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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污染 政府不能“单干”

2014-12-15 14:38来源:鄂尔多斯日报作者:韩 振关键词:环境污染重金属污染工业污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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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中央近年来反复要求将碧水青山绵延后世,但总有个别企业“冒天下之大不韪”,违规排污事件屡禁不止。近日,媒体曝光的湖南桃源铝工业污染以及广西大新村庄重金属污染事件,再次吸引了公众的目光,刺激着公众的神经。

面对严重的污染,当地政府表示,将安排群众进行所谓的“环境移民”。在强大的行政干预面前,似乎“一切都在控制之中”。问题却是,既然当地政府的行政力量这么强大,为何连小小的企业污染都根治不了?

究其缘由,无外乎两种。其一,行政部门不想管。或者出于利益输送,或者出于经济需要,总之,行政部门的“放任自流”导致了污染惨剧的发生。其二,行政部门管不了。或者人手有限,或者力量薄弱,总之,行政部门的力不从心造成了排污企业的有恃无恐。

为了解决以上两种问题,不少地区都做了一些创新和尝试:有的建立、完善监督机制,有的加大人力、物力投入……这些措施具有一定效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这种单向的“行政思维”容易陷入困境,取得的成效比较有限。

要想破解这一困境,需要行政部门改变社会治理方式,将群众的力量充分调动起来,就防治污染发动一场“群众的战争”,让非法排污企业无所匿藏。一方面,人们对非法排污深恶痛绝,群众参与监督的氛围已然形成;另一方面,环境污染伤害的大多是无辜群众,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是他们的强烈要求。

目前,群众参与监督以及群众权益保障的机制都存在“硬梗阻”。群众参与监督方面,不但缺乏激励机制,还可能会被企业打击报复,人们对非法排污企业恨怕交加;群众权益保障方面,环境污染涉及群体规模较大,被侵权对象和侵权证据很难掌握,群众维权意识薄弱,地方行政保护干预,均造成“你伤害了我,却一笑而过”的现状。

如今,生态文明建设地位空前,人们对经济发展的认识也更加客观,各地纷纷调整坐标,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航向行驶。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而有了群众的广泛参与,相信我们将更快地到达终点。

原标题:防治污染,政府不能“单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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