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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

2015-06-15 11:5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工业废气浙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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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入治理“工业废气”,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1.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1)推进主城区“退二进三”。

有序推进杭州钢铁集团公司转型升级工作,2015年年底前,全面关停半山基地产能。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拱墅区政府、市环保局。

2015年年底前,全面关停杭州华日冰箱有限公司(江干基地)。

责任单位:上城区、江干区政府,市经信委。

2015年6月30日前,关停位于拱墅区的杭州中策橡胶有限公司永固分厂。

责任单位:杭实集团、市经信委、拱墅区政府。

2015年12月底前浙江大桥油漆有限公司(原名杭州市油漆厂)停产。

责任单位:杭实集团、拱墅区政府。

2015年6月底前,完成浙江巨邦高新有限公司、浙江石原金牛农药有限公司、波美(杭州)化工助剂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关、停、转(无化学合成工段和生产工艺尾气排放)、迁工作。力争在2015年6月底前完成杭州达康化工有限公司关停转迁工作,最迟9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委。

(2)推进各区、县(市)建成区“退二进三”。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区大气重污染企业关停转迁。

责任单位:三区四县(市)政府,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3)严格产业准入。制定严于国家、省的产业发展导向目录,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作为通过环评的前提条件;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对其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者减量置换。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配套政策,“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过剩产能。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经信委。

(4)淘汰落后产能和重污染、高能耗企业。2015年全面完成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按照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淘汰落后产能规划(2013—2017年)〉的通知》(浙淘汰办〔2013〕7号)要求,全面完成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并向社会公布落后产能淘汰目录。在此基础上,再淘汰156家大气污染企业和落后产能企业。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市经信委。

2.大力开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

(1)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全面推进化工、印染、医药、造纸、冶金、建材等行业示范园区和企业的创建工作,构建循环产业链。同时,逐步建立和完善工业循环经济考核评价体系,2015年年底前,完成50%以上的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

责任单位:三区四县(市)政府、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2)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积极开展绿色企业创建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2015年年底前,全市创建绿色企业8家以上;全市清洁生产企业审核181家以上,并全面完成省下达的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市经信委。

(3)完成对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责任单位:三区四县(市)政府,市环保局。

3.全面开展工艺废气治理。

(1)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2015年年底前,完成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13〕54号)确定的年度任务,全面完成炼化与化工(含石化) VOCs污染整治任务,重点推进涂装、印刷包装的VOCs污染整治任务;加快推进印刷包装、化纤、塑料制品等行业整治,VOCs排放量比2012年削减18%,削减1000吨以上。同时,推进非有机溶剂型涂料和农药等产品创新。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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