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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建议涉及财政和金融政策,需要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等部门的配合与推动。一是健全财政对绿色贷款的高效贴息机制,加大贴息力度,逐步放开贴息标准限制,合理划定贴息期限,简化审批流程,可试点由财政部门委托有专业能力的银行(或银行的生态金融事业部)管理绿色贷款贴息。
二是由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发布绿色金融债相关指引,允许银行发行绿色债券,为绿色贷款提供较长期限、较低成本的资金来源。研究制定允许和鼓励公司(企业)和地方政府发行绿色债券的政策。免除投资于绿色债券的机构投资者的所得税,并在贷存比和贷款风险权重等方面为绿色债券提供政策支持。简化绿色债券的审批流程,将目前由银监会、人民银行先后审批绿色金融债的程序改为“并联审批”。
三是建立IPO绿色通道。明确绿色产业和企业的认定标准,简化绿色企业IPO审核程序,适度放宽募集资金用于补充绿色企业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的金额和比例限制,对符合条件的新三板挂牌绿色企业优先开展转板试点。
第三类建议涉及支持绿色投资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大部分可由金融机构和民间机构推动,政府和社会应该给予鼓励和支持。一是加快排放(污)权交易市场建设。在加强立法和顶层设计的基础上,推动碳交易市场双向有序发展,合理规划配额和交易机制,提高市场流动性。在重点流域和大气污染重点区域,试点跨行政区域排污权交易,建立污染排放总量与环境容量匹配性的定期评估与调节机制。
二是建立绿色评级体系,为绿色企业(项目)提供更有利的评级,以降低其融资成本。在合理确定评级标准与方法的基础上,评级公司可通过引入双评级机制启动绿色评级试点,商业银行和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也应该研究和开发绿色评级。鼓励机构投资者使用绿色评级。
三是推动绿色股票指数的开发和运用,引导资本市场更多投入绿色产业。在吸收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推动绿色指数发展创新,强化绿色指数的表征性,积极推动机构投资者开展绿色指数的投资应用,开发更有针对性和多样化的绿色可持续投资产品。
四是由环保部和金融业学会或协会牵头建立公益性的环境成本核算体系和数据库,提高环境评估方法和数据的可获得性,降低投资者对绿色项目的评估成本。鼓励投资机构基于环境成本核算进行投资管理。将环境成本核算引入环境影响评价、企业环境管理、排污许可证发放等环境管理机制。
五是建立绿色投资者网络。相关政府部门(如环保部和“一行三会”)以及有较大影响力的国有投资机构(如社保基金、主要保险公司等)应参与倡议、发起绿色投资者网络,监督被投资企业承担环境责任,培育机构投资者的绿色投资能力,开展绿色消费教育。
第四类建议涉及支持绿色金融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需要立法机构、相关部委和金融机构的配合和推动。一是在更多领域实现强制性的绿色保险,利用保险市场机制制约污染性投资并提供环境修复资金。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仍停留在“鼓励投保”层面,建议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环保部和保监会参与,抓紧制定和出台《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细化和出台有关财税和行政许可支持政策,建立专业风险评估机制和损失确定标准,构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与绿色信贷的联动机制。
二是明确银行的环境法律责任,允许污染受害者起诉向污染项目提供资金的、负有连带责任的贷款性金融机构。以民事责任为主,行政、刑事责任为辅的原则,修改《商业银行法》,明确银行等贷款机构对所投项目环境影响的法定审查义务,确立银行等贷款人的环境影响法律责任。
三是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应建立强制性上市公司环保信息披露机制,为上市公司环境风险评估和准确估值提供基础,引导资本市场将更多的资金配置于绿色产业。具体实施办法可以分步走,首先启动污染性行业的强制披露,此后逐步覆盖其他行业。制定具体的、可量化的披露标准,发挥中介机构对环境信息披露的评价、监督、引导和激励作用,强化环境信息披露的监管与执法,使市场价格充分反映企业环境行为的真实成本与价值。
绿色金融工作小组中方召集人为中国人民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马骏。目前,《构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报告已由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本文原载于《中国银行业》杂志201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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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银行保险机构要围绕太阳能光伏、风电、水电、抽水蓄能、特高压、核能、储能、智能电网、微电网等新能源产业生产、建设和运营以及更新、升级和改造,做好项目对接和信贷支持
关于开展绿色金融和ESG管理职业培训的通知各企事业单位:为满足全国碳市场发展对绿色金融和ESG管理相关人才的需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联合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拟开展绿色金融和ESG管理职业培训项目。一、培训组织机构主办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12月27日发布关于征集上海市碳普惠专家委员会第二批专家人选的通知,专家委员会面向上海市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及有关单位进行征集。征集方向包括资源循环利用、清洁生产、能源、交通、建筑、工业、自然生态、环境治理、监测计量、绿色金融、碳足迹等与碳普惠工
湖北省人民政府12月13日发布湖北省绿色金融创新发展行动方案(鄂政办发〔2024〕50号),围绕建设全球碳交易注册登记中心、全国碳市场中心、全国碳金融中心“三个中心”目标,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力争到2027年底,初步建成以碳金融为特点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工业企业碳账户体系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绿色低碳转型工作要求,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绿色金融国际枢纽建设,完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于10月29日印发《上海市绿色项目库管理试行办法》,详情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支持首都绿色低碳发展的意见》,已经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关于做好绿色金
最近,针对绿色低碳产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和碳资产持有企业特点,盐城供电公司协同国网数科公司推出绿色电费金融业务,以更低的贴现利率引导企业参与使用,并实现“电费融资+支付销账”全流程线上化操作。据测算,若盐城全市电力交易用电企业参与绿色电费金融业务,预计可降低全市电力交易用电企业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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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提出,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进一步总结凝练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改革探索经验,讲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福建故事,省发改委组织各地、各部门围绕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实践、循环经济体系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探索、生态文明体
一、“把脉”矿山修复矿山生态修复,是指对历史遗留矿山和生产矿山的生态修复,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在科学评估基础上统筹实施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促进各类自然资源综合利用和保护,实现生产、生活、生态功能优化提升。目前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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