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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市关于印发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5-06-02 15:3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保产业环保设备潍坊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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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扩大本市内需市场

1.推进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和服务。严格执行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加大对节能环保产品技术的政府采购力度。建立潍坊本地节能环保先进技术与装备、产品推广应用定期调度机制,加大高效节能技术、先进环保技术和资源综合技术在本地市场的推广力度。(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2.支持节能环保服务模式创新。积极培育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量审核、节能低碳认证、碳排放核查等第三方机构,在污染减排重点领域加快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支持发展再制造服务,建立完善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用好我市通过国家审核的39家节能服务公司,对公共机构的节能改造全面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进节能服务公司、用能单位和金融机构三方合作的新模式。(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金融办)

3.继续推动建筑领域节能。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所有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带动绿色建筑建设改造投资和相关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及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隔热保温材料,推动建筑工业化。大力推广集中供冷、雨水收集利用、中水回用工程。积极推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扩大可再生能源产业国内市场需求。(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市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4.加快建设寿光市“中国--以色列示范水城市”。积极引进以色列在水资源利用、规划、管理等方面的先进技术和丰富经验,推动节水型城市建设、促进水资源综合利用。聘请国内权威机构和专家,制定寿光市与以色列全面水技术合作的规划。引进城市污水生化处理技术及深度处理技术、城市中水处理技术、供水管网测漏技术、海水淡化蒸馏装置应用技术;引进咸水入侵治理方面及地下水库方面的建设经验和技术;学习借鉴以色列先进的雨水收集利用的设计、技术和理念。2015年继续做好现有山东默锐科技有限公司与以色列IDE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开发先进卤水制盐工艺等4个项目的合作,推动项目尽快投产达效。(牵头单位:寿光市政府;配合单位:市水利局)

5.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加大环保“386”工程行动力度,加快淘汰落后锅炉、电动机和风机水泵等被拖动设备,扩大节能环保装备、产品市场空间。中心城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县市,适当提高污水、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回收利用、节能建筑、新能源汽车推广等节能减排目标,以政策拉动需求,进而带动产业发展。2015年严格落实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计划》;继续推进电机系统能效提升试点工作,推广我市开元电机、孚日电机等高效节能电机;开展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积极推动利用天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城市工业园区、未集中供暖的小区、大型商业区和公共机构等能源负荷中心建设分布式能源系统;大型商场、超市推广电蓄冷设备;在潍坊港口推动港口岸电等节能项目。(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市政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七)创新产业扶持办法

充分利用现代产业发展基金,采取股权投资等方式,重点支持企业优先采用我市生产的节能环保产品、设备,助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1.鼓励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及应用。对高效节能环保装备规模化生产、节能环保产业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当年设备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同级财政按设备(含自制和联合研发设备)投资额4%的比例予以补助。同级财政对通过行政程序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一次性奖励100万元;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一次性奖励50万元。新获得“山东省著名商标”“山东名牌产品”“山东省服务名牌”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10万元、5万元。(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2.鼓励产业孵化。积极协助孵化器企业申请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资格,落实国家、省对孵化器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在孵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鼓励节能环保孵化器参与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对其平台建设费用及新增的实验仪器设备支出,给予奖励;平台对外提供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的,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金融办、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八)强化要素支撑

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在税收、价格、人才等政策方面,全面实施有利于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1.落实国家节能环保产业税收政策。全面落实国家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给予增值税、所得税减免;对采用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按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对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享受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认真落实节能环保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进口设备减免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潍坊海关;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2.完善价格、收费和土地政策。落实国家鼓励余热余压余能发电及背压热电的上网和价格政策。对超过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实行惩罚性电价。严格落实燃煤电厂脱硫、脱硝电价政策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逐步推行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扩大对节能环保产业的土地供给,将节能环保产业用地优先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适度放宽节能环保企业租、购创新性产业用房的条件,保障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空间。(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国土局、潍坊供电公司)

3. 强化人才保障。制定有利于集聚人才、发挥人才作用的分配机制和产权制度,不断完善我市人才政策,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大力吸引国内外节能环保高端人才。政府、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和行业协会学会共同努力,加快培养节能环保创新领军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等产业紧缺人才,逐步完善节能环保人才的支撑体系。(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4.强化节能减排倒逼机制。严把产业准入门槛,充分利用能评、环评和水评等手段,使新上项目按照节能环保要求高标准建设,从源头上推动先进节能环保产品、设备的选用。强化细化节能减排考核,加大节能环保产业在节能综合考核中的权重,提高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大对节能环保产业的投入。严格贯彻落实节能环保法律法规,严格节能环保执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加强对重点耗能单位和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市场监督、产品质量监督,强化标准标识监督管理。(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5.推行政府项目运作新模式。探索以PPP模式开展与社会资本的合作,公私合营,打包全市范围内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环境综合整治等节能环保项目,争创国家PPP示范项目。对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重点领域推行环境绩效合同服务等方式的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机制。(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市政局)

6.推进节能环保认证。落实国家“节能惠民工程”“以旧换再”等政策措施,推动企业实施“能效之星”认证、节能标识认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等工作,提升企业软实力,鼓励更多企业产品、设备进入国家推广目录,享受优惠政策,助力市场推广。(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质监局)

7.全面实施中心城区利用工业余热供暖。结合“386”环保行动,逐步取缔城区分散燃煤锅炉,改造华电潍坊发电厂的发电机组,回收利用潍坊特钢生产过程中的余热,部分替代市区现有燃煤锅炉供暖,实现节能、节水和减少排放,改善城市环境。(牵头单位:市市政局;配合单位:奎文区政府、潍城区政府、坊子区政府、寒亭区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

(九)实施“三招三引”

围绕发展龙头企业、完善产业园区、提升创新能力等方面,对国内外产业龙头、园区专业运营机构、著名科研院所、产业基金等外部优势资源,逐一进行对接、洽谈,开展招才引智、招商引资、招院引所,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1.重点企业招商。鼓励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采取合资、注资、控股等方式与国内外优势企业进行合作,吸引上下游企业入驻潍坊,谋求共同发展,增强地区产业综合竞争力。2015年重点推动山东威能环保电源有限公司与德国ECS公司、中科院化学所洽谈合作,潍坊金丝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大学联合开展产学研合作。(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合作发展促进局、市科技局)

2.重点项目引进。引进国内独创的高效清洁多元钨合金新型表面处理技术。2015年推动该项技术在潍坊节能环保产业园落地,建成公司总部和研发推广中心,同步布点建设产业园,尽快形成生产能力。在滨海开发区引进美国禄恒集团IGCC(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及多联产)项目,总投资12亿美元。该项目建成后,年外输电力19亿kWh,年产天然气5亿立方米,年利用余热淡化海水3200万吨。对改善滨海开发区环境,节约能源和资源,提供可利用的淡水,将起到重大作用。2015年做好谈判落地等基础工作。(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潍城区政府、滨海开发区管委会)

3.重点院所合作。瞄准国内外节能环保前沿技术,围绕我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需求,采取以市场换技术、嫁接、合作等形式,大力引进国内外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加强技术消化、吸收与再创新。2015年重点做好山东蓝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成立工业节能节水技术联合研究所、山东科灵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与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成立潍坊市热泵节能工程实验室相关工作。(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安丘市政府)

4.引进高层次人才。结合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特点和我市实际,在高端人才和团队引进、创新创业、研发平台建设等方面研究、制定、落实相关人才扶持政策,通过专业第三方机构引介、职业猎头公司代招、社会招聘等渠道,在节能降耗、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加快引进相关专业高层次人才和领军人才,鼓励海内外专业人才来潍创业。年内举办2次节能环保产业专场人才交流会,争取引进10名高层次行业领军人才或团队。(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

5.产业基金招商。借助产业基金专业运作模式和资源,创造招商引资新模式,吸引国内外产业基金入驻潍坊。年内重点对接马来西亚常青集团、新加坡淡马锡控股公司、裕廊集团、美国兆德国际投资集团等机构,共同建立产业基金,吸引各类资本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2015年推动市金控集团与青云创投成立潍坊市第一支清洁技术基金,一期规模3亿元。(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金融办)

6.中介机构合作招商。以中国节能协会、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等行业协会和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美中清洁技术中心等机构为合作主体,通过签署委托招商协议等方式进行招商,以举办招商推介会、项目洽谈会以及拜访目标企业等方式,提升招商引资成功率。(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合作发展促进局、市外侨办、市贸促会)

(十)大力实施制造服务化

围绕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广应用,实施全流程制造服务,重点推进以提供企业节能减排问题解决方案、设备集成、技术培训为主要内容的项目化营销模式,引导企业开展后市场服务,实现产品价值链延伸。加快提高系统集成、工程承包水平,并逐步由工程承包向专利技术输出、信息系统集成、交钥匙工程(EPC)、全面解决方案等发展;加快从生产加工环节向自主研发、品牌营销等服务环节延伸,推进研发数字化、产品智能化、管理信息化,实现企业从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型。通过现场观摩、经验推广等方式,重点推广潍坊金丝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生态化利用、山东恒远利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整体解决方案等,进一步提升企业全领域服务水平,增加企业效益,提高竞争力。(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强化组织保障

1.建立工作推进机构。成立潍坊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有关县市区及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实施等日常工作。(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建立督查制度。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方案实施情况督导检查,重点督查工作进展、项目建设、政策落实等进度和实施效果,及时指导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责任,有序推进,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政府督查室;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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