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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新标能否交出满意答卷?

2015-04-14 09:24来源:财新《新世纪》作者:崔筝关键词:土壤环境环境质量环境保护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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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草案有哪些亮点?

新增污染物项目,重点考虑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大幅收紧土壤铅污染限值,坚持农用土地“反退化原则”

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执行的近20年,也正是中国环境问题不断凸显的时期,土壤污染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和健康问题频频出现,也在不断拷问各级政府。在实际的环境管理工作中,现行标准出现了适用范围小、污染物项目少、指标限值需要完善等问题。

因此,在修订工作思路上,修订版继续以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为主,与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标准共同构成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体系,不再规定全国统一的土壤环境自然背景值。

在标准适用范围上,原《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改名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因为现行标准主要基于对农业用地的保护,并未考虑其他土地利用方式。普遍认为,改名后的标准将更具有针对性。

在修订农用地土壤标准之外,同时征求意见的还有《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规定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功能分类、污染物项目及健康风险筛选指导值。这其中包括118种土壤污染物的风险筛选指导值,以及监测、实施、监督等要求,适用于筛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启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标准的修订在土壤污染物项目上亦有所增加。原标准中土壤污染物包括8个无机污染物(镉、 汞、砷、铜、铅、铬、锌、镍)和两个有机污染物(六六六、滴滴涕)。修订草案在保留原有污染物项目之外,还增加了总锰、总钴、总硒、总钒、总锑、 总铊、氟化物、苯并[a]芘、石油烃总量、邻苯二甲酸酯类总量等10种土壤污染物选测项目,适用于特定地区土壤污染调查与评价。

编制说明指出,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原标准规定的集中重金属污染物在全国范围检出率、超标率较高,两种有机污染物情况有所好转,但仍有部分地区超标。

其中,标准新增项目主要考虑中国部分地区土壤存在上述污染物含量异常现象,参与此次修订工作的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王国庆告诉记者,在本次修订标准中作为选测项目进行规定,建议限值主要是根据污染物的生态环境效应、中国土壤环境背景含量情况提出。

此次土壤标准大修的另一重点则是土壤污染物限值的规定,最引人关注的则是镉和铅的变化。

原标准中的镉限值是按照最保守取值原则确定的0.2毫克/千克为依据,编制组称,相关各方普遍反映原标准中镉“限值偏严”。在新标准中细化为四档,按照 pH 值从小到大,将原标准的 0.3毫克/千克和0.6毫克/千克细化为 0.3毫克/千克、0.4毫克/千克、0.5毫克/千克 和0.6毫克/千克。

一直为学界所诟病的土壤铅污染限值,也在此次修订中大幅收紧。原标准中,一般农田二级标准规定铅含量为250毫克/千克~350毫克/千克。

王国庆介绍,“限铅”的目的是遏制土壤铅污染不断加重趋势,控制土壤铅污染的生态环境风险。有研究表明,当土壤铅浓度大于100毫克/千克时,儿童血铅可能会达到15微克/100毫升,会对儿童健康产生不利影响。此次修订将铅限值调减为80毫克,亦与近年多次多地发生的广受关注铅污染和居民血铅超标等事件相关。

有机污染物方面,土壤中六六六和滴滴涕含量限值由原标准中的0.5mg/kg收紧至0.1 毫克/千克。六六六和滴滴涕属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公约》首批重点控制的物质,也是食品安全和国际贸易关注的重点污染物,中国从1983年起禁止使用,即使经过20多年的自然消解,部分地区仍有检出。

除了对污染物管理的改动,本次修订还包括更新土壤污染监测要求,补充实施与监督要求等内容。在监督要求中,更是提到了要坚持农用土地“反退化原则”,即土壤中污染物含量低于标准限值的,应以控制污染物含量上升为目标,不应局限于“达标”。

王国庆亦表示,反退化原则是此次改动的亮点之一,重要意义在于凸显了国家对农用地土壤环境监管推行“保护优先”和“反降级”,最大限度保护农用地土壤的生态功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原标题:土壤新标能否交出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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