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监察评论正文

一定要设立乡镇环保机构吗?

2015-01-08 11:51来源:新环境杂志作者:查玮关键词:环境监管环境保护环保机构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也有人质疑,过多地往下建机构,是不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正确思路?的确,过多地加强行政力量,似乎行不通,将来更多地,是要发挥社会共治的力量。但是,在目前行政手段仍然占主导、发挥着重要作用的当下,适时加强行政力量,沿伸管理触角,是一些地方的现实和必然选择。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地方都要有乡镇环保机构或环保助理。经济不发达地区,通常环境问题比较少,就不需要设立乡镇环保机构或助理。诚然,按照现在的形势发展需要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很多地区需要有专职在乡镇从事环保的工作人员。如有的经济落后乡镇在大力发展自然生态旅游,也需要落实人员加强环保管理,把好环评审批关,不能胡乱开发。环保工作在基层一定要有“腿”,缺少肯定不行,但是也不一定要设机构和岗位。如在纯农业地区,很多植保站就在做面源污染防治的相关工作,如负责水土保持、减少农药化肥施用等。可以针对性地对其加强指导和培训,使其能够为当地环保做些工作。

因此,各地应根据不同经济发展类型和梯度,来设置环保管理人员和管理机制。对于一些没有设环保专门机构的乡镇,可在乡镇社会事业办事所内加挂环境保护站的牌子,工作力量由各乡镇在目前人员编制中调剂解决,不另增加人员编制,但应确保有机构、有人员承担环境保护工作。乡镇人员编制较少的,县区可设置公益性岗位如乡镇环境监察协管员,真正做到环保机构有牌子、乡镇环保工作有位子、开展环保工作有房子。

原标题:【独家】一定要设立乡镇环保机构吗?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环境监管查看更多>环境保护查看更多>环保机构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