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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秭归县环保局加强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

2014-12-18 17:56来源:湖北环保厅关键词:排放污染物排污费湖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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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排污费核定工作,确保依法、及时、全面、足额核定征收排污费,湖北秭归县环保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排污费核定工作。

一是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任务,落实专人负责核定排污费。

二是扎实认真的做好排污申报工作。对辖区内排污单位按照《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湖北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排污费征收系统的相关规定及时开展申报。

三是全面足额规范核定排污费。以省厅开展的排污费稽查为契机,对辖区内申报的排污单位,按照统一程序、统一标准按季度对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进行核定,2014年本级核定征收排污费数额同比增加50%。开展了对建筑施工单位排污费的核定征收工作,核定的建筑施工单位噪声超标排污费占全年排污费总额的10%,并通过学习考察其他县市区的矿山企业排污费的先进经验,开展矿山排污费核定的相关准备工作。

四是依法公示排污费。对核定的排污费按季度在政务公开屏进行公示。并积极做好与县地税部门的沟通联系工作,确保排污费及时足额核定征收入库。

原标题:秭归县环保局加强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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