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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开出浙江最大按日计罚罚单 新风热电废气超标被罚133万

2015-05-06 09:56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徐晶锦 晏利扬关键词:新环保法新风热电浙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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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触:“利剑”效果不错,同时也有困惑

过去很长一段时期,相对于防治污染成本,环境违法行为受到的罚款处罚严重偏低,“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现象普遍存在。

“企业违法排污,环保部门对企业开出的罚单可能就几十万元,而企业选择停产或购置排污设备的成本要高得多。在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引导下,企业宁可选择违法,承担相对轻微的法律责任,而不愿承担相对高的防治污染成本。”吴靖说。

没有实行按日计罚之前,绍兴市环保部门对新风热电有限公司的处罚只是单次罚款,而且罚款的金额在10万以下。虽然对企业一次又一次地处罚,企业有所收敛,超标的数字在逐步下降,但最后依然没有达标。

“按日计罚并不是针对所有企业,而是针对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企业。按日计罚的最大特点在于重罚,违法时间越久,罚款越多。罚款数额上不封顶,倒逼违法企业迅速纠正违法行为。”吴靖说。

虽然,按日计罚让环境执法露出“钢牙”,但无论是企业,还是执法者,仍有自己的困惑。

部分企业认为,在污染排放可控的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控制污染源或者停产的方式立即整改,如果污染排放是不可控的,企业一时无法找到污染源,是否可以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设定一个缓冲期,再实行按日计罚。

作为一线执法人员,遇到的难题更多来自民营中小企业。目前来看,按日计罚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能起到一定作用,那些违规排放的民营中小企业,面对按日计罚的天价罚单,其态度是要么关停和搬迁,要么“反正没钱随便你”,处罚难以收到实效,需要后续有效制约手段和多部门的合力执法。

■法条速递

《环境保护法》 第五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原标题:绍兴开出浙江最大按日计罚罚单 新风热电废气超标被罚13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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