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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岐山县组织联合执法拆除燃煤小锅炉

2014-12-19 16:04来源:陕西环保厅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监察陕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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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全面落实《宝鸡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2014年实施方案》和《岐山县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燃煤锅炉拆改任务的完成,陕西岐山县大气办报请县政府同意,决定对未按期拆改的燃煤锅炉实施强制拆除。12月11日,岐山县成立了拆除燃煤锅炉工作联合执法小组,由副县长韩晓敏同志任组长,县环保局局长杨让林同志任副组长,县监察局、公安局、住建局、安监局、质监局、电力局、水利局、工商局、蔡家坡经开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蔡家坡镇人民政府、凤鸣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12月16日上午,强制拆除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执法小组分别到县城关中大厦、晨光浴池、蔡家坡外贸宾馆、渴渴西里浴池、芙蓉浴池、香格里拉浴池6户单位,由县环保局局长杨让林同志向业主宣读《关于强制拆除锅炉的通知》,副县长韩晓敏同志对具体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办公。联合执法小组协调指挥工作人员进入上述6户单位锅炉拆除工作现场,强制切断电源、拆除部分锅炉管道,县环境监察大队对锅炉有关设备和电力设施进行了查封。

原标题:岐山县组织联合执法拆除燃煤小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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