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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三亚市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全文)

2015-03-30 09:32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氮氧化物海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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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行清洁生产。

6.对市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责任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四)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推进清洁能源供应。

7.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大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供应。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推广使用醇基燃料(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责任单位: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8.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空气源热泵等技术和装备,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

(五)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9.调整产业布局。对我市大气污染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对布局不合理的重点污染企业,尤其是城区内已建的污染企业,结合产业结构调整计划制订搬迁整改方案,明确搬迁时间、地点、规模及工艺改造等内容。加强产业政策在产业转移过程中的引导与约束作用,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规划局)。

(六)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10.继续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大环境监测、信息、应急、监察等能力建设力度,完善三亚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统计、考核体系(责任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推进“三亚市环保监测和执法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和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并按相关要求开展监测并发布信息(责任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加大我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投入,将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及其运行和监管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1.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推进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明确重点,加大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依法停产关闭,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七)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12.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市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加强合作,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完善会商研判机制,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度。环保部门每天发布监测信息,如有重污染现象发生,根据《三亚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要求,及时会商并按规定将信息报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气象局)。

13.加强重点风险源的监管。清查大气污染事故重点风险源,建立污染源档案,在大气环境出现异常时,主动排查污染源情况,分析原因并及时公布(责任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八)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其他工作。

14.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关。严格控制本市范围内新建、扩建的火电厂。加强区域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控制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建设。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达不到总量控制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责任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15.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广应用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和耕地地力保育技术,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积极推广缓释肥料新品种,减少化肥使用过程中氨的排放(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原标题:三亚市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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