色崛起”。继续推进昌江核电2台65万千瓦核电机组、琼中抽水蓄能电站3台20万千瓦水电机组、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电站等项目建设,提高清洁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相关市县政府)

(五)优化产业空间布局,逐步消除结构污染。

加强对区域开发和工业企业发展布局的引导,重点推进规划环评,逐步将大气PM2.5、O3、CO2纳入规划环评及对区域空气质量产生重大影响建设项目的环评指标,提高“高碳”产业准入门槛,严格实行新增项目低碳化,使二氧化碳排放指标与节能指标、能源消费总量指标、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有机结合。科学规划美安科技新城建设,推进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东方工业园区、云龙产业园、洋浦工业园区等现有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的完善和产业低碳发展,提高园区生态建设水平。通过合理调整工业布局,对中心城区布局不合理的工业企业实施限期搬迁,逐步改变历史遗留的工业与居民区混杂的状况,逐步消除结构性污染。(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各市县政府)

(六)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1.提高环境监管能力。支持我省相关科研机构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关键技术研发,加强全省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能力建设。到2014年底,全面完成重点污染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在线监测能力建设,并与省、市环境保护部门联网,加强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能力建设。加快全省县级以上城市(镇)、重点旅游景区、重点工业园区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配齐运行管理人员,实现省级联网和信息发布。加强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建设,实现机动车管理信息共享。(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保护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公安厅、各市县政府)

2.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深入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明确重点,加大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停产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省生态环境保护厅负责每月公布各市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排名,各市县政府负责公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应急方案、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企业污染物排放状况、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保护厅;配合单位:省公安厅、各市县政府)

(七)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完成《海南省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发布工作,建立会商机制和大气环境质量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加快完成省级和海口市、三亚市大气环境质量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和北部、西部沿海大气污染防控监测体系建设,开展大气污染物远程输送对我省大气环境质量影响的研究,开展大气环境质量过程的趋势分析,加强会商研判,提高监测预警预报的准确度,及时发布监测预警预报信息。(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保护厅;配合单位:省气象局、省财政厅、各市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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