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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治污遭遇“三难”拦路虎

2014-12-17 10:20来源:半月谈网作者:秦华江 杨洋 何欣荣关键词:第三方治理脱硫脱硝国电清新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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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和排污主体责任明晰难。黄宜鹤说,第三方和排污主体相互勾结时有发生。有些企业污染治理不达标,但环保局每次抽查结果都合格,后发现是第三方帮业主造假。唐建忠说,有些第三方帮企业挪一下烟囱上的监测点位置,或改变在线监测的程序设置,废气就能达标。

戴建军说,排污方和治污第三方相互推诿责任也常见。排污企业认为污染已交由治污第三方处理,排污不达标应由第三方担责,治污方认为排放不达标是因排污方不按照合同排污,导致污染难处理。第三方治理失效多源于两方的责任不明确。

政出多门致精准监管难。业内人士表示,有时明知第三方运营不合格,却束手无策。近期一家第三方运营的污水处理厂接受住建局和环保局核查,由于两部门各自采用自定标准,环保局核查不符合环评要求,住建局核查却合格,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多措并举发挥第三方治理效应

受访人士指出,第三方治污是尽快扭转我国环境持续恶化的有效路径,宜尽早寻求突破口,吸引更广泛的社会力量联合治污。

其一,在脱硫脱硝及化工废水集中处理领域寻求突破,明确界定排污方和治污第三方的责任。戴建军、江苏紫光吉地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陈茂荣等指出,环境第三方治理宜在工业园区废水废物处理及火电行业脱硫特许经营方面寻求突破。这两个领域责任厘清难度较小,且规模效应明显。政府可根据排污量和处理成本等参数,向排污企业收取一定的排污费,由第三方治污。

韦怀余建议,要明确由排污方和治污第三方分别履行主体责任及合同责任。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秘书长骆建华说,宜把“污染者付费”作为基础原则,排污企业应依据污染物种类、数量和浓度,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在实现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向环境服务公司及时足额支付污染治理费用。

其二、在提高治污补贴方面宜持更加科学审慎的态度。很多企业呼吁,政府要加大对治污的补贴力度。张开元说,在这个问题上也要科学慎重,因为补贴高到一定程度,排污企业就不愿放开市场,有“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想法。而在科学合理的补贴水平下,一些排污企业觉得不适合或无利可图的项目,第三方治理企业凭借核心技术,反而有自由发挥的空间。补贴的高效利用是关键。

其三,提高第三方企业准入标准,完善监督审核机制。记者了解到,当前第三方治理主体良莠不齐,有的企业为了节省成本,超标排放污染物;有的治污设备长期不更新;有的无端向园区施压,收取高额治理费用。

业内人士建议,宜抓紧建立对第三方治污企业的约束机制,建立一个专门针对第三方企业的数据库,形成黑名单制度,设立信用等级,并根据信用等级实施政策优惠,实现有门槛、有规范、有奖惩。使得排污方和第三方互相监督制约,同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形成“三位一体”共抓环保的局面。

其四,宜统一监管标准,减少污染源头。戴建军建议,规范新建项目环评,从源头上控制新增排放量和污染源。不同主管部门之间,尤其是住建和环保部门之间,宜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形成统一规范的监管标准,倒逼排污企业和第三方治理企业提高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水平。

原标题:第三方治污遭遇“三难”拦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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