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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环保“终身责任制”:必须让“高压线”真带电

2015-05-11 08:52来源:新华网作者:史卫燕 梁军 谭剑关键词:环保部门环保终身责任环保专家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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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联动才能让“高压线”真正带电

“目前环境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已经深入人心,但是真正要落实这项制度还有一个很长的过程。”刘帅说,环保领域的失职渎职很多是长期性的、隐性的,目前决策记录机制并不完善,以至于问题出现后“法不责众”。

作为追责的重要抓手,目前许多地方已在探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对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进行重点考核。但湖南省审计厅副厅长陈博彰认为,由于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仍处于起步阶段,审计基础薄弱,审计的标准、准则、操作规范目前也仍未确定,科学性、系统性均有待进一步提升。

刘帅等多名环保业内人士认为,虽然《意见》使领导干部终身追责有了依据,但责任追究的主体没有形成,是司法追究、行政追究,还是环保部门追究,这些细则还需进一步明确,否则责任追究很容易“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比如《意见》中提出,对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实行终身追责,何谓“严重破坏”应该在追责制度中明确,哪种情形应该停职、哪种情形应引咎辞职、哪种情形责令辞职或免职,规定越明确越便于操作。

此外,鉴于环境破坏时间越长损失越大,负责“终身追责”的部门应高度关注公民举报和媒体曝光,以提升定责效率。另外,对已经造成重大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案例,应及时查处、依例追究,以充分发挥“终身追责”的震慑作用。

原标题:落实环保“终身责任制”:必须让“高压线”真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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