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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十条”强力治污 谁将不能再“任性”?

2015-04-20 13:09来源:新华网作者:于子茹关键词:水十条污水处理工业废水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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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们关注十面“霾”伏时,却似乎暂时遗忘了九州之上的水污染之痛。

全国十大水系水质一半污染;国控重点湖泊水质四成污染;31个大型淡水湖泊水质17个污染;9个重要海湾中,辽东湾、渤海湾和胶州湾水质差,长江口、杭州湾、闽江口和珠江口水质极差……这一系列震撼人心的事实,切实发生在现实中。

备受关注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于4月16日正式发布。经过多轮修改的“水十条” 将在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等多方面进行强力监管并启动严格问责制,治污将进入铁腕时期。

“水十条”实行后,哪些产业将会有治理水污染的“大动作”?

“十小”企业:不能任性排污

在人们的印象里,一些小型企业常会非法排污。

“水十条”明确指出,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黑工厂”偷偷的排污做法已行不通,赶紧检查一下排污设备是否到达环保标准,抓紧时间更新换代才是正途。

十大重点行业:必须升级到治污系统2.0

在小企业非法偷排之外,一些重点行业企业也未能幸免。在小编的家乡,每到冬天,总能远远地闻到制药厂污水散发出的怪味。而类似于此的现象,在不少行业内都存在着。

现在,“水十条”要求,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

同时,地下水污染也受到重视。“水十条”规定,防治地下水污染。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应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

随着“水十条”的推进实施,产业升级、减少污染的趋势势不可挡。企业与其挖空心思琢磨如何钻政策的漏洞,还不如沉下心来,“回头是岸”。

延伸阅读:

【专题】“水十条”强势出击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正式印发 

原标题:“水十条”强力治污,谁将不能再“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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