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水处理市政污水评论正文

“劣Ⅴ类”劣迹难除?——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系列报道之二

2015-05-18 09:23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郭婷 周迎久关键词:污水处理污水管网黑臭水体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根除劣迹有多难?

记者在采访调查时发现,很多城市的黑臭水体存在了很多年仍未得到治理,而有些黑臭河道经过治理后又出现了复发。

徐敏认为,黑臭水体治理的难点体现在“旧账”和“新账”两方面:

“旧账”体现在我国很多地方配套管网建设不足,管网质量不高,雨污不分流,错接、漏接、混接现象普遍,生活污水混入雨水管网排入河道问题难以根治。此外,一些老城区的排水管道系统绝大部分为合流制,晴天主要输送城市污水,雨天时则输送雨污混合污水,而这些雨污合流管道大部分都要与旧城改造同步进行。

“新账”是城市的人口密度很高,人口集中排污,即使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尾水经处理后达到一级A标准排入城市水体,仍然难以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Ⅴ类标准,城市水体仍然有可能是黑臭的。

此外,徐敏还指出,资金投入是消除水体黑臭的重要保障。“根据江苏、浙江、珠三角等地的调研情况,每条黑臭城市河道长度平均约为2~4公里,每公里整治资金约为2000万元~4500万元,包括污染源治理、截污、污水处理厂建设、清淤、引水活水等。这需要巨大的投资,如何制定配套的政策措施保障城市黑臭水体的资金也是难点之一。”

江苏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高级工程师潘铁山告诉记者:“城市河流污染整治的难点在于,这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城市河道水环境本身是一个小生态系统。由河槽、河滩、河岸林带等组成的自然空间,为广大居民和各种动植物提供了良好的生存环境,必须综合运用截污、清淤、活水、保洁、生态修复等多种整治措施。如果只是分散、零星整治,那么,由于河道具有流动性、动态性、系统性等特性,就容易造成河道水质交叉污染、反复污染。”

潘铁山说,水质污染易反复是城市黑臭河道整治工作的一大难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既重建设、也重管理,建立起长效的管理机制,特别是增强水体流动性和保持河面河岸的整洁,尤其需要责任落实、经费渠道等长效机制来保障。否则,整治后管理不到位,黑臭现象就很容易复发。

戴星翼也表示,建立长效的环境管理机制是治理城市水体污染的重要保障。长三角地区河网密集,水闸众多,必须把保持河道畅通这一原则纳入水利建设和水务管理之中。

■目标怎么实现?

目前,国内外尚无黑臭水体的法定判别标准。徐敏表示,通过咨询相关专家和查阅文献,普遍认为水体中溶解氧浓度小于2毫克/升则水体黑臭,也有省市将丧失水体使用功能,即劣于Ⅴ类的城市水体作为整治的重点。

“水十条”第二十七款专门针对城市黑臭水体提出整治措施:“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于2015年底前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于2017年底前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于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徐敏告诉记者,“水十条”中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最重要的措施就是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城市黑臭河并不像大江大河,它如同毛细血管,分布在公众身边,但从地图上却很难查到。所以,政府要先组织一次排查,排查之后要将清单公布出来,明确哪些是黑臭河流、整治河流的责任人是谁、什么时间整治达标等。同时,政府要接受公众的监督和举报,河流黑臭不黑臭,要由公众说了算。

潘铁山认为,“水十条”提出了“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措施,如果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施行,那么将对从根本上解决水环境超负荷承载的问题、对治理城市黑臭水体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目前,京津冀地区和长三角地区正结合“水十条”提出的措施和目标,因地制宜,加快城市黑臭水体的整治力度。

北京市环保局水和生态处处长韩永岐表示,在时间节点上,北京将把握2017年和2020年这两个节点。为此,北京市环保局会同市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准备将“水十条”中的相关要求与北京市“十三五”规划结合起来,共同解决水污染治理的问题。

河北也将2017年作为一个时间节点。到2017年,河北要求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消除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劣Ⅴ类水质。目前,河北已经完成了省内14条重污染河流的治理工作。

徐敏认为,一方面,从工程技术角度看,根据国内外整治经验,通过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综合措施,可以消除城市水体黑臭。另一方面,从各省市的治理工作和进展看,目前,江苏、浙江、天津等地均已提出2015年或2017年消除黑臭的目标。总体上,华东、华南地区水量相对充沛,经济条件较好,水污染治理起步较早,预计可比其他地区提前实现城市水体消除黑臭的目标。华北、西北、西南等地区城市预期将延后3~5年,到2020年有望实现消除黑臭的目标。

原标题:“劣Ⅴ类”劣迹难除?——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系列报道之二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污水处理查看更多>污水管网查看更多>黑臭水体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