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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治理:政企合作开启环境治理新模式

2015-03-12 09:25来源:红网作者:喻向阳关键词:第三方治理合同环境服务永清环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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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永清集团在“合同环境服务”区域的服务模式也不断创新,与湘潭市岳塘区政府合作成立“湘潭竹埠港生态环境治理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重金属污染项目的投资、实施平台。此举被业界称为“岳塘模式”。

而在邵阳龙须塘综合治理项目中,邵阳市在组织多方考察比选及竞争性谈判后,于2014年10月,与永清集团签订了项目投资建设战略合作协议,依据协议,项目采用PPP模式,以永清集团为主导用市场化经营、公司化运作的方式,来进行环境综合污染治理及老城区改造。

“与湘潭‘岳塘模式’不同之处在于,邵阳项目由企业控股。”永清集团副总裁刘志斌向记者释疑,他同时拥有另一身份——湖南创御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永清集团及其子公司永清环保创造的“合同环境服务”,在全国多个地级市遍地开花,公司与多个地区和大型企业签署了合同环境服务协议,签约数量名列全国第一。

长株潭试点的意义

今年初,中央发布了2015年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这是中央连续第12年聚焦“三农”。自2012年至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重点强调粮食安全问题,2015年,再次提出提高耕地质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来自2014年12月国家农业部发布的《关于全国耕地质量等级情况的公报》显示,我国现有耕地中,中低产田占耕地总面积的70%,目前我国耕地退化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40%以上。2014年4月,环保部和国土部联合发布了全国首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状况更为严峻: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

耕地问题,使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面临挑战。

2014年4月,中国启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综合治理,湖南长株潭地区开展170万亩重金属污染耕地首批修复试点。根据农业部“因地制宜、政府引导、农民自愿、收益不减”的基本思路,长株潭试点根据污染轻重程度,将土地划分为污染较轻的“达标生产区”、中度污染的“管控生产区”和严重污染的“替代种植区”。

“湖南在推进污染耕地修复治理方面采取了很多措施,也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这项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修复治理的水平还需要加强提高,还存在调查面积和精度不够、修复治理技术不成熟、监测体系不健全、资金投入不足等四个方面的问题有待完善。”今年全国“两会”,刘正军代表在《关于推进污染耕地修复治理的建议》议案中说。

权威资料显示,除去2014年实施开展的“长株潭”试点,仅有四川省古蔺县石屏乡耕地修复试点、宗渠村甜樱桃基地土壤污染治理试点,另外贵州铜仁市万山区也已将5万亩耕地纳入治理规划。据不完全统计,通过市场行为来完成的耕地修复项目数量仅为7个,加上耕地修复试点类项目,耕地修复项目也仅占全国土壤修复项目总数的3%左右。

“耕地修复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补助。显然,面对中国目前上亿亩的庞大污染量,耕地修复无论在规模上,还是投入资金上都还远远不够。”刘正军忧心忡忡。

原标题:政企合作开启环境治理新模式 人大代表两会力推第三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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