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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垃圾拆解之困:盈利靠补贴 企业盲目“冲量”难持续

2015-03-20 08:39来源:每经网作者:欧阳凯关键词:电子垃圾垃圾处理格林美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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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是民生之患、民心之痛,要铁腕治理。”这句话出现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显示出环保在2015年政府工作中的重要性。

今年两会前夕,中国民主促进会提交了一份《关于推动并规范我国电子垃圾处理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针对当前的电子垃圾拆解乱象,其建议重点扶持大型专业电子垃圾处理企业建设和技术改造。

近日,记者从多位业内人士处了解到,电子垃圾拆解行业的毛利率不足10%,并且部分企业在货源争夺中采取恶性竞争的方法。

生产者支付环境成本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副秘书长唐爱军对记者表示,“处理基金是迄今为止最行之有效、管理最为妥善的一项举措。这项政策从设计到运营都是相对比较顺畅的,在它的驱动下,对企业来讲无疑是一个长期利好的机制。”

所谓的处理基金政策,是指2011年起正式实施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其采用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国家向生产企业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费用,建立基金用于补贴正规的回收处理企业。

其中,生产者延伸责任制是指生产者承担的环境责任不仅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还要延伸到整个产品的生命周期,特别是废弃后的回收和处置责任。

对此,格林美董事长许开华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经济运行中要转换一种思路,生产成本不是说就只是制造成本,还必须支付环境治理成本,支付完这两个成本之后,才能算利润。这样的企业才是真正有核心竞争力的。”

随后,在2012年实施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处理基金的征收和补贴标准。其中,补贴标准是电视机85元/台、电冰箱80元/台、洗衣机35元/台、房间空调器35元/台、微型计算机85元/台。

唐爱军表示,“以前的政策更多是对投资方给予补贴,现在则是补贴做实际业务的,完成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拆解同时,也要符合严格的环保审核。只有经过国家级、省级、市区级三级审核后才能拿到补贴。”这项政策还起到了抑制环保领域盲目投资和为了上项目而上项目的行为。

据了解,截至2015年2月,我国已有106家企业进入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几乎覆盖各个省和直辖市。根据财政部2014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预算表显示,2013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收入28.11亿元,基金支出7.53亿元,其中,直接补贴处理企业6.29亿元。

部分企业被指恶性竞争

中国民主促进会的《提案》显示,目前我国电子垃圾回收处理行业还处于粗放型的状态。截至2015年,获得环保部门技术资质认证的企业已达106家,然而,因前期建设投入高、处理成本高,面对电子垃圾回收渠道和数量匮乏的困境,导致部分企业无法开工生产,处于亏损的尴尬境地。《提案》分析认为,这种现状主要是因为我国的电子垃圾回收欠缺制度设计、缺乏科学回收体系,导致灰色回收处理链兴盛。

原标题:电子垃圾拆解之困:盈利靠补贴 企业盲目“冲量”难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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