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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设定5个月防霾特护期

2014-12-19 10:38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刘立平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垃圾焚烧湖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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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政府日前举行新闻发布会,首次发布《长沙市应对霾天气全社会联动方案》(以下简称《联动方案》),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联动方案》将长沙市每年霾天气高发的10月~次年2月(共5个月)定为全市应对霾天气特护期。特护期内将重点监管整治工地扬尘、渣土扬尘,加强控制对垃圾焚烧及秸秆焚烧和机动车排气污染。在必要时公安部门将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黄标车限行等措施。

《联动方案》还明确了各区、县(市)政府和相关市直部门共22个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为何设置“特护期”?

“这是根据多年来我们掌握的气象资料和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结合长沙的地形地貌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包括周边区域城市的空气质量状况,进行认真分析后制定的。”长沙市环保局局长王小平说,这一时段霾天气高发,是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这一个时段进行全方位的治霾攻坚,就能实现两个“降低”、一个“提高”,就是在秋冬季节降低本地空气污染物排放以减少霾天气出现的次数,降低污染高发时段的空气污染程度,从而提高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

在特护期内,长沙正值秋冬少雨季节,也是建筑施工的黄金期,如果监管不到位,将产生大量工地扬尘和渣土运输扬尘,砂石厂、搅拌站的扬尘污染也将十分严重,另外道路扬尘也会大大增加。

各部门主要职责是什么?

《方案》明确了各区、县(市)政府和相关市直部门共22个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加强全市渣土(含建筑材料)运输扬尘控制的监管;加强城市道路和城乡接合部的洒水降尘;加强垃圾禁烧、禁止露天烧烤及餐饮油烟控制的监管。

此前,长沙已发布《关于开展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全城区禁止垃圾焚烧。

长沙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全市工业大气污染源监控管理,制定并公布市级以上大气污染重点工业企业名单,开展空气重污染期间重点企业限产停产执法检查。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并提出启动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建议。

公安局负责加强交通管理和执法,严禁黄标车在限行区域行驶;必要时实施机动车辆单双号限行、黄标车禁行。

市工信委负责协调开展全市工业园区和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有关工作。

在特护期间,将实行每月一调度、每月一督查、每月一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将重点督办,并启动问责机制。

《联动方案》在强化政府及其部门责任的同时,也提出并倡导排污单位加强自律,市民群众从我做起,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参与治霾攻坚战,开展治霾大行动。

原标题:设定5个月防霾特护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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