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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水泥窑炉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技术的控制过程

2015-04-22 11:49来源:中国水泥作者:蔡玉良 邢涛关键词:生活垃圾分解炉固废处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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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5000t/d水泥生产系统处理150t/d的筛上可燃物为例,根据筛上可燃物不同干基热值和水分计算出对分解炉系统的热量贡献情况可以看出(见图5),当筛上可燃物干基热值为6 000kJ/kg时,如含水量>60%,对分解炉热系统为负贡献;在热值为10 000kJ/kg时,如含水量>70%时,对分解炉热系统为负贡献,这是人们不希望产生的。因此,在实际生产操作过程中,应根据筛上可燃物的实际情况,严格合理(严格是指不超过容忍控制目标,合理是指经济合理)控制筛上可燃物的含水量。最好控制在60%以内,越低越合理越好,既能做到处理成本不转嫁,又可实现节能降耗的目的。

(2)垃圾所含干扰元素及合适的解决措施垃圾中含水泥生产的干扰元素,是除水分外又一影响系统接纳垃圾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实践证明,目前垃圾中对水泥生产构成影响的干扰元素有:K+、Na+、SO3+、Cl-、P2O5五种。根据文献资料[3]的分析预测,现代城市生活垃圾中Cl-含量约为3.00mg/g~5.00mg/g;与国内水泥生产用综合原料中所含Cl-不高于0.20mg/g相比要高许多,呈现出Cl-是主要的干扰元素,而K+、Na+、SO3=三种干扰元素,因硫碱比的协同效应,相比单个干扰元素的存在,会消弱对系统带来的影响;另外鉴于垃圾中可能含有大量生物体组织,会带入一定量的磷元素,一般情况下,不会超过限定要求。因此,按此分析垃圾中所含干扰元素的实际影响强度顺序为:Cl-、K+、Na+、SO3=、P2O5;再根据水泥工业已有的成熟经验,对水泥生产用原、燃料中固有干扰元素已作了限制;超过此限制后,必须采用相应的技术措施,以满足生产控制要求,具体要求见表3,从表中所列数据看出,即使有些干扰元素,当其超过一定限值,可采用旁路放风技术加以解决,但毕竟增加了系统改造投资和生产运行成本。有些干扰元素超标,目前尚无有效解决办法,必须通过控制来加以限制。因此,在项目实施前期,必须协同水泥生产用原、燃料和垃圾带入的干扰元素总量进行评估控制;即便在垃圾处置过程中,可以借助水洗或挤压脱水,带走部分可溶盐,例如:NaCl和KCl等,但垃圾中大部分干扰元素还会随预处理后的筛上可燃物和筛下不可燃物进入水泥生产系统中。因此,在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项目过程中,通常做法是在窑尾合适位置设置旁路放风系统,将富载有干扰元素的烟道气体排出系统之外,以解决或避免部分干扰元素在回转窑或预分解系统内富集,影响水泥生产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众所周知,旁路放风希望放出的是干扰元素,而非热态粉状物料,因此,在旁路放风系统设计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以提高旁路放风系统的控制效率,尽量降低旁路放风给水泥生产系统带来的影响(见图6)。这样做即便氯排量占旁路抽吸风所含氯量的5 8 % ~ 6 8 % ,但较常规旁路放风系统相比,旁路放灰量减少了70 %,有利于系统能耗的降低。

原标题:水泥窑炉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技术的控制过程及实施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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